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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规定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要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首先必须弄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规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的这一内在本质。所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努力将这种社会理想变成现实。同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艰苦努力和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规定

要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诉求,首先必须弄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规定。在当前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讨中,一些人从不同角度考察了中西方历史上社会和谐思想的源流,并常常援引中国古代的大同理想及近现代西方的社会政治思想和伦理学说来阐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质。这种努力,就其注重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探寻可资借鉴的思想资源来说,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应警惕那种用历史上人们所向往和追寻的和谐社会来比附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模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规定的倾向。

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怎样的本质规定呢?这一问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以回答:

首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任何其他形态的和谐社会,而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一方面,它不同于历史上私有制条件下人们所粉饰的各种所谓的和谐社会。事实上,在历史上,在伴随着私有制而必然存在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社会的。另一方面,它也不同于未来的共产主义和谐社会,而是迈向未来共产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阶梯。邓小平同志曾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这样一个科学的概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的这一内在本质。第一,它是一个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得到满足的社会;第二,它是一个消灭了剥削和压迫,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第三,它是一个消除了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

其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是随便什么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1]。正如某种论者所言,“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实体范畴”,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是一个“属性范畴”,它所表征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定属性。但是,和谐或和谐社会并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天然属性,也就是说,并不是只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就必然出现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实上,由于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社会主义实践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只能逐步地从不和谐或不太和谐走向和谐。根据胡锦涛同志的阐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如下六大特征:一是民主法治,即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二是公平正义,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三是诚信友爱,即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四是充满活力,即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五是安定有序,即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六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即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2]。总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个既充满创造生机而又协调有序的社会。

再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不是我国当前社会的既成现实,而是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正在为之奋斗、在不久的将来也完全可以实现的社会理想。所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努力将这种社会理想变成现实。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面对这项重大任务,一方面,我们要有必胜的信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因而必然能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积极支持。同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撑。因此,在我们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够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艰苦努力和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之所以说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就是因为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利益分化日趋明显,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大量涌现,如何应对这些矛盾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途和命运。虽然这些矛盾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要有效地应对和协调这些矛盾决非易事。正如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需要作长期的奋斗一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决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它同样需要我们作长期艰苦的努力。因此,我们决不能误以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我国既已建成,也不能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停留在口头上,而应该像胡锦涛同志所要求的那样,“既要立足国情,根据已经具备的条件,积极主动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又要着眼长远,做好长期努力的准备,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3]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也是我们党领导全体人民正在为之奋斗、在不久的将来也完全可以变成现实的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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