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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的现实意义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保护文化遗产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重大课题。目前学术界对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有限,尤其缺乏对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理论的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是马克思主义对文化遗产问题的根本看法。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有利于发展文化生产力,保护文化生态环境,提升文化软实力。

文化遗产向我们展示了一条文化的大河,引导我们追寻文明的源头,也为我们研究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社会结构、审美心理和价值评判等提供了依据。当前保护文化遗产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重大课题。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研究与认识还是很不够的:有些人把文化遗产当成发展经济的绊脚石;还有的人将文化遗产当成摇钱树;而更多的人则把文化遗产当成不合潮流的老古董。目前学术界对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有限,尤其缺乏对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理论的研究。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政策与法规也没有得到及时修订,落后于实践的发展,变得不合时宜,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往往是举步维艰,困难重重。

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是马克思主义对文化遗产问题的根本看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哲学层面上来概括文化遗产的定义与基本特征;揭示文化遗产的来源和本质、功能与价值;探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等规律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有利于发展文化生产力,保护文化生态环境,提升文化软实力。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有利于发展文化生产力

文化遗产与文化生产力有密切联系,文化遗产是人类祖先留给我们的有形或无形的文化资源,无论是文物古迹,还是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的合理成分都内蕴在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中。文化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当它成为劳动资料或劳动对象时,就成为现实生产力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文化遗产为劳动者所掌握和利用后,不仅使劳动者增进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等知识,提高审美和鉴赏能力,提高生产技能,而且能陶冶情操,培养良好的道德品性,振奋精神,提高生产积极性。从这些意义上说,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既得的文化生产力。我们应该改变过去一些落后的认识,以为劳动对象只能是供人任意加工、改造甚至掠夺性开发的物品,生产力就是人们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从自然中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能力。本书认为生产力还应包括文化生产力,与马克思的精神生产力近似,这是人们妥善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和人文资源,与自然及人文环境和谐相处,获取精神文化生活资料,促使自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和眼前利益,把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作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而正常的保护管理措施却往往与“思想不解放”等同起来成为众矢之的,因而在开发利用上常常表现出程度不同的过度行为,不是为保护而开发,而是为利用而开发。伴随着文化遗产资源的过度开发与掠夺性索取,结果总是以文化遗产地生态境域失衡、历史真实性与风貌完整性消失等为代价,来换取地方经济一时的“发展和繁荣”,这种做法破坏了文化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生产力本身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马克思曾说:“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24]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这里当然也包括了传统的文化遗产。如世代沿用的生产工具与生产技艺,既是文化遗产的传承,也是生产力的传承。无论是作为人类杰作的文化遗产还是自然杰作的自然遗产,都是构成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前提条件。事实上人类不仅不能割断历史,甚至不能逃避传统。人类总是在既定生产力条件下进行创造的,这是一种必然的客观存在的现象。列宁说,只有继承人类以往全部优秀文化,才能建成社会主义。毛泽东则说,“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没有历史的中国,便没有“今天的中国”。所以毛泽东谦虚地称我们只是古典文化的“小学生”,要永远地向传统学习。

毛泽东还曾经对民族传统手工业的发展有过明确指示。1956年,毛泽东在《加快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讲话中说:“提醒你们,手工业中许多好东西,不要搞掉了。王麻子、张小泉剪刀一万年也不要搞掉。我们民族好的东西,搞掉了的,一定要来一个恢复,而且要搞得更好一些。”[25]保护民族传统手工业是保护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际上就是保护文化生产力。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过去手工业中合并出现的过多失误,都得到了纠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上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保护了一大批珍贵的历史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并且取得30多项世界遗产的卓越成就,但是由于我们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强,研究不够,对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缺乏远见卓识,缺乏科学和长远的规划,致使许多珍贵遗产遭到严重毁损而难以后继,实际上影响了文化生产力的发展。即便有些名胜古迹被列入了《世界遗产保护名录》,也同样存在保护不善和发展困难的问题,有些地方甚至收到了黄牌警告,有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的危险。联合国《世界遗产公约》规定,凡由于保护不力或过度开发等人为原因损坏的自然与文化遗存,将被取消“世界遗产”资格而列入“濒危遗产”名录。而一旦被列入“濒危遗产”,取消“世界遗产”的资格,将会损害国家民族的利益,给国家和民族带来巨大耻辱。因此我们必须克服急功近利的思想,对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的问题作一番深刻反思。

“反思”为黑格尔语,“实即反复思索,作反省回溯的思维之意”。黑格尔说:“要获得对象的真实性质,我们必须对它进行反思。唯有通过反思才能达到这种知识。”“类的存在只有反思才能认识。”[26]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研究不能只停留在现象而不去深入本质,只有肤浅的表象认识而不是对规律的把握。对文化遗产的态度也不能只重申报,不重保护;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只讲急功近利,不讲永续利用。我们深刻反思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思想认识中的矛盾,旨在为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找到科学的、有效的途径。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有利于在文化遗产保护上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文化遗产表面上看是死的,是前人的遗物、历史的遗骸。今人要创新、要发展往往抱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心态来对待和处置文化遗产,把文化遗产当成前进中的绊脚石。于是就产生了遗产与人的矛盾,所谓“死物”与“活人”的矛盾。文化遗产被当成了外在于人的孤立客体、过时的东西,是与活人争地盘的异己之物。因此在今天的发展中,文化遗产就成了发展的牺牲品。不少地方借发展之名,纷纷要拔掉文化遗产这颗眼中钉。个别地区出现古城被毁的事件就是其中的典型。

文化遗产真是那种“死”了还要发出遗臭的废物吗?本书以为大谬不然。物本来都是“死”的,但文化遗产却是“活”的;并非物真的活了,不是“物活论”,物因人而活,是“人活论”。我们说“活”的东西,指的是有“生命”的意思。生命有许多层含义,有生物学上的含义,有医学上的含义,也有艺术和哲学上的含义。文化遗产的生命主要体现在艺术和哲学层面上。如“‘文物’即‘人’之‘物’,‘人文’之‘物’,所以它是‘活’的”[27]

当然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即使活上百年也同样要去世的。不过当人的生物寿命中止时,人们却希望思想、艺术和文化的生命延续下去,保护和传承自己的本质力量。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那么,人靠什么来延续这种生命呢?要依靠他人,依靠后人,同时需要依靠物的载体、物的手段。物这种表面上没有生命的东西,因为凝结了人的劳动、人的创造、人的思想、人的艺术,就变成了一种有生命意义的文物。文物这种文化遗产可以比人“活”得更长久。

当然文化遗产的“复活”最终还需要活人的帮助。是人唤醒了沉睡在地下的文物。思想、文化、艺术的“生命”之所以会延续,是因为世上不止一个人,还有许多同类。这种“生命”仍然活在人类的实践中,前人通过这种生命与后人气息相通,心心相印。生命在这种交往中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变成了一种生生不息的无穷生命力。因此,要解决文化遗产与人的矛盾就必须把文化遗产放到人的社会实践中去考察、分析,不要脱离实践孤立地看待这个矛盾。

人的生活离不开认识与实践。人不仅要认识自然力量而且要不断地认识自己的类本质力量,并把这种本质力量对象化,实现自身的价值。人是如何认识自己和实现自己的呢?实践是人认识自己和实现自己的根本途径,人也借助于物来认识与实现自己,因为被实践改造过的物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黑格尔说:“人有一种冲动,要在直接呈现于他面前的外在事物之中实现他自己,而且就在这实践过程中认识他自己。人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这个目的,在这些外在事物上面刻下他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而且发现他自己的性格在这些外在事物中复现了。”[28]

“马克思科学地指出,人通过实践改造或创造对象世界和自身,其产物即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作为人的作品,是人的对象化,是人的现实,凝聚和体现着人的需要、智慧、力量与劳动。因而,人通过辛勤的劳动、工作、创造及其成果,表现、确证和肯定了自己,贡献、再现和实现了自己,同时也满足了自己,并以外在的物的形式保存了自己,实现了暂时向永恒、有限向无限的超越,获得了自身的‘第二生命’。这样,人通过实践所实现的人的对象化,就为认识自己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劳动的产品、实践的成果作为人的作品,不只具有供人消耗与使用的实用价值,而且具有让人欣赏与认识的审美价值和知识价值。实践是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它向人提供了发展自我意识的必要性,同时又为人认识自己准备了条件和可能性。”[29]

人类为何要继承、收藏、保护和研究前人的成果与作品呢?这不仅是体现着后人对前人劳动成果的一种特殊感情,而且是后人对前人作品中凝聚着的人类共同的智慧、力量、劳动的依恋、爱慕和欣赏,本质上是人对类本身的爱慕与欣赏。马克思说,“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动地、现实地使自己二重化,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表面看来,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保护者其保护的是人的劳动的产物,是人化的自然,是各种不同的物,其实,他们是通过保护物来保护人类自己,文物不过是人的类本质的一个载体而已。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的实质,是人通过自己的作品,传承历史,保护自己,即传承人的需要和目的,人的智慧和力量,人的情感和意志,人的思想和观念。为经济利益而进行的功利性保护与开发,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异化,也是保护自己的另一种形式。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活动能满足人的自我肯定、自我欣赏、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的内在需要,它是处理人与自身关系的自我实践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三、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有利于培养民众的文化遗产意识,提高文化软实力

历史与现实的矛盾是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中遇到的一个棘手的矛盾,因此需要从理论上澄清历史与现实的矛盾问题。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存一份真实的历史。文化遗产意识就是一种历史意识。我们应激发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自尊,捍卫它们独有的文化精神。历史“是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过程,即自然界和社会已经发生而客观存在的事实。”[30]现实是现今具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种种联系的综合。历史与现实既有冲突又有统一,历史虽然不同于现实,在今天是一种丧失了必然性的存在,但它曾是历史上的必然存在,如今就成了现实的镜子,是现实借鉴的对象。历史和现实的联系是永远不能割裂的,培养历史意识就是为了让人们更好地服务于现实。“对社会的发展来说,历史永远是一面镜子。今天的一切都是从历史传统中展现出来的。割断历史,对历史漆黑一团,也就不可能引导今天的社会生活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当然,确立自觉的历史意识,并不等于对一切历史知识取盲目的、照单全收的态度,恰恰相反,自觉的历史意识乃是一种批判的识见,这种识见奠基于当代中国人对当今生活世界的本质发展趋势———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正确反思。有了这种正确的反思,历史的事实才会受到尊重,历史知识的精华和糟粕才会被清楚地区分开来,历史意识才能获得其真理性和自觉性。”“今天,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伟大历史时刻,自觉地确立并振兴历史意识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更为重要。”“我们相信,确立普遍的自觉的历史意识,将会使中华民族在下个世纪的发展中取得更辉煌的成就。”[31]

培养文化遗产意识(即历史意识)的过程是一种确立自我意识的过程。人的自我意识,是通过反思或反省的方式来进行的。“正是在反思中,人类才可能产生‘自我’的概念即把认识和实践活动指向自己。因此反思或反省无疑是自我意识的重要途径。”[32]自我意识不是在思维中展开的,它首先是实践这样一个对象化的活动。在对象化活动即实践过程中,人把自己作为活动者同自己活动的产品和结果区别开来。“这样,人一方面可以在自己的活动结果即被改变了的事物中印证自己的本质力量。换句话说,一切活动结果无非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展示,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另一方面,人也可以在观念中将自己两重化,即把自我作为客体,作为自身认识和反思的对象,并获取关于自我的形象和意识。”[33]马克思说:“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34]由此可见,人的自我意识的确立既是人的活动的内在前提,又是人作为自由存在物的一种本质规定。

人的自我意识的确立对于社会和人类的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人只有通过对自身和自身活动的反思,才能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按照人的方式,按照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从而由受动的客体上升为能动的主体,由盲目自发走向自由自觉。同时,人也只有通过自我意识,才能反思和改造自身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明确追求的目标和人生的价值,并以此为准绳,达到‘自我控制’、‘自我超越’和‘自我完善’,向更有意义和价值的人生迈进。”[35]文化遗产意识这种自我意识的确立,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无论对国家民族还是对全人类,都是十分重要的。我们若能培养广大民众高度的文化遗产意识,自觉地按照文化遗产意识来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就能提高文化软实力,就会在发展中少走许多弯路。

我们保护与继承文化遗产旨在探寻祖宗留下的历史足迹,继承中华民族博大精深文化财富,创造民族新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溯本求源,旨在继往开来。“历史,是人的生命本质在无垠时空中的拓展和延伸;历史,是人的经验、智慧、在世代接力中累积而成的文明大厦;历史,是人对自身的不断反思、继承和超越。”[36]只有当我们研究掌握了历史各阶段文化河流的流向,才能对九曲十八弯的文化长河有规律性认识,才能引导我们顺利到达新文化的起点。印度文学家泰戈尔说得好:什么都可以买来,唯独历史是买不来的。[37]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种文化都有自己的文化遗产。具有稳定性传承的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民族文化特征的表现。丧失了自己的文化遗产,也就是丧失了一种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就不能更好地去进行文化创新。一个没有文化遗产和文化遗产意识的民族,在社会发展中最终会迷失方向、迷失自我的。

四、坚持马克思主义文化遗产观有助于科学认识文化遗产,促进文化生态的平衡发展

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与实践不能采用僵化和静止不变的观点,而必须坚持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首先要反对割裂认识和实践辩证统一的各种错误观点,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其次,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所谓“具体的统一”就是说主观认识要同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具体实践相符合。对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不能光顾眼前的经济利益,在各种保护条件不成熟时对遗产大肆挖掘或盲目开发,造成难以弥补的毁损而致使遗产无法永续利用。过去,周恩来反对挖掘秦始皇陵、乾陵等遗址是有远见的。他说十年之内不开帝王陵,我们不能把好事做完,要给子孙后代留点东西。[38]周恩来的话言犹在耳,足以垂训后人。第三,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深化我们的认识。所谓“历史的统一”,就是说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阶段的实践相符合,并随着实践对象的发展而发展。我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保护将会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与时俱进。

民族的传统文化往往经历了悠久历史,像中华文明就有5000年以上的发展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浩瀚无边,呈现复杂多样的文化生态,其流传下来的文化遗产既有许多精华也有不少糟粕。如何采取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批判地继承民族的文化遗产,是问题的关键。毛泽东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得出的科学结论,可以成为我们对待遗产的指导方针。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必须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39]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是毛泽东提出的对待文化遗产的科学态度。那么如何区分精华和糟粕呢?毛泽东认为,要用阶级分析法来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文化及其遗产。精华是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糟粕是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毛泽东还用历史主义的观点区分精华与糟粕,“就历史主义的观点看,精华便是指具有进步意义的东西,也就是那些对历史的前进具有推动作用的事物,糟粕是指反动性的东西,也即阻碍历史前进的东西。”[40]

综合以上观点,“毛泽东关于精华与糟粕的论断中,既体现着阶级分析的观点,也体现着历史分析的观点,包含着民主性与反动性、进步性与落后性的社会历史尺度。这是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于批判继承文化遗产所作的科学结论。”[41]这些科学论断至今还在发挥重要的作用,意义深远。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毛泽东虽然提出了对待文化遗产的科学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但我们不能形而上学地对待毛泽东的观点。对待文化遗产要用辩证的、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保护文化生态的多样性和完整性。涉及对待文化遗产的具体情况时,往往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难分辨文化遗产的优点和缺点、精华与糟粕,因为文化遗产的优缺点是相比较而言的,精华与糟粕的区分是相对的。不仅不同阶级对“精华”与“糟粕”的理解不同,而且随着社会现状的变化,实践的发展,它们的功能和价值也在不断地因时因地发生变化:在一定条件下是糟粕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可能成为精华,反之亦然。如《红楼梦》在清代是禁书,如今是享誉中外的古典文学名著;再如,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常用的“八股文”,现在早已扫进历史垃圾堆了。“总之,精华、糟粕二分法带有抽象性、普遍性,并不能代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科学方法论。”[42]因此在很难分辨文化遗产的优点和缺点、精华与糟粕时,就不能用主观臆断的办法搞一刀切,这方面中国历史上是有过惨痛教训的。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清朝的“文字狱”再到现代的“文化大革命”,在清除所谓文化遗产的“糟粕”时,连带毁损了多少文化遗产的“精华”!回顾历史,对此类现象我们往往痛心疾首。可如今社会仍因一些人的无知和偏见在继续毁坏文化遗产,这最令人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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