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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现代化进程中的我国文化艺术生产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化进程对文化艺术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出现了艺术生产的批量化、艺术生产的商品化和艺术消费的大众化现象。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指导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的文化艺术生产,一方面实现由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促进由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随着人类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们必须重新认识文化艺术生产活动,进一步认识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理论。

现代化进程中的我国文化艺术生产

陈 敏

内容摘要

文化艺术生产,是生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既遵守一般物质生产的规律,又有其精神生产的特殊性。现代化进程对文化艺术生产产生重大影响,出现了艺术生产的批量化、艺术生产的商品化和艺术消费的大众化现象。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指导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的文化艺术生产,一方面实现由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促进由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关键词】

现代化 “艺术生产” 经营性文化产业 公益性文化事业

所谓现代化,是指自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大转变的过程,是在工业化及其创造的现代生产力的巨大推动下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深刻变化的过程。[1]自人类社会步入18世纪后期以来,已经历了三次现代化浪潮,伴随着现代化大潮席卷全球,人类新文明走向辉煌。我们看到,西方国家伴随现代化进程,其文化艺术生产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同样也在影响着我们的文化艺术生产,运用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重新认识、分析在现代化进程中我国文化艺术生产出现的一系列现象、问题,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崭新课题。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理论

随着人类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们必须重新认识文化艺术生产活动,进一步认识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理论。

“艺术生产”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理解文艺的活动属性时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体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文艺活动特征的系统思考,有着十分丰富的理论内涵。

生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仅仅因为这个缘故,各个单位的个人才能摆脱各种不同的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包括精神生产)发展实际联系,并且有可能来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生产(人们所创造的一切)。”[2]在这里,马克思所说的“全面生产”,除了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族繁衍外,还指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同时亦包括精神生产。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生产包括三种基本形式,即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文化艺术生产属于精神生产范畴。马克思在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时,曾把“诗人也叫做‘生产者’,把艺术品叫做‘产品’,虽然是一种独特的、有别于其他种类的‘产品’。”[3]

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下称《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较早期的著作中,马克思已开始对艺术生产有所论述。早在《手稿》中,马克思就提出了人类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观点,正是基于这种基本的认识,马克思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4]这是马克思在谈到“异化劳动”后,初次指出艺术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也是在这部《手稿》里,马克思把人们的社会生活分为“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他认为,社会物质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满足人们的“肉体生活”需要,而社会的“精神食粮”则主要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在随后的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揭示了“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5]的规律,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包括艺术生产在内的整个精神生产归根到底制约于社会物质生产的意思。这在《共产党宣言》中能够看到:“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证明了什么呢?”[6]这时,马克思、恩格斯已直接提出了“精神生产”的概念,并对“精神生产”、“艺术劳动”及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阐发。至此,“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已成为一对范畴。

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前期对艺术生产的研究大多着眼于社会物质生产而指出精神生产的被动性、从属性,即不是为艺术谈艺术,但到了后期在很多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已将视点转移到了艺术本身上。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下称《导言》)中,马克思指出,“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的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例如,拿希腊人或莎士比亚同现代人相比。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7]至此,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已明确形成。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导言》中还专门论述了“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认为作为人类同一行为的两个对立面,在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媒介运动。马克思的这些理论见解,对理解艺术生产所包含的丰富思想有重要启示。

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的理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文艺活动的内在规律的完整思考,为我们掌握人类文化艺术生产规律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一样,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进行的社会实践,然而,艺术生产又不同于物质生产,它有其自身特殊规律。

首先,艺术生产和物质生产的目的不同。物质生产的产品,主要是满足人们的某种实用需要,而艺术产品则是社会生活经由艺术家的观念形态观照回映后的表现物,其目的是在精神上带给人们美的享受,使人们在美的陶冶和净化中得到一种不同于一般物质、生理需求满足后心理状态的一种特殊的愉悦感。

其次,艺术生产和商品生产的生产特点不同。大凡物质生产,总有对产品规格的讲究,往往是批量生产,重复、格式化是其主要特点。而艺术生产,更多地表现出艺术工作者对艺术作品的独特创造性,作家写作、画家作画、音乐家作曲,都是一种个体形态的劳动,即便是众所公认的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也得通过个性创造来完成。这种生产特点使得文化艺术生产无法像工厂流水线那样复制、批量生产,因为,重复、雷同是艺术创作的大忌。

第三,艺术生产的产品和物质生产的产品其价值的决定不同。依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原理,一般商品的价值是根据商品中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物质生产的产品其价值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而“许多‘非物质产品’的情况却不是这样。这里,达到某种结果所需要的基本种劳动量多大,和结果本身一样,要靠猜测。”[8]也就是说,在艺术生产中,即便是创造同一种类的艺术作品,由于生产者的不同,其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就可能不同,即不同的艺术工作者其所创造的同一种类的艺术作品的价值是很难比较的,这里面凝结着艺术工作者的艺术功力、审美趣味、生活体验及人格魅力等。艺术生产产品的价值不是体现在其物质载体上,而主要的是指其蕴含的精神内涵。

由此可见,艺术生产是不同于物质生产的,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生产”的理论为我们揭示了其中的奥妙。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文化艺术生产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表现出了一些新现象和新问题。

二、现代化进程对文化艺术生产的影响及表现

不论是先前西方国家,还是目前我们中国,文化艺术生产均在现代化进程中发生着深刻变化。

第一,科技化浪潮推动了艺术生产的批量化。每一次的现代化浪潮均由科技革命所引导,科技革命带来了技术的创新和工艺的改进,由此提高了产业装备技术水平。而艺术生产像其他形式的生产一样,它也要依赖于一定的生产技术。早在古希腊就认为技术和技巧,是医生、木匠、雕塑师、音乐家、演讲师所不可或缺的。就是到了21世纪的今天,艺术的创作也依然保持着它独特的技术特征。可以说,技术与艺术的本质存在着天然的联系。事实上,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随着复制技术、传播技术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被逐渐应用到艺术中去。复制技术的含义一般是指以某种手段把一个已经存在了的客体按其现有的存在态势重新制造出来。重新制造出来的这个客体与原初存在的那个客体具有某种同一性和可置换性。[9]复制技术极大地提升了艺术生产的能力,使文化艺术生产得以迅猛发展,并被批量化地生产出来。与此同时,传播技术在20世纪以来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广播、电视、电影、网络等传播方式的发展,磁带、光盘、MP3、电脑等存储设备的广泛应用,保证了文化艺术生产的产品能快速、有效地扩散到人群中去。在现代化进程中,伴随技术革新,文化艺术被批量化、规模化地生产了出来,这与马克思研究“艺术生产”时的时代情况已不相同了。

第二,市场经济洪流加速了艺术生产的商品化。随着现代化进程在全世界的逐步推进,世界各国纷纷选择市场经济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文化艺术生产领域也不例外。其实,自古到今、国内国外,文化艺术生产的商品交易已屡见不鲜,如贝多芬每创作一首奏鸣曲能得到30至40杜拉,舒伯特的传世之作《摇篮曲》换一份土豆烧牛肉;我国被称为“画圣”的唐代吴道子的作品每扇值金二万,唐代大文豪韩愈替人撰写碑铭,收取“润笔”费;当代作家海岩生死之恋三部曲《玉观音》、《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永不瞑目》到2009年已上蹿到七位数的高价。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其价值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诚如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理论的分析,艺术生产,说到底也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形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生产像物质生产一样,它同样要走向市场。产品生产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节,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如果生产出来的戏剧、电影少人问津,其自身蕴含的价值又何从体现?因此,文化艺术产品,无论是物态产品还是形态产品,蕴含于其中的精神内涵只有在市场上为人们所接受,才能证明其价值的实现。不仅如此,在市场经济洪流之下,无论什么形式的文化艺术生产,同样面临成本投入及回报补偿的问题。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物质成本、人力成本和其他成本,艺术生产的商品化则保证了这些成本的投入,有了投入才会有产出。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物质生产中的投入产出规律同样适用于文化艺术生产。

第三,工业化目标产生了艺术消费的大众化。在传统的文化结构中,艺术消费往往是上层社会的特权,它既与当时的等级森严、社会相对封闭有关,也与人们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相关。而工业化带来了艺术消费前所未有的变化。工业化是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是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工业生产量出现快速增长,新兴部门大量涌现,高新技术被广泛应用,劳动生产率得到了大幅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国民消费层次也获得了全面提升。当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高度,当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进程,人类进入到一种大众化的时代。这里所讲的“大众”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人数的众多,而是一个异质杂多、充满流动性的关系组合。“大众人数众多……大众散布于社会,但彼此之间往往互不了解。他们并不组织起来实现任何目标,也不存在着任何固定的成员。大众的组成是庞杂的,包括所有各个社会阶层和各类人口。”[10]如前所述,艺术作品的可复制性加速了其在社会上的传播广度,普通大众可以轻而易举地消费过去只有少数人才能享用的艺术作品。伴随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市场经济大潮使得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在不分昼夜运转的自动化机器面前,人们成了机器操纵的“机器”。自然经济下的悠闲自在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代之以体力、脑力的超负荷工作,人们需要借助艺术来化解实现工业化目标而带来的巨大压力,通过看电影、观话剧、欣赏音乐、观赏绘画,来达到散心与宣泄的目的。

综上所述,现代化进程对文化艺术生产产生重大影响,一方面现代化进程促使文化的发展要以市场为依托,遵循市场规律,乃至于将文化自身作为生产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文化艺术生产又呈现出一系列问题,正如马克思分析,“作为交换价值,只要比例适当,一个使用价值和另一个使用价值完全同值”,“因此,1卷‘普罗佩尔提乌斯歌集’和8盎斯鼻烟可以是同一交换价值”。[11]当前,我国文化艺术生产中对艺术产品的人文精神、素质与价值的追求少了,艺术上有内涵的独创性的追求少了,这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事实。

三、运用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指导我国文化艺术生产

置身于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科技革命的浪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文化艺术生产既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其获得更广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同时,也要关注产品的人文精神、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艺术产品的质量,来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如前所述,在现代化进程中,艺术生产不可能脱离商品化、市场化,但它仍然具有特殊性的一面,有些文化艺术生产要按美的规律来建造,追求产品的审美价值和崇高精神情操。马克思主义认为,“艺术生产”是一种生产,但又是一种“特殊的生产形式”,因此,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研究文化艺术生产是与物质生产类似的一种生产的生产规律,另一方面,我们又要重视文化艺术生产的特殊性,进一步研究其特有规律,使人类在精神文明发展上达到一个新的层次。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区分这样两类文化艺术生产,一类可称之为经营性文化产业,即这一类文化艺术生产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消闲娱乐以及生活实用的需要。经营性文化产业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遵循价值规律,通过生产公众喜爱的文化产品,以市场交换的方式来进行。公众通过购买文化服务,满足了精神需求;企业通过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获得了利润。另一类文化艺术生产是为了满足人们精神层面的追求,是为了提升国民人文素质的需要,我们称之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公益性文化事业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满足全体公民基本的公共文化需求。针对这两类不同性质、目标和功能的文化艺术生产,运用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我们要积极探索其艺术生产规律,可以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和调控管理手段进行生产。

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揭示了文化艺术生产归根到底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是一种生产,而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成为大规模的社会生产。因此,文化艺术生产产业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我们要积极推动由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12]

第一,要真正确立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我国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真正“唱”主角的是我国的文化企业。因此,对国有文化企业要进一步改革,使其成为市场经济中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充分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同时,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形成以公有文化企业为主体、非公有文化企业并存的良性发展态势。

第二,要逐步建立与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市场从无到有,迅速开拓。文化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文化娱乐方式和文化生产准则,开拓了文化发展的现实途径,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准备了现实条件。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我国文化市场体系。一是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文化市场发展的融资体系,逐步建立文化资本市场;培育和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二是加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建设。经纪、代理、认证与资信评估、咨询、担保、产权交易、文化社团、拍卖等中介机构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要重点建设与发展。同时,进一步发挥文化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行业服务和评估推介等作用,加强文化行业组织建设。三是加强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体系建设。推行连锁、量贩、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推进物流配送、电影院线和票务系统建设。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建立影视产品、音像制品、演出剧目、书报杂志、电子出版物、艺术品的现代市场营销体系,使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逐步成为文化流通领域的主要力量。四是重视农村文化体系建设。加快农村文化市场建设,鼓励农村文化经纪人、中介机构发展,积极扶持农村连锁网点。

第三,要不断优化文化产业结构。一是提高现代新兴文化产业比重,实现重点行业和项目对文化的拉动。以网络服务和信息咨询业、文化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教育培训业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有着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应加快其发展速度,提高其比重;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行业更应加快发展步伐;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努力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实现文化企业产能升级。二是营建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集团。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调节及龙头示范作用,着力培养一批规模大、档次高、效益好的骨干文化企业,借以提高其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壮大现有优势企业的发展之路。同时,以资产为纽带,打破地区、部门分割和垄断,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形成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大型文化集团。三是大力发展信息产业,以信息产业带动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目前发展趋势已能窥见,数字电视、数码电影、宽带接入和视频点播、电子出版和数字娱乐等新的文化产业群前途远大,终将成为文化产业的主流,因此,提高文化产业的数字化水平,是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力抓手。

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指出,文化艺术生产又是一种特殊生产,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特殊性,认真区分经营性文化产业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在推动经营性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同时,要促进由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在现代化进程中,艺术生产不可能脱离商品化、市场化,但它仍然具有特殊性。尤其是所谓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也就是马克思说的社会“最高的精神生产”,不适合、不应当划入市场领域,不应当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其发展的第一标准,不能任由市场机制和原则来主导,反过来甚至要投入大量经济力量予以扶持和保护。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探索这一领域文化艺术生产的规律。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首要的是强调政府主导。目前,我国开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文化馆、展览馆、书画院、艺术中心等,大多是非营利性机构,这些机构若完全依靠自身努力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搏击是力不从心的。只有坚持政府主导,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及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生产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才能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和为人民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政府要积极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并向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倾斜,向广大农村地区倾斜。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是文化的本质特征,也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关键。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在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体制改革上加大了力度,并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公益性文化事业自身能力建设的持续性、长期性、长效性机制,同时将创新理念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能力建设战略中,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的生产和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还要积极探索建设渠道。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准入壁垒要进一步突破,同时,要积极支持和促进各种所有制性质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发展,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局面。出台相应政策鼓励集体、私营、个体兴办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允许境外资本开办公益性文化机构,鼓励并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国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并在资金投入、税收减免、社会捐赠、公益赞助等方面提供优惠和便利。

总而言之,在我国现代化进程发展中,我们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重新认识文化艺术生产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大胆创新。推动由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促进由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迎来社会主义文化艺术生产新的高潮。

【注释】

[1]汪信砚:《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反思》,《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2页。

[3][英]伯拉威尔:《马克思和世界文学》,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383页。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页。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2页。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0页。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2—113页。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6页。

[9]王丽文、王瑞:《关于艺术产业化发展的简要分析》,《市场论坛》,2008年第9期。

[10]王瑞、王丽文:《浅议艺术消费的大众化》,《市场论坛》,2006年第3期。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16页。

[12]《文化产业振兴规划》,http://www.gov.cn/jrzg/200909/26/content_1427394.htm,200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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