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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党建工作座谈会关于全面推动社区党建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保障有力的社区工作运行基础保障机制,我们在全面了解全市社区基础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了银川市15个社区,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调研。目前,银川市共有200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83个。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

银川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党建工作座谈会关于全面推动社区党建的会议精神,不断提高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探索建立科学合理、保障有力的社区工作运行基础保障机制,我们在全面了解全市社区基础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了银川市15个社区,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调研。

调查表明:随着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银川市社区基本运行经费得到保障,但由于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日趋繁重,居民对社区的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加之大部分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社区经费离实际需要仍有较大缺口,社区运行仍有一定困难。

一、社区经费运转现状

目前,银川市共有200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183个。社区经费在管理上,都采用“社区报账制”,经费由街道分账管理。在经费支出上,基本都是以收定支。分析发现,在2013年建立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之前,社区全部收入85%以上都用于人员和公用经费,仅有15%左右用于社区建设和直接为群众服务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区经费主要来源

通过调取会计核算凭证和收支明细表,我们将社区经费来源分为五大类。

社区经费主要来源

1.财政补助办公经费。按照区、市文件精神,县(市)区按每个社区每年3万~5万元安排社区工作经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6个县(市)区都没有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而且发放的标准不一致,有的县区财政补助中包含水电暖等费用,有的县区水电暖费用由财政统一拨付,办公经费单列。在街道层面上,同一个县区不同街道、不同社区的办公经费也不一致。

2.各部门转移的“费随事转”经费。近年来,在全市探索推行社区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并要求“费随事转”,但是“费随事转”的长效机制不健全,“费随事转”的随意性还比较强。

3.社区共驻共建单位的捐赠收入(含部门考核奖励经费)。这是社区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且数额较大,但受自身发展能力、共驻共建单位差别等影响,社区之间收入不平衡。

4.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主要为门面出租收入、卫生费收入、废品处理等经营性收入。这部分收入在社区收入中占比较小,而且,我们也不鼓励社区开展经营性服务。

5.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从2013年开始,全市设立了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每个社区每年7万~10万元,这是社区为民服务的主要经费。

(二)社区经费主要支出

我们根据经费支出的范围,将社区经费支出简单分为五大类。

社区经费主要支出

1.办公支出。这部分支出较为固定,而且是社区工作必须要保证的,主要包括办公耗材、电话费、交通费、办公用品维修费等支出。根据测算,2012年前每年每个社区办公支出约为9600元,2013年平均为10218元。

2.人员支出。主要是工作人员加班补贴、节假日加班工作餐、参加会议等外出活动车费、工作人员培训费用等。

3.日常事务支出。主要是配合政府各部门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制作展板、横幅等宣传材料,营造社区工作氛围、宣传安全健康知识、打造社区特色文化等。这部分开支在各社区普遍存在,且开支较大,平均每年为3200元左右。

4.开展活动支出。主要包括节假日各种节庆活动、帮扶慰问辖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日常开展各类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近年来新建的社区,在组织节假日各种节庆活动、开展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平均每年需要1万~1.5万元。

5.社区建设和为民服务支出。主要是社区建设方面的支出,如社区办公用房及群众文化活动场地设施的建设维修、小区内公用设施部分的维护、无物业小区卫生清理等。

二、社区阵地建设情况

新型农村社区一般是由传统农村转变而来,社区阵地的硬件建设相对较好。但是,城市社区却由于历史原因,在阵地建设上欠账较多,大多数社区室内活动阵地总面积比较小,社区室内活动阵地面积在500m2以上的不足35%,远远不能满足群众活动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银川市城市社区阵地建设统计表

续表

三、目前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经费保障难以落实到位

1.财政安排经费拨付不到位。“办公经费捉襟见肘,开展活动靠四处化缘”这是大多数社区普遍存在的现状。经调查了解,各县(市)区都没有按照要求足额给社区拨付经费,而且不同程度存在街道挤占社区经费的现象。

2.“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机制不健全。有的部门在年底考核时以奖励兑现部分“费随事转”经费;但计生、综治维稳、经济普查等部门都没有专项经费安排到社区。比如维稳工作,有些社区在年底、国庆、“两会”等特护期内必须24小时派人盯防上访对象,确保对象不脱离视线,经费全部由社区自理。造成原本经费不足的社区更加困难。

(二)社区基础薄弱,保障能力不足

1.阵地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全市183个城市社区,室内活动阵地达到500m2以上的仅占30%,还有14个社区活动阵地在100m2以下,4个社区还没有正常的办公场地,很多社区都是借用办公活动场地。有的社区除了拥挤的办公用房外,没有便民服务的社区服务中心,也缺乏居民活动娱乐场所等。

2.社区造血能力不强。除了单位和个人捐赠,社区自身基本上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影响了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缺乏考核激励机制,难以调动积极性

1.人员工资收入偏低。目前,全市社区工作者报酬全额为2100~2300元,扣除个人应缴的各种费用外实际收入在1700~1900元,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偏低。

2.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目前对社区的考核是以部门、街道考核为主的考评机制,没有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3.缺乏激励措施。没有建立将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和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工作能力和水平与工资水平不成正比,这样就不能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社区承载工作超负荷

目前社区需要参与的社会性服务事务已延伸至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的职责有7条;现实中,银川市城市社区承担的工作职责有133项之多。这些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很多部门的工作都要深入社区检查验收,给社区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也不能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服务,在财力上也给社区造成了沉重的负担。

四、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关于经费保障

一是规范下移事务,坚持费随事转,将更多资源向基层社区倾斜。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确需社区协助办理的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并安排服务经费。社区居委会应依法完成的工作任务(6类37项),社区应全力保障,全面完成;社区居委会依法应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的工作任务(6类23项),其他部门应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实行费随事转、人随事走,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社区可安排人员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应由政府及职能部门完成,但其下放或者委托社区居委会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共73项),社区可拒绝接受,确需深入社区完成的,要指派专人深入社区统一办理,社区在职责范围协助做好有关事项。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社区资金来源,有效破解社区“有心理事,无钱办事”的窘境。明确社区资金来源由办公运转经费、为民服务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三部分构成,建立科学合理、保障有力的社区资金投入机制。

1.全力保障办公运转经费支出。办公运转经费包括水电暖、办公耗材、电话费、交通费、办公用品维修费和社区根据职责要求必须开展的工作所产生的经费等。全市社区办公运转经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保障经费,每年每个社区不低于5万元;二是社区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按照社区常住人口核算,3000户以下的为3万元;3000~5000户的,为5万元;5000户以上的,为6万元。各县(市)区要将社区运转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管理,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加。

2.继续加大对村(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根据全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座谈会会议精神,村(社区)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要在现有每个社区7万~10万元基础上,每两年调整一次,逐步递增。从2016年开始,每个社区年度专项资金最低10万元,按常住人口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标准为:常住人口3000户以下的,增加2万元;3000~5000户的,增加3万元;5000户以上的,增加5万元。所需资金按照市级与所辖三区财政6∶4的比例安排;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3.探索建立社区党建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要在全市建立社区党建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每个社区党组织建制安排党建经费,其中社区党组织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分别安排5万元、3万元、2万元。所需资金纳入县(区)市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以后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长。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包括开展党的各项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律制度;培训、教育直管党员;订阅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临时救助和关怀慰问困难党员及其他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等。

(二)关于社区阵地建设

1.加强薄弱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制定社区服务阵地建设中长期规划,严格落实自治区有关社区阵地建设政策规定,按照每户居民拥有社区室内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0.2平方米的标准,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采取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调剂置换以及开发企业无偿或低偿提供等多种形式建设社区办公活动阵地,着力解决社区没有办公服务场所或者服务场所面积不达标的问题。力争到2016年年底,所有社区室内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2.升级改造社区服务场所。按照“服务最大化”原则,完善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划分办公区、活动区和服务区比例,统一外观标识,推进社区办公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街道市民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积极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努力为党员群众提供教育培训、矛盾调解、事项代办、文化娱乐、政策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在2014年试点建设“市民学校”这一社区综合性服务载体的基础上,2015年室内服务设施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要全面开办市民学校,持续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三)关于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第一,科学配备社区工作者。适应网格化管理新模式的转变,以稳定队伍为前提,以提高服务水平和居民满意度为目标,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为重点,以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合理核定人员职数。

1.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目前,社区工作者由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两部分构成。其中,社区公益性岗位由县(市)区组织部门牵头,会同人社、民政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在招录中,应注重聘用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可面向大学应往届毕业生选聘,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水平。合理使用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的核查。原则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再配备公益性岗位,清理出的指标全部分配至社区,增强基层社区服务力量。

2.科学核定人员职数。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城镇社区工作者报酬调标发放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3〕6号)规定,银川市社区工作者职数确定为:社区“两委”成员为5~9名,其中居民户数在3000户以下的核定为5名,3000~5000户核定为5~7名,5000户以上的核定为7~9名;根据社区服务的居民数配备公益性岗位,社区居民户数在3000户以下配备3名公益性岗位,3000~5000户的配备4名公益性岗位,5000户以上的配备5名公益性岗位,充分保障社区工作力量。

第二,规范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建立完善的考核与激励机制。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全区城镇社区工作者报酬调标发放工作的通知》,领取工作报酬的社区工作者是指占核定的社区工作者职数并经过选举聘任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含换届后社区工作者空缺时依法补充的人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报酬由人社部门根据区、市有关规定确定并执行。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经选举成为社区“两委”成员的,不再占用公益性岗位指标。

1.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构成。包括基本报酬、岗位补贴和职称补贴三部分,并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所需经费除自治区财政承担部分外,其他部分兴庆区、金凤区财政和银川市财政按照5∶5比例分担;西夏区财政和银川市财政按照3∶7比例分担。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2.报酬待遇标准。依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提高城镇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指导意见》中“城镇社区工作者年工作报酬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的要求,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2016年社区完成换届后,银川市社区“两委”成员基本报酬根据“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结果0~5星,相对应为上年度本地区社会最低工资的1.5倍、1.8倍、2倍、2.3倍、2.6倍、3倍;岗位补贴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月500元,副书记(副主任)每月300元,其他人员每月200元;职称补贴指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参照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职称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发放317元、181元、125元的职称补贴。

据此测算,2015年,社区工作人员全额报酬最低能够达到2340元,最高可达4717元,比以前提高37.6%~96%。(2014年银川市三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

(本文获2015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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