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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理论的原则分歧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帕森斯认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演变与进化,就是社会结构的分化、适应力增强、包容(整合)和价值一般化这些方面统一的过程。但是,马克思的社会结构功能理论与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确实存在着原则分歧。所以,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是抽象的、超历史的,它无助于社会现代化问题的深刻解释与说明。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归根结底是现实的人发展的历史,是“劳动发展史”。

一、两种理论的原则分歧

从“结构—功能”的角度来研究社会进化,早在19世纪3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社会学的奠基人孔德、斯宾塞都把人类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认为社会同任何生物机体一样,也要发生一系列分化、裂变,从而经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过程。这种观点经过一些社会学家(如腾尼斯、迪尔凯姆、雷德菲尔德、贝克尔等)和人类学家(如摩尔根、马林诺夫斯基、雷德克列夫—布朗等)的加工和发挥,于20世纪50年代又发展成为“新进化论”。“新进化论”也称结构功能主义,其著名代表是帕森斯。他把社会进化分为原始——过渡——现代三个阶段,并用五对“模式变项”来对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进行比较,这五对“模式变项”分别是:情感中立——情感投注;自我取向——集体取向;普遍主义——特殊主义;业绩——归属;特定化——扩散化。帕森斯认为,这五对模式变项作为典型性分类概念,可用来分析任何具体社会中的关系结构和变化趋势。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感情投注、集体取向、特殊主义、归属尺度和扩散性关系越来越衰退,感情中立、自我取向、普遍主义、业绩标准和特定性关系越来越居于主导地位。易言之,前五者构成了“传统”的特征,后五者则构成了“现代”的特征。帕森斯认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演变与进化,就是社会结构的分化、适应力增强、包容(整合)和价值一般化这些方面统一的过程。

帕森斯在用结构—功能方法研究社会系统进化方面确实是视角独特,但其理论与马克思的理论从根本上是对立的。应当承认,马克思对于现代社会发展的研究,尽管没有用过“结构—功能”这样的术语,但也非常明显地体现了结构—功能的方法。如马克思认为,不同的社会结构,造成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区别,像东西方社会发展上的重大差别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亚细亚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别造成的。马克思还认为,同一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社会结构往往会发挥不同的功能,如地租、利息、商人资本、高利贷资本等经济现象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也长期存在过,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及以前的社会中,它们所处的地位并不一样,所发挥的功能也大不一样。另外,马克思还认为,任何社会结构都不是“自然”的、“永恒”的,而是发展演化的;在新旧社会结构转换过程中,其间常常有一个交叉、过渡时期,即几种社会经济关系并存、交织的时期,等等。所有这些,都构成马克思关于社会结构功能理论与方法的具体内容。因此,不能说马克思是排斥结构—功能方法的。但是,马克思的社会结构功能理论与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确实存在着原则分歧。帕森斯仅用几个模式变量来对不同社会的结构特点作一般的分类和说明,并用其衡量社会结构的优劣;而且,这种理论并未正确地说明一种社会结构进化到另一种社会结构的原因和动力是什么,也未能真实地描述这种进步的历史进程。所以,帕森斯的结构功能理论是抽象的、超历史的,它无助于社会现代化问题的深刻解释与说明。

马克思同样重视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的研究,但其研究的方法论与帕森斯大为不同。马克思认为:“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2]按照这一方法论原则,马克思把研究的基点和出发点紧紧确立在人的现实生产活动上,并通过人的现实生产活动来揭示社会结构的形成和演变。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发展无疑离不开社会结构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归根结底是人的活动的产物。就社会结构的产生来说,这实际上是由人们的活动关系形成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3]不光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政治上层建筑的结构是由人的现实活动关系造成的,而且意识形态的结构也是如此,因为意识形态不过是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过程的“反射”、“反响”和“必然升华物”。[4]因此,人不仅是现实物质生产的创造者,而且也是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创造者。就社会结构的演变来说,这也不过是由人们的活动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改变引起的。如“个人相互交往的条件”即交往方式,“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5]无论是从社会结构的产生,还是从社会结构的演变,都可以看出,人的现实生产活动始终是一个自变量,社会结构形式则是一个因变量。社会结构的变革本质上就是主体活动的创新

既然社会发展来自社会结构变革,而社会结构变革又来自主体活动的创新,那么,主体活动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作用机制引起这样重大变革的呢?从实际情况来看,这种作用机制大致是这样的:人的活动能力的增强——生产工具的变革——劳动技术组织形式的变革——劳动社会组织形式的变革——整个社会结构的全面变革。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解剖,实际上就是循着这样的线索展开的。

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归根结底是现实的人发展的历史,是“劳动发展史”。随着劳动的发展,人的活动能力会不断增强。这种增强的直接后果,便是生产工具的变革即新的劳动工具的出现。劳动工具的性质往往决定着劳动的技术组织形式,即决定着生产过程的主体要素对客体要素的作用方式。随着劳动工具性质的改变,必然要引起劳动方式中各种劳动要素的重新组合。如机器的出现一下打破了原来的行会、家庭经营、手工作坊等劳动组合方式,代之以严格的分工和专业化协作组织形式。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的关于生产资料决定劳动组织的理论,在哪里能比在杀人工业中得到更为光辉的证实呢?”[6]劳动要素的重新组合即劳动技术组织的改变,必然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既表现为旧产业的淘汰,也表现为某些新产业的出现,同时还表现为新旧产业比例、结构的调整。如机器生产劳动方式的出现,就引起了产业结构新的变化:农业的比重越来越小,工业的比重越来越大,以致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动,使得劳动社会组织形式也发生相应的改变。这种改变突出体现在经济活动和经济组织形式的调整与变革。产业结构越是分化,越是脱离传统的结构,它就越是需要在社会生产的范围内确立程度较高的社会化联系。当生产要素从狭小的区域性的组合中活动出来,进入跨地域、跨行政区划的新组合时,其发展趋势就是向社会占有的关系结构发展,这就意味着新的经济活动方式和经济组织形式的出现。

经济活动形式和组织形式的变化,客观上要求所有制形式和结构也要进行改变。由于生产力和经济活动形式日益社会化了,那么,要使社会经济能够正常进行下去,就必须打破原来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使生产要素从这种束缚中解放出来,按照社会化生产的需要进行合理配置。对所有制形式和结构的改变,主要是体现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使用的改变。因为原有所有制限制了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占有和使用,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要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就得冲破原来体制的束缚。正是适应这种要求,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先后经历了个体所有制、联合所有制和垄断所有制等的变化,这些变化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济活动形式或劳动方式的需要。所以,所有制形式与结构的变化是直接由经济活动形式引起的。

所有制形式与结构的变化,必然引起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社会结合方式的变化。这种结合方式的变化,最终会影响到社会成员间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关系的调整,即社会结构的改变。因为社会关系体系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的,伴随经济利益关系的改变,人们之间的政治关系、法律关系、交往关系等社会关系必然发生相应的改变,所有这些新的社会关系便组成了新型的社会结构。像新型的国家政权结构、司法结构、社会管理结构、文化教育结构等,都是适应人们间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而产生出来的。

总之,对于社会结构的变革,只有深入到人们的现实活动之中才能获得正确的理解。脱离人的现实活动来谈论社会结构,只能是抽象的构造,而且很难说清社会结构的内在演变动力与机制。因此,马克思的理论贡献,就在于给我们考察社会结构的变革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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