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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新实践论”的初步构想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论证了建立新实践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认为把“实践”作为独立对象进行研究,不但有可能性而且还有可行性,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可行性必须突破过去那种把实践作为认识一个环节的老框框,即实践——认识——实践这一模式,而使“实践”和“认识”各自成为独立的,逐步进行的相互渗透的过程。其次有的同志谈了对新实践论体系的构想:新实践论或实践哲学的组成有两个部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

发言同志对新实践论的构想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论证了建立新实践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认为把“实践”作为独立对象进行研究,不但有可能性而且还有可行性,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可行性必须突破过去那种把实践作为认识一个环节的老框框,即实践——认识——实践这一模式,而使“实践”和“认识”各自成为独立的,逐步进行的相互渗透的过程。它们的关系是“上下”、“内外”的关系。“上下”是说实践过程是认识过程的基础,认识是实践的反映和指导;“内外”是指认识是实践的内化,实践是认识的外化。把这两个过程在思维中分开,进行分别的研究是完全可能的。

其次有的同志谈了对新实践论体系的构想:新实践论或实践哲学的组成有两个部分: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基础理论是阐述关于实践本身的系列理论:实践的本体论(定义、内涵、外延),实践的要素和结构,实践的过程与阶段划分,实践的运动与进步,实践的类型、形态,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实践结果与社会的关系等。以上可简称为关于实践和实践规律的理论。

应用理论是阐述实践方法论,主要是说明对实践规律的运用。具体地说有三个方面:

第一,实践活动的规范问题:根据实践规律做出实践活动的一般模型和规范,以保证实践的成功;第二,实践活动的评价问题:对实践各要素、各环节及总过程的评价(依据、准则)和评价程序的规定,以及对这些规定的再评价;第三,实践方法问题:对各种实践方法的比较、分析、判断。实践方法有四种(即四层次):实践感性经验,实践观念,应用科学、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实践方法论。其中实践方法论是前三种的总概括,处于最高层次,是关于实践方法的一般理论。

【注释】

[1]本章是根据枟教学与研究枠编辑部于1988年5月举行的实践规律讨论会讨论情况整理而成,载枟教学与研究枠198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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