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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发展结构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一种相对稳定和平衡的发展结构,一要把住平衡重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避免失去定力、“左”右摇摆;二要构建平衡结构,切实做出“更有效的制度性安排”,避免以空对空、知行脱节;三要用好平衡杠杆,合理定位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避免瞎折腾、不作为、乱作为。

胡 飞

内容提要:协调发展关键是要解决发展结构的失衡问题。建立一种相对稳定和平衡的发展结构,一要把住平衡重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避免失去定力、“左”右摇摆;二要构建平衡结构,切实做出“更有效的制度性安排”,避免以空对空、知行脱节;三要用好平衡杠杆,合理定位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避免瞎折腾、不作为、乱作为。

关键词:治理结构;协调发展;平衡重心;制度安排

作者:胡飞,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就坚持协调发展问题,要求“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1]。这一论述抓住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理论指导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一个长达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时期,既取得了发展总量和发展速度快速扩张的显著成就,也在这种扩张中积累了诸多结构性问题:一是经济治理结构的失衡。在产业结构上表现为传统发展路径的习惯性依赖,短期性的政绩冲动仍非常强烈地主导着一些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对三产、一产特别是农业的发展所投入的力度不足,对三次产业的融合发展政策推进不够超前和有力;需求结构上表现为对外部需求和投资的高度依赖,而内部需求特别是消费动力不足;在财税收支结构上表现为财富在公共部门的高度积累与基本民生与社会保障水平的碎片化缺失的矛盾。二是政治治理结构的失衡。表现为政府权力的不断扩张与权力行使得不到有效监督的矛盾,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保持制度的高效性特点,又能从根本上解决因权力失衡导致严重腐败问题,是一个需要前瞻性与创造性思维的重大命题。三是文化治理结构的失衡。主要表现为政治精英、社会精英与普通群众价值观构建的同一化、理想化,社会个体的人格分裂,明面上高呼理想,暗地里鸡鸣狗盗,以丑为美,以恶为能,显规则不彰,潜规则盛行。四是社会治理结构的失衡。党和政府的领导从统揽变包揽,社会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社会矛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纾解,在维护社会稳定过程中积累了许多针对党和政府的社会情绪“堰塞湖”。五是空间治理结构的失衡。由于市场投入的趋利性选择导致的“马太效应”,使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巨大的发展落差,也使生态系统不断遭受破坏,为掠夺式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上述结构性失衡问题虽然经过“十二五”的调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由于中央的高度重视,在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后,得到局部遏制和缓解。但就全局性和普遍性而言,由于发展的惯性,这些结构性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需要在发展理念、制度设计、政府职能的转型上实现深刻变革。

一、把住平衡重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工作导向,避免失去定力、“左”右摇摆

任何事物的结构失衡,最根本在于重心的不准、不稳、不定。如同一个走钢丝的人,只要重心找准了,稳住了,并且能保持定力、气沉丹田,就能气定神闲,经得住风雨环境的考验,在复杂多变的征途中稳步向前。一个国家的治理、一个区域的治理也一样,必须找到治理的根本着力点、落脚点,才能为保持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提供重心和支撑点。

这个重心和支撑点,用《建议》的话说,就要体现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真正使人民成为“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凸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体现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体现在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着力推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体现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等[2]

离开了“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足点和基石,发展的方向和重心就会发生偏移,发展就会失衡,就必然会使人民产生对执政合法性的怀疑,也就会从根基上动摇民族复兴事业的大厦。

二、构建平衡结构,切实做出“更有效的制度性安排”[3],避免以空对空、知行脱节

一种先进的、科学的、可行的发展理念树立起来后,关键还要有让这种理念得以体现和落实的制度体系和平衡的治理结构,并使这种结构向“更加成熟、更加定型”[4]方向演进。

一要巩固好十八大以来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积极成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发展问题上提出了不少好的思路和理念,但有些思路和理念没有得到相应的制度安排,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持续贯彻和落实,从而贻误了发展时机。十八大以来,中央在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上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改革举措,比如通过修订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在领导干部、全体党员与广大群众的德与纪、纪与法上立道德高线、划纪律红线、明法律底线,体现了分层治理的、“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5]的行为规范;比如在民生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看得见、有获得感的实实在在的举措;比如在核心价值构建上的分层引导;比如浙江省的“四张清单一张网”;等等,都是有效的制度安排与顶层设计。我们要加快通过制度性安排使这些有效的举措和成果得到巩固、完善和创新推进。二要对接、落地“十三五”规划。《建议》就落实协调发展理念,提出了要“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的基本要求,并就相关领域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规划意见。我们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建议》的要求和具体部署,结合各地的实际,做出有效的制度性安排,使之进决策、进政策、进法案,避免停留在以理念落实理念上,使科学的发展理念得到真正落实。三要着眼“全面”构建平衡结构,切实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要求,在结构的设计、规划和推进过程中,体现制度安排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零敲碎打的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6]

三、用好平衡杠杆,合理定位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避免瞎折腾、不作为、乱作为

发展结构的失衡,有的是历史构架的不合理形成,有的是发展运动自身的客观结果,最怕的是人为因素造成,加重原来的失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7]。2014年5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坚决克服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

其实,无论是经济结构中的效率与公平的失衡,还是政治结构中的权力扩张与权力监督的失衡,无论是社会结构中的利益固化与利益维护的失衡,还是文化结构中的一元化核心价值引领与多元化、多层次的价值追求的失衡,都考验着国家治理的平衡能力。即使是在浙江这样的发达省份,内部也仍然存在发展的协调性问题。

比如东部发达的地区与山区海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硬实力与软实力之间,各群体之间,都还存在很大的发展差距。如何实现全面小康,不让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人掉队,需要发挥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比如过去我们的公共财政习惯于扶大扶强、锦上添花,既加重了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又使中小企业发展面临成长中的巨大压力。在发展起来的新阶段,公共财政应当转向促进就业,扶小扶弱,多做雪中送炭的事,从而平衡和消减发展起来后的垄断性市场主体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的剥夺。

比如,我们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在围绕促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基本环节得到良性循环的问题上,许多地方政府还是习惯于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环节上,对产能过剩问题不关心、不上心。在发展起来的今天,市场主体已得到较好培育的今天,生产的职能是不是应当更多地交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律去组织,而政府职能是不是应该更多地转向促进公平交易和市场流通,转向促进实现合理的收入分配和最终消费,转向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上?

对这些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能边界定位上,该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该交给社会组织的交给社会组织。我们既要着力解决一些政府及其干部的不作为问题,又要着力解决乱作为的问题,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决不能再因为我们的政府及其干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发展结构的人为失衡。

同样的碳元素,可以是轻柔的纤维,也可以是坚硬的金刚石,不同的结构组合会产生不同的物质特性。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同样,如果我们不能改变基本元素,就要通过结构的优化变革,使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根本性的提高。正如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所强调的,“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8]。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五中全会的精神,充分认识这场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尊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努力通过发挥基层和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优化发展结构上下功夫,推进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努力实现发展素质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注释】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新华网,2015‐11‐3.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新华网,2015‐11‐3.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新华网,2015‐11‐3.

[4]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2.

[5]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4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Z].2015‐6‐26.

[6]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Z].2014‐2‐17.

[7]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5‐6.

[8]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Z].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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