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主要是债权性投资。例如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国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价上:
(1)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所支付的价值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3)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计算确认其实际利率。
(4)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的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5)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实际取得价款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流程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会计分录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业务
【业务8-13】 假定通四海公司2010年1月1日支付价款1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购入某公司5期债券,面值1250万元,票面利率4.72%,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即每年末支付利息59万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要求作出通四海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业务分析】 通四海公司该项债券投资业务按照业务流程处理如下:
第一,计算债券的实际利率。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得出实际利率为10%(计算过程略)。
第二,2010年1月1日取得债券时,账务处理为:
借: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0000
贷: 银行存款 1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250000
第三,2010年至2014年每年年末,按实际利率法作出确认利息收益的会计处理。
2010年至2011年末确认利息收益的会计处理(其余年份略):
第四,债券到期收回本金的会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12500000
贷: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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