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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时间:2023-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式提出了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并归纳为12条。这些观点的提出, 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邓小平理论是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是党对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的科学判断。

一、 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条件

首先,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其次, 苏东巨变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历史依据。 再次,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理论基础; 最后, 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邓小平理论形成的实践基础。

二、邓小平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程

邓小平理论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初步形成阶段、 形成阶段、 成熟阶段和发展阶段。

(一) 邓小平理论的初步形成阶段 (1978—1982年)

在这个阶段, 党重新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初步形成了 “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 的思想; 明确提出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的命题, 标志着邓小平理论进入初步形成时期。

(二) 邓小平理论的正式形成阶段 (1982—1987年)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 邓小平围绕着 “什么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的根本问题, 进行了深入思考, 提出了许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论断, 如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 明确概括和全面阐述了 “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 的基本路线。 正式提出了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并归纳为12条。 这些观点的提出, 标志着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内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

(三) 邓小平理论的成熟阶段 (1987—1992年)

1992年, 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 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和 “三个有利于” 标准等理论, 从而把邓小平理论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9个方面作了系统的全面的阐述。 这些标志着邓小平理论作为一个科学理论体系已经成熟。

(四) 邓小平理论的发展和指导地位确立阶段 (1992—2002年)

党的十五大以 “邓小平理论” 来概括改革开放以来的理论成果, 并对邓小平理论下了科学的定义, 即邓小平理论是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 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将邓小平理论写入党章, 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1999年又载入宪法。

邓小平理论是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在新的历史时期,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 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新的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 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 集中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 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开创和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旗帜。 邓小平同志以其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 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 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邓小平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他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理论等一系列重大理论,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找不到现成答案。 这些理论成果是发展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伟大创举, 也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伟大创举。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实践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就, 足以证明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 此外, 邓小平理论关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 法律化; 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关于必须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 关于用 “一国两制” 的科学构想解决我国台湾问题、 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等, 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和创新, 为我们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 也为全党结合新的实践,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本质理论的提出与深化

(一)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与深化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 毛泽东就指出: “认清中国的国情, 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1]” 认识国情, 最重要的是搞清楚现实社会的性质和发展阶段, 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 正是由于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全面、 准确地把握了我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基本国情, 才正确地解决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 任务、 性质、领导力量、 动力和前途等一系列基本问题, 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引导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 也有一个如何认清国情、 正确判断我国社会所处历史方位的问题。 像中国这样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时间不长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社会, 对它的基本国情应该怎样认识, 党一直进行着极其艰苦和有益的探索, 但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 总的来说处于不完全清醒的状态。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是党对当代中国基本国情的科学判断。 我们讲从实际出发建设社会主义, 最大的 “实际” 就是这一基本国情。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党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经验和改革开放以来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新的探索, 逐步作出了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 从而准确地把握了我国的基本国情。 党之所以能够比较自觉地把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提到日程上来, 原因是全党全国的工作重心转入经济建设后进行改革开放的实践, 提出了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的一系列新政策虽然在实践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然而在理论上却同过去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产生了冲突, 有些人怀疑改革开放的路线和政策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 另一些人则否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的必要性。 为了坚持推进改革开放, 坚持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 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所处的阶段问题。

新时期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 1978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 邓小平就提出, 底子薄、 人口多、 生产力落后, 这是中国的现实国情。 强调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必然是长期的。

1979年, 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也指出: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 还不成熟、 不完善, 在我国实现现代化, 必然要有一个由初级到高级的过程。1981年, 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的阶段。 之后,1982年的十二大报告和1986年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分别对这一阶段的内容作了一定的分析。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 邓小平强调指出: “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 就是处在初级阶段, 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 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就是不发达的阶段。 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 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2]” 这个论述, 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 明确了这一问题是党制定路线、 方针、 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依据。 党的十三大之所以能够把初级阶段问题提到全局的高度并加以论述, 一是因为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在改革开放中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经验; 二是因为要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必须破除各种思想障碍, 从根本上解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出发点问题的认识。 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系统阐述, 是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和国情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1997年, 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 指出面对世纪之交改革攻坚和开创新局面的艰巨任务, 我们解决种种矛盾, 澄清种种疑惑, 认识为什么必须实行现在这样的路线和政策, 关键还在于对所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有统一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 正是基于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认识, 十五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

当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后, 2002年党的十六大指出,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 不全面的、 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 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 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 十七大、 十八大都既肯定了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 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同时也强调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正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有了一个科学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 我们才得以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使社会主义在中国显示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 是党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 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 而我国最大的实际就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就要在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过程中牢牢立足于这个最大实际。 坚持从这一最大实际出发, 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 不能从这样那样的外国模式出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种种失误的根本原因之一, 就在于提出的一些任务和政策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30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巨大成就的根本原因之一, 就在于制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合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 既纠正了那些超越阶段的错误观点和政策, 又抵制了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

历史实践表明, 在坚持社会主义的问题上, 只讲性质和方向, 不讲程度和水平, 或者只讲程度和水平, 不讲性质和方向, 都会使人们陷入盲目、 不清醒的状态, 发生 “左” 的或右的错误, 使社会主义事业遭受挫折和损失。 强调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就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 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 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 基本纲领、 基本经验、 基本要求以及各方面方针政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坚定、 自觉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二)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提出与深化

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 不断提出和反复思考 “什么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这一重大问题, 并认为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 他指出: “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 最重要的一条, 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3]我国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 归根到底就是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 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和问题, 归根到底也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 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关键是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 进一步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 过去, 我们往往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 把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东西, 当作 “社会主义原则” 加以固守, 把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 当作 “复辟资本主义” 加以反对, 这种做法在实践中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邓小平在认真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

1980年5月, 针对一些人因为党的政策调整而产生的对社会主义的种种困惑和疑虑,邓小平在论述怎样才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时, 第一次提出了 “社会主义本质” 这个概念。 他指出: “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 但是如果搞不好, 不能正确理解, 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 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4]在他看来, 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 这是主要的。 只有这样, 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 人民收入是否增加。 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 而我们过去搞了2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 人民生活水平却提高不多、 生产发展不够理想、 同世界先进水平差距拉大, 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他把发展生产和增加人民收入看成是压倒一切的标准, 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内容。 同时, 邓小平对违背社会主义的错误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剖析, 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 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 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1985年8月, 邓小平在一次会见外宾的谈话中说, 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以后, 多年没有制定出为发展生产力创造良好条件的政策。 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 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得不到理想的改善, 国家也无法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 这种情况, 迫使我们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定进行改革。 他在这次谈话中又提到了社会主义本质, 指出: “对内搞活经济, 是活了社会主义, 没有伤害社会主义的本质。 至于吸收外国资金, 这是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个补充, 不用担心它会冲击社会主义制度。[5]” 1986年9月, 邓小平又一次强调: “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 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 社会主义原则, 第一是发展生产, 第二是共同致富。”[6]1990年12月, 他进一步提出: “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 大多数人穷, 不是那个样子。 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 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7]1992年年初,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作出了总结性的理论概括, 他指出: “社会主义的本质, 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 既包括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问题, 又包括了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关系问题, 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突出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突出强调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 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深化到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宝库增添了新的内容。 在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指引下, 我国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 坚持 “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 的基本路线, 通过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日益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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