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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全面发展”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观,是当年马克思恩格斯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这一传统仍然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的。显然,将“以人为本”这一凸显发展本质特征的哲学命题,来体现一种时代精神症候,当然意味着一种价值取向,这一取向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当代社会主义途程中的价值选择。马克思主义现代观的鲜明价值指向,是全人类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现代观的价值取向

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观,是当年马克思恩格斯的最根本的价值取向。这一取向成为整个马克思主义的精神传统;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就很好地继承了这一思想传统。这一传统仍然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的。

以人为本,是当今中国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而这也已成为我们这一时代的基本共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显然,将“以人为本”这一凸显发展本质特征的哲学命题,来体现一种时代精神症候,当然意味着一种价值取向,这一取向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当代社会主义途程中的价值选择。

“以人为本”的唯物史观起点:从事实际活动的人

马克思主义现代观的鲜明价值指向,是全人类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极为深刻地指出:“任何一种解放都是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12]马克思毕其一生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入批判,其目的就在寻求人类解放的道路。显然,其现代性批判与其价值关怀,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全然融为一体。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命运与资本的命运是密切相关的。资本为了创造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要普遍利用自然属性和人的属性,“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13]。这就是说,普遍利用人的一切属性,培养具有高度文明的人。马克思如此说道:

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为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4]

其实,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有多种不同说法,如《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就有所谓“个人自身的全部能力的发展”、“肉体和精神力量的自由发展”、“全面发展的个人”、“个人的需要、能力、快乐、生产力等等的普遍化”等等不同说法。这里尤其必须提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一个起点,就是现实中“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这样说道:“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5]实质上,唯物史观对人的理解,与其他人道主义思潮及抽象人本主义哲学的区别就在于:唯物史观所理解的人是现实的人与“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的“感性人的活动”。正是站在历史唯物主义角度上,马克思恩格斯才如此重视现实中活生生的人,他们曾标举的一个鲜明观点即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的确,“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并不拥有任何无穷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在任何战斗中作战’!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16]。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所重视的人及其“活动”,既不是虚幻的、先验的人,也不是无条件、无目的而活动着的人。马克思恩格斯从来就坚信:要通过对人类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劳动的分析去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奥秘。那么,怎么去考察并界定这种人及其活动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这种考察方法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7]这里,“处在现实”并在“一定条件”中劳动着的人,其深层逻辑必然地指向了生产力、生产关系范畴。

诚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人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同时这也是人们仅仅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都要进行的(现在也和几千年前一样)一种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18]显然,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得出这种生产的历史活动即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观点的。的确,人的生存的第一需要难道不是为谋求衣、食、住等基本条件吗?值得我们谨记的是:存在决定意识,这是马克思主义不可移易的根本原理;而人们的最基本的生存境况,又将决定其最基本、最通常意识下的“历史活动”——物质生产活动,物质生产活动是为了获得自身物质生活所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这里,必然的逻辑连贯是:物质生产活动本身又是以人们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如此看来,生产与生产关系这一对范畴是先天地密不可分的:“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19]而“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为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20]。其实,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即已从劳动生产的对象化特征入手,揭示了人处于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中的“类本质”。正是在这部划时代的文献中,马克思向世人宣告:“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

究其实,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眼中,人类发展的历史,同时也就是生产发展的历史,是人类劳动的历史。马克思之所以赞扬黑格尔关于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之睿识,其理由即在此。然而马克思没有止步于此,他在《资本论》中深入地探究了“劳动的体系”、“需要的体系”。此外,马克思还深刻地洞察了人类生产活动中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将引起不断的新的需要。同时,一定程度的生产力,将决定其生产关系,并建构起相应的社会经济基础,经济基础之上则竖立着包括政治、法律、道德、科学、艺术、哲学、宗教等组成的上层建筑。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社会结构就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因素组成的。诚然,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持的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观念,实际已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中一系列观念的萌芽。

今天,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重新透视“需要”、“劳动”及生产力、生产关系等范畴,我们自然明白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唯物史观时为何要开宗明义地提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1]正是这些有生命的个体的存在,在按其需要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时,被置于社会历史的主体地位。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组成的生产方式中,他们将成为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反之,没有这些最活跃、最革命的人的因素,社会将是一个没有活力的无主体空壳。因而,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起点,不仅是对人的重视,而且,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也直接成为他们“以人为本”思想的内在依据。这是我们下面要谈到的话题。事实上,对马克思恩格斯而言,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体现在他们当年即已树立的这一信条中:唯有人自身的生存、发展和解放,才是最根本的目的。正如标志历史唯物主义初步形成的文献《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指出的: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而不是思想活动。

“以人为本”的内在依据: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

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唯物史观中第一次科学地对人的肯定。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历史既然是生产发展的历史,“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自然就成为物质生产的主体;作为物质生产的主体,代表生产力发展的最广大人民群众,必然要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马克思恩格斯如此说道:“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2]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因而,以人为本,必然要承认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主体地位。

从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人的批评可看出,他对人的主体地位是极其重视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23]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自创立唯物史观之始,就已洞见人类社会历史必须从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及其感性活动与实践方式去把握,那么,马克思将此视为自己的新哲学与旧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就不仅是确切的而且是极具见识的。为什么?马克思以如此鲜明的一段话道出了他对“主体”的人的认识:“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24]这里,马克思分明从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来确证人的“本质力量”,更让马克思心仪的是“同人的本质和自然界的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自身,如果我们注意到马克思在这里所使用的“相适应”三个字,就能理解马克思是何等重视这种具有感性的丰富性的主体。极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坚信,这种可与自然界丰富性对应的主体感觉,是通过无数代人的积累而获得的,它丝毫没有半点虚幻与先验的因素。须知,这正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唯物”之精神所在!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之精神,照样贯通着马克思重视人的“感性意识”的内在逻辑。看了下面这段话,我们就可明了这一逻辑是如何贯通人类历史与主体感性意识的:

全部历史是为了使“人”成为感性意识的对象和使“人作为人”的需要成为[自然的、感性的]需要而作准备的发展史。[25]

这种鲜明的唯物史观所传达出的是:全部历史是在人的需要及其物质实践中使人成为人的历史。正是在这种按人的需要而发展出的人类历史中,“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6]。这里须注意的是,马克思反复强调“条件”的重要性,事实上,正是条件的先在性构成了人们创造活动的一个前提,“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表明人活动中的受动性,然而这种受动性却从另一方面告知人们必须遵从事物的客观规律。唯物史观和科学精神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人类发展史中,人既作为主体同时又作为客体而存在着。人的主体性与客体性只有得到统一时,才能体现出人的完整性。也就是说,当人是一个客体化的主体时,其活动是受客观条件制约的;而当人成为一个主体化的客体时,这个客体则处处以主体的姿态出现,因为他随时按自己需要追求其目的。然而马克思毕竟强调了“创造”,尽管是在“既定条件”下的创造,但创造就需要充分展现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人的思维积极性。因而主体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它是由历史透显出来的。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由此可见,人们自己只有置于主体位置并使其主体性、客体性得到统一时,其创造的价值才为最大。

必须指出的是:当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时,其内在逻辑必然地要指向人类生命活动的“自由”与“自觉”。显然,只有在人的具有自由性质的生命活动中,人才能创造自己的历史。对自由的活动而言,这里不仅牵涉到如上所述的主体性与客体性问题,也牵涉到个体性与“类特性”的问题,马克思深刻体察并高度概括说:“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27]他还解释说:“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正是仅仅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的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的存在物,人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才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个缘故,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28]“有意识”构成了人的基本特性,人由此而成为类的存在物,并通过其“主体的”可对应于自然界的“丰富性”而开始其“自由的”、“自觉的”创造活动。至此,我们多少可理解马克思何以强调个体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是一切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前提了。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中,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共产主义的本质特征。然而,我们怎样才能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中,看到主体性与自由二者的内在关联呢?这里最为关键的是,马克思在“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这一命题中所涵括的另一内容,即人为自己所创造的一切,原是为着成全人的。但人在其生产活动中遭受了“自我异化”的过程而不得其真正的自由,人作为主体的自由本质被破坏了,从而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之内在依据也不复存在了。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看,以人为本和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两个联系紧密的命题。因而,我们有必要重温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由观。1848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在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问世宣言书《共产党宣言》中首次提出:共产主义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一切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初步确立。注意,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即“一切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一最终目标的前提条件是“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显然,这里的逻辑是:没有个体就没有全体。个体是基础。足见马克思对个体自由是何等地关注!在马克思看来,自由是人的本质的复归;争取自由的过程,就是争取人的主体本质的复归过程,也是人的解放的过程。而共产主义的目标就是全体人类的解放,实现人类的自由。其实,马克思在其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本思想中表征的对异化的拒斥,与他对人的自主自由、全面发展的表述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马克思在考察历史进步时,就提出了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本身发展这两个基本尺度;所以他还指出过,发展商品经济,主体人格独立是前提。而恩格斯也曾明确说社会主义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这种将最终目标指向“所有人”“一切人”,显然是一种价值取向——是将个体自由而全面(完善人格)的发展作为一种集体目标加以促进的价值取向。其中的逻辑是:没有整体,则个体既无意义,也不可能最终实现。例如单个的棋子是没有意义的,必须把它放在棋盘中,与其他棋子发生关系,它才有自己的主体角色、功能与价值。如上所述,以人为本的理念早已蕴涵在人的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理想之中了。

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发展中,不断出现过以唯物史观姿态强调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者。普列汉诺夫、列宁、卢卡奇以及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中的一些学者,都对人作为社会发展主体有不同理解。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中,从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起,就开始着力思考历史发展的动力和发展道路问题。直到毛泽东的群众史观,把“民众的大联合”视为改造社会的根本方法,“历史主体”才从观念史——圣贤史——民众史——群众路线,真正透显出来。毛泽东统一了唯物史观的两个基本观点,即生产力观与群众观。改革开放以来,面对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形成了他的以人为本的生产力史观。这一以人为本的生产力史观可视为邓小平理论对唯物史观的重大贡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鲜明地突出了社会主义社会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今天,在科学发展观前提下的和谐社会的构建,“以人为本”已然成为其核心。

以人为本还体现在“人民主体地位”这一提法上,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发展中、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人民主体地位”曾多次被提出。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谈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时再次将其推出。它的深刻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依据正如我们前面所说。实际上,只有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也才能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并做到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的导向:一切为了人民利益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还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可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就是“造福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利益,这始终是马克思主义者的根本原则。因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还继续深入地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一句话:一切为了人民。

在唯物主义视阈中,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无论有多少新的探索、创造乃至发展变化,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它自己并且始终不变的最高原则或根本原则,其中就有这样两条:一是“科学发展”的合理原则,二是“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导向。这两条概括来自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但不仅仅属于哲学;它还符合了人类进步的普遍原则即“(科学)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它以高度的科学自觉性显示了马克思主义的先进个性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合理性。一方面,没有“科学发展”就会背离真理,做什么事都难以成功;另一方面,没有“一切为了人民”,就不再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者了。所以,其他任何表述归根结底都不能与这两条冲突,相反倒应以这两条为准则。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发展为了人民”,正是依据了这两条准则。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理告知我们:科学发展的目的及其前景,正是“人的全面发展”前提下的和谐社会。因而胡锦涛总书记还在十七大报告中要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正是基于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利益的价值导向,十七大报告向全中国人民坦诚示言:“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须知,让每一个人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也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主义思想精髓所在。今天,我们之所以说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根本缘由就在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取向与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它能够得到全体人民的认同与选择。

然而关键是,如何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满足人人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条件。这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就处在不断实践、摸索与发展的过程当中。唯物史观所涵括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特征,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最为突出的鲜明个性和最大贡献。发展,就是不断的实践与摸索。须知,马克思、恩格斯本人从未将自己的理论视为固定不变的最终结论,恩格斯还明确指出过:“结论本身若固定不变,若不再成为继续发展的前提,就比无用更糟糕。”因而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过于关注抽象化的形式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仅仅提取为几条教条,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缺乏整体和深度的理解。

在这个发展的时代,我们应当倡导一种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下的现代观,其根基是马克思主义的立论依据或基本原则。历史的发展告诉我们:它只能是,科学发展和一切为了人民利益。当今时代,这是我们正确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精神实质并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来对待新的时代发展的根本所在。

【注释】

[1][德]哈贝马斯:《认识与兴趣》,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10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5—27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71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上册,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71-372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0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4—705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2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7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4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9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0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18—119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1—32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6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7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3页。

[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8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6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8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03页。

[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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