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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案例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企业章程和投资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分配。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补亏后的余额的10%提取,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股东大会的意见及企业的需要和可能,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企业章程和投资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分配。国家以税收的形式分配一部分利润,企业以提取公积金的形式留存一部分利润,投资者按其出资比例对剩余的利润进行分配。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并不一定是可供分配的利润,要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弥补不足的,用税后利润弥补。弥补的原则是先亏损的先弥补,后亏损的后弥补。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各年度发生的亏损额是指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企业会计报表中的亏损额。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补亏后的余额的10%提取,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股东大会的意见及企业的需要和可能,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提取一定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金。二者的区别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但其用途相同,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2)转增资本。

3)分派利润或股利。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实现的利润在扣除上述项目后,再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还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应付优先股股利。

2)应付普通股股利。

3)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在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即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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