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

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明确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既是进一步认识研究对象的需要,又是构建马克思主义史这门学科必须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是由其研究对象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结构性指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各组成部分或主要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联、协调统一的演进历程。因而,考察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不能不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构成。

与马克思主义史研究对象紧密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明确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既是进一步认识研究对象的需要,又是构建马克思主义史这门学科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有如实地反映研究对象各方面规定的综合,才能建构马克思主义史的学科内容。

(一)确定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依据

同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对象并非一开始就是很清晰明确的一样,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最初也具有自发性。这种自发性当然首先体现的是人们对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创立的马克思主义的主观兴趣,当然也不能排除因某种现实需要而论及马克思主义历史内容的情形,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及其追随者尤其是这样。但不管怎样,在学科本身都还处于形成阶段时,研究对象的客观性只能通过自发性的内容选取来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史的学科形成时期,无论马克思、恩格斯的朋友、学生对马克思、恩格斯事迹、著作、思想的回忆,还是史家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主角的记述或传记,都无不是出自人们主观需要和兴趣的自发选择。而随着马克思主义史这门学科的形成并愈益成熟,随着这门学科本来就客观存在的研究对象愈益清晰明确,其内容体系的客观规定性会越来越克服人们选择该学科内容的自发性和主观性。因为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其内容的确定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兴趣和意志,不会因人而异,必有其“应然”的客观依据。确定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客观依据就是它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属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取决于它的研究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说,明确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学科边界范围宽窄、时间跨度长短的“外延”性问题,与“外延”的明确相应地是“内涵”的明确,所以“外延”一经确定,与之相“匹配”的或者蕴涵于其中的“内涵”亦即该学科的内容也就事实上得到确定,而不在乎人们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也不在乎内容的选取意图达到什么主观目的或满足什么主观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对象对其内容体系的决定性不仅是一个逻辑关系问题,而且也是该研究对象与自己的“内容”的实质性关系问题。研究对象毕竟不是一个空洞的或者抽象的东西,它的内外联系、它的存在状况及其变化发展等,就是该学科应该反映的内容。马克思主义既是一个“系统”又是一个“过程”,马克思主义史反映这个系统的发展过程,也就构成了该学科的内容体系。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是由其研究对象决定的。

其次,马克思主义史的学科性质也是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决定因素。虽然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对象不是马克思主义本身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但此“历史”不是别的什么东西的历史,而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内容“本体”是其历史的主题或前提,马克思主义历史不过是其内容本体的过程性展示,是不能回避马克思主义内容本体的。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既不是马克思主义本身,又离不开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从萌生到形成及其之后的曲折发展和前进上升,就是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主题,以此主题为核心内容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马克思主义史与马克思主义的这种关系,也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史的学科性质。一是由历史学科规定的“过程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史作为史学的普遍性的一面;二是由马克思主义学科性质规定的体现马克思主义史的学科性质的特殊性一面。就是说,从马克思主义是思想理论体系、意识形态看,马克思主义史是思想史、认识史,不同于以记述论述人物事件等史实为主的其他历史学科;从马克思主义史是历史学科看,它反映的是马克思主义这种意识形态的运动及其过程,又不同于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主要反映它的基本思想、原理原则及其本质联系的其他马克思主义学科。因此,由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性质所决定,马克思主义史是“思想意识”的历史;由其“史学”性质所决定,它既是思想观点按时间序列集合的思想史,又是这些思想观点的获得、应用、检验和演进的认识史。换言之,马克思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它是一系列思想观点、方法论体系和价值观念的集合体;描述它们相互关联的整体运动及其过程,就是它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史。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史作为思想史,它用以表现“过程”的形式,就是构成马克思主义的那些内容按时间顺序的排列和连接,从而展示其“思想”的“过程集合”。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史作为认识史,不仅是思想观点的“过程集合”,更是这些思想观点如何产生、它们的方法论意义、如何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每一次重大发展的历史地位及其深远意义等内容构成的完整体系,其中,既包含着认识与实践的关联,又包含着导致认识飞跃的“前后内外”的思想关联及其矛盾运动。

(二)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结构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一个严整统一的理论系统,马克思主义史就是这个理论系统从孕育到形成、从产生到发展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性是部分与整体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就是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其固有的内在联系构成的严整统一的整体,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结构性特征。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结构性指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各组成部分或主要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联、协调统一的演进历程。显然,它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结构性决定的。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内容结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言其联系,是说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应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构建与持续发展过程的逻辑展示,应该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性而展开,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主体的;言其区别,是指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不应该重复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而应反映马克思主义所包含的理论因素如何萌生、如何传播、如何承袭、如何充实完善乃至如何创新飞跃的。因而,考察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不能不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构成。

马克思主义由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部分组成,这是由恩格斯和列宁详尽论述而成为“定论”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较为权威的定义都据此来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内容结构。这样的内容结构虽然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史最基本的内容体系,但在如何看待这三部分的关系上,却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比如这三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过程中有无先后之分?如果有先后之分,那么谁先谁后?这三部分在马克思主义创立过程中具有什么作用?它们的作用是综合的还是分别的?马克思主义史是分别反映这三部分的历史发展呢,还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反映?如果作为一个整体反映又该如何展开?此外,马克思主义为什么是三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四个、五个或更多组成部分?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政治法律思想以及伦理、军事、文艺、民族、宗教等思想内容不能是其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史是否只涉及三个主要的部分而不涉及其他学科内容……

这些问题都是由马克思主义内容结构的认定而引起的如何安排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问题。显然后者应适应前者,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的内容结构本应是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内容结构,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和看法,但由恩格斯和列宁先后充分论证的“三结构”论至今还没有人真正推翻过。不过通过对“三结构”论的合理质疑,“三结构”论也在成熟和完善。立足于“三结构”论,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结构性有如下三个基本认识。

1.马克思主义基于三大组成部分的全面完整的科学体系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马克思主义的内容涵盖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历史和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等诸多领域和各个方面,是极其深刻和丰富的。除了涉及哲学、政治、经济等学科外,还涉及法学、伦理学、民族学、宗教学、军事学、文艺学等内容。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三个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内容结构,最能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是适应实践的需要在革命家的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而不是适应学术的需要在学者的案头上产生和发展的,所以最能体现马克思主义本质特征的是它的实践性。

首先从马克思主义创立者的个人经历看,马克思、恩格斯不是以学者的身份而是以革命家的身份发表自己的主张和学说的。他们在每一个历史时期理论研究的对象及其内容都是由实践斗争的需要来确定的。他们对自己学说常有的更正和修改,以及每一次理论上的重大发展,都要么是对革命实践经验的总结,要么是针对特定时期的实践课题同错误的观点、思潮论战中获得的。其次从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的关系看,不仅工人运动需要马克思主义,而且孕育了马克思主义。没有工人运动这个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只能是空洞的“学术理论”;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有这三个组成部分,是同工人运动的理论诉求分不开的。陈先达教授曾经正确地指出:“我们应该明确,当我们说马克思主义包括三个组成部分时,我们的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既成事实,而不是它的抽象可能性,它应该包括什么,可能包括什么。……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结构,是由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和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的内在逻辑决定的。”[4]三个组成部分的内容结构是马克思主义从创立到发展的既成事实,是由实践决定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身的内在逻辑”,我们理解,除了指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直接理论来源外,应该特别指马克思、恩格斯围绕无产阶级及其广大劳动群众解放自己的实践课题进行理论研究,必然形成这三个组成部分。其基本的理论逻辑:解放劳动群众必须变革社会,变革社会必须找到社会运动的根源及其规律,这样就产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特别是剩余价值学说),进而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为科学,即揭示出“两个必然”,找到了变革社会的物质力量,明确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主义学说等。

庄福龄教授也曾充分肯定这一点,他说:“马克思主义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十分完备而严整的科学体系是在革命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它的主要内容首先是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而后展开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说,这当然要涉及众多的科学和广泛的领域。”[5]这段话既指出了马克思主义为什么其主体内容或本质内涵是这三大组成部分,也指出了为什么马克思主义除此之外还会“涉及众多的科学和广泛的领域”。我们认为,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和发展者立足于劳动阶级的解放和社会的改造,必须解决世界观、方法论和经济社会的现实条件、运动规律、发展趋势等重大理论认识问题,这样的实践需要,一方面必然形成以这三大组成部分为基本内容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又必须涉及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涉猎众多的学科内容,当然会不断地扩展自己的学科领域。这一情况,不仅体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上,而且也体现在其后继者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上。不然的话,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后来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不是在学者的案头上,而是在马克思主义革命家、政治家们所领导的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之中呢?

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也在一条学术或者理论研究的线路上得到阐释甚至发展。如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研究员张光明所言:“20世纪以来的‘马克思主义观’五花八门,分歧众多。马克思恩格斯当初是从哲学走向经济学和社会分析,苏俄革命以后,情况大大变化了。马克思主义在共产主义运动正统解释那里愈益沿着革命家精英理论的方向演变,在独立知识分子那里却是重新回到哲学,被解释成哲学思辨、伦理诉求、道德理想之类的东西。我觉得这是应该特别加以研究的两大类‘马克思主义观’”[6]。所谓“两大类马克思主义观”,其一是指社会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的“实践着的马克思主义”;其二是指“独立知识分子”的“学术上的马克思主义”,如“西方马克思主义”和西方持续进行的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及其思想的“马克思学”等。我们当然应该关注后一种“马克思主义观”,但它是否也对马克思主义有所发展,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承认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必要条件,即承认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史无非是无产阶级斗争实践史的观念反映,那么就应逻辑地怀疑所谓“学术上的马克思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可能性。应该看到,“学术上的马克思主义”最多只能在抽象的意义上“发展”马克思主义,最多只能为“实践着的马克思主义”提供思想材料或者某些理论研究上的启示。

2.三个组成部分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在演进中达到协调统一,在发展中成为有机整体

由分析而把握马克思主义整体,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必要路径。但不能将马克思主义简单地视为三个“既成”部分的拼合。虽然作为这三大组成部分直接思想来源的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19世纪初的社会主义学说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可以被视为同时存在的,但它们被革命性地改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是在马克思主义从孕育到形成的历史过程中逐步实现的。而且这三个组成部分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结构,是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经恩格斯和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分析论证之后逐渐明确起来的。正如上文陈先达教授所说,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既成事实”。无论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还是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都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既成事实”,将马克思主义作为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的整体,把这个整体放在运动中进行论述的。可见三个组成部分的有机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它原本就是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在逻辑。列宁明确地指出了各部分在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唯物史观的证明和运用,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和结论。“这些观点总起来就构成作为世界各文明国家工人运动的理论和纲领的现代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社会主义。”[7]正是由于这三部分的不同地位和作用,使马克思主义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为此他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只是(α)历史地,(β)只是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只是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8]对于三个组成部分有机统一的关系,陈先达教授的描述较为贴切,他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无产阶级解放的头脑,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说是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理解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对立的经济基础及对立的解决的经济学依据,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则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形态所引出的社会主义会最终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政治结论。”[9]

既然三部分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在逻辑,马克思主义史当然不能将它们分割开来建构自己的内容体系。从逻辑上再现各部分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从而反映马克思主义的整体创立和整体推进,是马克思主义史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史”的内容体系。马克思主义史既不能由这些“部门史”来代替,也不是这“三史”内容的简单拼接。

3.三个组成部分在马克思主义形成、发展的不同阶段上,由当时的实践所决定而各有侧重

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和发展都是这三个组成部分的整体推进,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由于实践的不同需要,这三个部分所处的轻重主次地位绝不是一样的。关于这一点,列宁曾经在《论马克思主义历史发展中的几个特点》中指出:由于不同时期面对的实际问题不同,“马克思主义这一活的学说的各个不同方面也就不能不分别提到首要地位”[10]。他在《我们的取消派》中更为明确地指出:“在德国,在1848年以前,特别突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在1848年,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思想;在50年代和60年代,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说。”[11]可见,马克思主义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上都有它整体发展的特点,都有它突出的主要内容。所以,对于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我们在强调其“整体性”时,还得注意马克思主义在不同时期的“侧重性”。按照庄福龄教授的意见,那就是:“整体性的要求应突出不同时期摆在马克思主义首要地位的问题和马克思主义作出的回答,要以此为中心向各方面展开;整体性的要求也应当注意到马克思主义某些基本理论的内在联系,避免机械地从时间上把它们切断,孤立地对待;应当注意到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多样性和连续性,既要注意马克思主义作为完整的世界观在应用上的广泛性和多方面展开的特点,不要仅仅停留在三个组成部分上,也不要局限于政治革命方面,不要忽视马克思主义在人文、社会、民俗历史、民族、科技、生产、文艺等诸多方面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论断。”[12]

以上三个基本观点的实质就是在考察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问题时,必须充分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及其各部分间固有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结构性特征。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史不是单一理论因素的孤立演进,而是构成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因素在相互支撑、相互印证、相互促进中不无侧重地整体推进的历程,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反映的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因素作为一个“体系”或“系统”的统一运动。

(三)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层次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外联系使其内容具有丰富的层次性,从而决定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也具有层次性特征。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层次性既指其“史论结合”的“史学”真谛,又指其形式与内容、历史与逻辑的辩证统一。从史学学科形式上说,展示其内容的方式或途径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层层递进;从意识形态的内容实质说,它既隐藏于史实现象之中,又有其内涵的层层深入、步步演进的本质和规律。

1.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比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更为丰富的层次性

中央编译局世界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王学东认为,广义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是对以马克思恩格斯为代表的思想流派的总称”。作为良莠混杂的“思想流派”,按其性质区分,包括五方面内容:“(1)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中具有普遍真理性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若干基本原理;(2)只适用于特定条件(如时间、地域等)的理论原理和具体观点;(3)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思想中的某些空想的成分以及错误的判断和结论;(4)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创新;(5)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和解释。”他认为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指的主要是第(1)项和第(4)项内容”[13]。这当然是指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理论内涵,但对我们把握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不无启示。

首先,上述(1)、(4)方面的内容,即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的一脉相承及其一系列基本理论的创新发展,理所当然应该属于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但其他三个方面内容也须纳入其中。一是因为第(1)方面内容并非直接地清晰可见,它们常常蕴涵于第(2)方面内容之中,虽然第(2)方面内容受特定时间条件的限制,但它们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及其基本理论的具体体现。二是因为第(3)方面内容虽然不能纳入真理集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但它们不仅是获得马克思主义真理的条件或参照,而且恰好是显示后继者能够有所突破而获得创新的地方,因而也应该纳入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三是因为第(5)方面内容反映着马克思主义在历史传承中的曲折经历,更是从负面教训映衬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斗争中胜利发展不可缺少的内容资源。

其次,史实的条件性、具体性和著作、思想的现实针对性致使第(2)方面内容常常蕴涵(1)、(4)方面内容,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从现象到本质、从经验到理性、从不足到丰满、从相对到绝对、从有限到无限的认识程序及其认识成果的层次性。虽然我们应该看到马克思主义因反映事物的“多级”本质而具有丰富的理论深度和层次,但如果着眼于事物的现象与本质、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对立统一,只有第(2)方面内容与第(1)、(4)方面内容才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基本的内在矛盾,显示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两大基本层次。人们对马克思主义这两大层次的态度,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坚守第(2)方面内容一个字都不能改动,那就是教条主义;如果因为时过境迁而丢掉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必然割断(1)、(4)方面内容一脉相承的源流关系,那就是修正主义。只有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的基础上突破第(2)方面内容的局限,才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发展。可见这两大基本层次的关系体现的是继承和发展的辩证关系,正是马克思主义史要着力反映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的本质联系。

最后,既然不能纳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那些内容可以而且应该纳入马克思主义史之中,足见马克思主义史在内容体系上比马克思主义理论有更大的包容性。而且即使上述五方面内容全都纳入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也仍然没有穷尽马克思主义史应该包含的所有内容,所以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应该比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更为宽阔,除了由第(2)方面内容与第(1)、(4)方面内容构成的层次性外,还具有更为丰富的层次性。

2.马克思主义史在学科展示上有“史论结合”的层次性

显然,历史学科反映其研究对象的基本方式是按时间序列客观记录相关史实,给人的第一映象是“大事记”。但如果认为史学就是“大事记”,那就显得过于肤浅。“大事记”毕竟只是“史学”的形式,而形式总是用来表现内容的。那么隐藏在“大事记”之中的“内容”是什么?这很耐人寻味。“大事记”记述的东西不是“内容”,还有什么是内容呢?当然是比“大事记”更为深刻的东西,那就是那些纳入甚至尚未纳入“大事记”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这些内在联系须由“史家”透过“大事记”梳理发掘。正是因为如此,使史学免不了带有史家的主观痕迹。在史家主观因素的作用下,“史实”通过“论述”展现出自己的内在联系,如此“有史有论、史论结合”,将“历史”熔炼为“逻辑”,实现历史和逻辑的统一,这才是真正的“史学”。受史家主观因素的影响,不仅史实有出现偏差甚至遭受歪曲的可能,而且史论所表达的基本思想及其相关论断更会打上主观的烙印,因人而异,出现分歧甚至相互抵触。马克思主义史是历史学科,就其表现历史内容的形式看,当然首先是“大事记”,同时也必须透过“大事记”揭示其内在联系,因而它的内容应该是这些史实的记述和论述。既然同样是史实的记述和论述,马克思主义史当然须遵循史学的一般要求,尤其要尊重史实的客观性,才能使其成为“科学”。另外,与马克思主义学科性质相关联,马克思主义史所记述论述的“史实”,同反映不同历史对象的其他史学相比,有着鲜明的个性。既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那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就主要不是人物、事件本身的“过程集合”,而是隐藏于人物、事件中的思想意识及其表现形式(主要是著作)的“过程集合”。所以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应该通过人物、事件、著作的记述,凸显其思想意识及其演进。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任务,除了描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过程集合”,更要把隐藏于其中的更深的东西彰显出来,这种“由隐而显”的功夫,要求马克思主义史更须强调“史论”的功夫。通过论述“由表及里”,发掘“层层本质”,揭示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马克思主义史的这一层次性,实际上也体现为人们在研究中明确其内容体系的过程性。回顾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明确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由表及里、层层深入的历史过程,皆是由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层次性所致。按照一般理解,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无非是“马克思主义的孕育、形成和发展”;但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不能停留在历史表层,还须揭示其运动规律和发展趋势;还有学者提出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发展过程不是目的,“进行历史分析的目的,是要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及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们是怎样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以及追根溯源分析马克思主义产生、发展的历史条件及其客观根据[14],从而把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导向更深层次。

3.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发展飞跃显示的层次性

从学科形式到内容本体的层层深入,其实质是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路径问题,这一研究路径因其适合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由浅入深、从低到高发展飞跃显示的丰富层次而具合理性。只有马克思主义史层层深入的研究才能真实地反映马克思主义的孕育、形成和发展,才能揭示其运动规律和发展趋势,才能显示马克思主义奠基者、发展者创立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所坚持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首先有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在人物事件上的时空延展承续,然后有与之一致的著作思想,进而有更深层次的各理论要素的本质联系、运动规律和思想方法,等等。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的层次性既决定了学科的层次性,又规范了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由马克思主义史的学科层次性和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的层次性所显示,马克思主义史的内容体系理应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一是马克思主义形成、发展的历史条件及其历史必然,包括马克思主义孕育、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根据、现实根据及其历史必然性。历史根据和现实根据既包括客观条件,也包括主观条件。主观条件即思想资源,包括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来源。历史的思想资源指理论前提,现实的思想资源指实践经验的总结及其理论概括。

二是马克思主义形成、发展的侧面和反面参照,包括历史上那些从侧面或反面对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人物、事件及其相应的思想交锋。不将这些内容纳入马克思主义史的研究视野,在很多时候就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为什么产生和发展,当然也不能在比较中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特征。

三是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的过程集合,既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经典著作所阐述的基础理论,也包括标志历代马克思主义群体集体智慧的理论形态的创立和发展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史研究内容的主线、主流或主体,是马克思主义史内容体系的基础、核心和重点。

四是马克思主义历史本体的本质、规律、趋势及其蕴涵的历史方法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形成、发展的经验、本质、特征、矛盾、动力及其规律性,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发展者的基本立场、方法。这是马克思主义史作为学科存在的目的意义之所在,体现着这门学科建设的内涵和精要。

五是马克思主义形成、发展的阶段性及其历史地位,包括马克思主义产生及其后来的每一次重大发展在当时的重大意义、对以后的深远影响和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中具有的历史地位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