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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从收款凭证中怎样联系付款人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同城或异地的单位或个人都可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的债务证明办理款项收取。委托收款按款项划回的方式可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由委托收款方选择使用。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的格式如图2-12所示。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根据银行盖章的收账通知第四联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根据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1)委托收款的概念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同城或异地的单位或个人都可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的债务证明办理款项收取。另外,同城电费、电话费等付款人众多、分散的公用事业均采用此方式办理结算。

图2-11 中国建设银行电汇凭证(回单)

(2)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分类与特征

委托收款按款项划回的方式可分为邮划和电划两种,由委托收款方选择使用。这种方式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适用范围广,发生争议出现拒付时,银行不审查拒付的理由,只办理退证的手续。委托收款结算凭证的格式如图2-12所示。

图2-12 委托收款结算凭证(回单)

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收款单位根据银行盖章的收账通知第四联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根据第五联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

付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时要认真审查,审查无误后,应在规定的付款期内付款,付款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付款通知的次日算起(遇例假日顺延),付款期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在付款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付款人审查付款通知和有关单证,发现与购入的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不符或计算有误时,可填制一式四联的“拒绝付款理由书”(表2-5),在付款期满前连同转来的委托收款的凭证送开户银行转交给收款单位而拒绝付款。

表2-5 (全部/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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