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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兰州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要求,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偏低。

关于支持兰州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属在兰各单位:

兰州市商业银行自1997年组建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经营管理,业务规模稳步扩大,为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加快市商业银行的发展,更好地为西部大开发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不断加快发展步伐,提高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各级政府和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都要从维护金融平安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市商业银行持续、稳健发展。

1.积极支持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抗风险能力。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关于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要求,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明显偏低。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其资本金需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到3亿元或5亿元。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从各方面支持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特别要支持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鼓励上市企业、各类高科技民营企业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和广大市民向市商业银行入股。

2.大力支持市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扩大营业范围,加快发展步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市商业银行代理医疗保险资金业务、社会保障资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水电暖气等收费业务和税金征缴业务,争取代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业务,开展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代发工资业务,以及代售国债、代收话费、代客理财等其他中间业务。

3.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促进市商业银行迅速扩大业务规模,蓄积发展后劲。一是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开户和市、区两级预算外财政专户的清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新开户和预算外资金账户可适当向市商业银行集中;二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工商、税务部门帮助协调,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到市商业银行开户,三是适当免收市商业银行在处理、盘活、经营抵贷资产中的部分费用,积极帮助市商业银行办理资产保全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帮助市商业银行培植优良贷款户,今后市、区两级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优先考虑市商业银行为主办行。

二、公、检、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打击各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银行债权,各新闻媒体要针对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股份制银行的特色,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市商业银行提高知名度,提升信誉度,在广大市民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市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兰州市商业银行章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自身效益,要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结构和决策程序,真正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特别要加强内控机制的建设,严格规范管理行为和经营行为。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按照调整、充实、整顿、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0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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