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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的原则和根据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的说来,拉蒙特认为评价与人的需要或需求是紧密相联的,需要或需求构成了评价的根据。但在评价的不同形式中,这根据又有不同的表现。他认为,好的程度的认定亦即狭义的评价遵从“经济原则”,也即是代价最小的原则。拉蒙特认为,这尺度就是“共同需求”,是依照共同需求评估事物的机会成本。按照拉蒙特的思想,共同需求之所以是评价的根据,是因为它执行

(二)评价的原则和根据

总的说来,拉蒙特认为评价与人的需要或需求是紧密相联的,需要或需求构成了评价的根据。这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是说只有在一定的情势下,即需要作出选择取舍的时候和地方,才会有评价产生;其二是说人们作出评价时,总是依据自己的需要而进行的。但在评价的不同形式中,这根据又有不同的表现。

“好的认定”即人们认为某物是好或坏的精神活动,虽然也是以认知、意志和情感的统一为基础的,但作为人们赞同或不赞同某事态的表现,它主要是一种意动而不是认知和情感。所以,认知主义(或描述主义)和情感主义都是不对的。在拉蒙特看来,认知只是提供客观秩序(事物、对象)的信息,情感则只是主观的,只有意动才潜在地建构客观秩序。意动作为形成“动机”的主要因素,总是与改变或维持(保持)主体所面对的一定客观秩序相联系。意动主要就是“一种创造或维持一事件状态”的倾向。但是在赞同中也包含着认知和情感的因素,它是三者的统一,只是意动为主而已。

意动既与客观条件、客观秩序,一句话与主体所面临的客观情势有关,也与主体的需要、目的相关。在客观事物、条件、秩序符合主体的需要,有利于一定目的实现时,主体产生保持或维持这种情势的意动倾向,表现为赞同这些事物、条件、秩序的存在,认为它们是好的,而把对这种情势的破坏看作是坏的;反之,在客观情势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不利于一定目的的实现时,主体则产生改变、改善这种情势的意动倾向,把情势的合目的的改变认作是好的,而把维持现状和与目的相背的改变认作是坏的。但一般说来,在各种条件都具备时,在情势很顺心时,主体就往往不“注意”它们,不对它们进行评价,只有某个环节不完备或被破坏时,主体才产生意动态度,才评价它们。

意动并非是最终的东西,它是可分析的。其中有主要的和次生的,前者需要后者从而使自己具体化,后者则根据于前者、以前者为目的。一种意动,在一定的范围内它是主要的或可以设定为是主要的,但在更大的范围内或更深的层次上,它可能也是次生的,人们总是可以追问一定需要的需要或根据,可以追问一定目的的目的或动机的动机,在这个意义上说,“好的认定”的最终根据,就是存在于人的天性本性之中的“有组织的活动”,或者说是生物性活动。这种活动本身并没有目的,也不以人的目的为转移,但从它们中派生出了有目的的活动。人们就是基于目的、基于实现一定目的的需要才产生了意动,产生了评价的。

拉蒙特最为重视,花了很大精力讨论的是价值判断的相对形式,即好的程度的认定。他认为,好的程度的认定亦即狭义的评价遵从“经济原则”,也即是代价最小的原则。他一反西方传统的评价思想,既不认为评价的最终基础最终目的是什么“至善”、“完全幸福”,也不认为是“快乐”,而认为是一种“共同需求”(Common Demand)。他提出并加以论证的第五个命题就是:“任何评价序列都以一共同需求为前提,参照这共同需求,才能评估处于该评价序列中的事物的机会成本。”[5]

拉蒙特的基本思想和思路是这样的:评价与选择密切相关,凡存在选择的地方总有评价作为其内在机制,选择是评价的外化。但这里所说的选择不是一般的广义的选择,而是指狭义的选择,即主体具有两种或几种需求,这些需求相互竞争,由于购买力有限,这几种需求不可能全部满足,满足了这一需求就得使另外的需求满足不了,这一需求满足得多一点,另外的需求就只能满足得少一点,在这种情势下,主体的决策才是选择。为了实现这种决策和选择,主体得将各种已认定是好的事物排列出名次等级,或者说确定它们在评价序列中的特定位置。人们是如何排列出这种秩序等级,如何确定哪一个事物更好一些、较好一些的呢?他认为是根据“机会成本”的大小排列的。“价值的排列秩序是预估机会成本的倒置”,选择某事物的机会成本越高,其价值就越小,反之,其机会成本越小,则其价值就越大。这也就是他说的“价值根据机会成本来衡量”。

机会成本与生产成本不同。生产成本可看作是生产某物所花费的价值的总和,而机会成本则是选择某物所引起的其他未满足的需求的总量。例如主体同时具有几个相互竞争的需求,由于购买力有限,满足了甲需求,乙、丙、丁等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或无法充分满足,选择某物以满足甲需求的机会成本就是未得到满足的乙、丙、丁诸需求的总量。这里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第一,评价所要评估的是需求的“内容”而非需求的“对象”。需求的对象是既定的现实存在着的某种事物,比如我需要买件皮衣,这皮衣便是需求的对象,而需求的内容则是占有这件皮衣或买得了这件皮衣这么一种事态,是买得皮衣在主体身上达到的一种效果。简言之,需求的对象独立于需求、在需求之外之前而客观地存在着,但需求的内容则必须与需求相联系而存在。因此,“要此”的代价或机会成本便是不能“要彼”,或“要不了彼”。第二,在进行评价之时,“要此”还是“要彼”都是作为一种可能而非作为已实现的东西而存在,因为在此时选择行为并没有完成而只是处于准备阶段,所以“要此”或“要彼”的机会成本都只能是“预估机会成本”。

既然价值由机会成本来确定,评价也就是一个评估机会成本的过程。可是评估机会成本又依据什么尺度,是如何进行的呢?拉蒙特认为,这尺度就是“共同需求”,是依照共同需求评估事物的机会成本。共同需求的共同性,不是人们之间的各种需求的共同性,而是一个人各种不同需求的共同性,是各种不仅不同而且相互竞争的需求之间的共同性。这不同的相互竞争的需求不过是共同需求的不同表现。例如,一个人又饿又渴,这时他对食物的需求和对饮料的需求就是相互竞争的。由于资源或购买力有限,要喝就不能吃,要吃就喝不了。但它们又都是一个共同需求即对营养的需求的不同表现。任何一个评价序列都事先设定一个共同需求,以此为尺度来评估机会成本。

一个人的头脑中往往不是只存在一个评价序列,而是几个评价序列,此时,这几个不同的评价序列又都潜在地从属于一个更加综合的评价序列,每个不同的评价序列中的不同的共同需求也从属于一个更加综合的更加基本的共同需求,正因此,人们才可能对各种事物各种不同的价值进行比较,确定哪一个更好一些、哪一个更有价值一些。

按照拉蒙特的思想,共同需求之所以是评价的根据,是因为它执行着评价尺度的功能。而评价的原则是“经济原则”,即按最小机会成本确定价值的原则,机会成本最小即价值最大,最有价值。

拉蒙特的论证很繁复细致,引用了很多经济学的材料,但他又不同于功利主义。他分析批判了边际效用学说,分析了联合需求、综合需求、有效需求、一般需求以及与此相联系的联合供给、综合供给、有效供给、一般供给等一系列概念。可以说,他提出了一种虽立足于日常经济生活但又很具哲学意味的需要理论或需求理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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