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

耕地占用税减免优惠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耕地占用税减免实行申报制度,纳税人在申请用地的同时,必须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免范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报告,说明申请减免的理由。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征税,免税的主要是政府或公共事业占用

占地用途不再符合减免规定需补税吗?

【案例7-4】穗城区旧城改造,把铁路线移位到郊外,在老城区的铁路线路及两侧留地闲置。最近,宏发公司与铁路公司达成合作开发意向,在老铁路线位置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吴薇薇在做成本预算时遇到一个问题:这些地当年征用时是免征耕地占用税的,现在改变用途是否要补税

叶大维:新修订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财政部发布耕地占用税减免税补征税款等问题批复》(财税[2009]19号)的规定,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按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补征耕地占用税。当年修建铁路时当地经批准对铁路线路免征耕地占用税,现宏发公司与铁路拟改变原占地用途,应从改变时起按照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补缴纳耕地占用税。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具体范围包括:

(1)地上、地下的军事指挥、作战工程;

(2)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3)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4)军用洞库、仓库

(5)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

(6)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讯、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

(7)其他直接用于军事用途的设施。

2.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1)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内经营性场所和教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2)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

(3)免税的养老院,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设立的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

(4)免税的医院,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院内专门用于提供医护服务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

医院内职工住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1.规定减税的铁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铁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及其按照规定两侧留地。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2.规定减税的公路线路,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属于农村公路的村道的主体工程以及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

专用公路和城区内机动车道占用耕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3.规定减税的飞机场跑道、停机坪,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民用机场专门用于民用航空器起降、滑行、停放的场所。

4.规定减税的港口,具体范围限于经批准建设的港口内供船舶进出、停靠以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的场所。

5.规定减税的航道,具体范围限于在江、河、湖泊、港湾等水域内供船舶安全航行的通道。

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1.规定减税的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2.所称农村烈士家属,包括农村烈士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3.所称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其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要点一:城乡占用耕地缴税规定

实施城乡建设规划,对城镇居民搬迁建房占用耕地,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住宅占用耕地少于原宅基地的,可免征耕地占用税;超过原宅基地的,其超过部分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对在小城镇建设以及农村的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中的农村居民,通过土地置换和土地周转方式搬迁,其新建住宅占用耕地面积少于原宅基地部分的,免征耕地占用税,未按规定将原宅基地复垦的,补缴已免征的税款;其余应照章征收耕地占用税。

◆ 要点二:减免税补征税款规定

依照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对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但已经完纳耕地占用税税款的,在补办占地手续时,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

◆ 要点三:减免税实行申报制度

耕地占用税减免实行申报制度,纳税人在申请用地的同时,必须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免范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报告,说明申请减免的理由。

◆ 要点四:减免管理实行逐级备案制度

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管理,实行逐级备案制度。占用耕地1 000亩(含1 000亩)以上的减免,征收机关应在办理减免手续完毕之日起30日内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占用耕地1 000亩以下的耕地占用税的减免和计税金额在10 000万元以下的契税减免,其备案办法由省级征收机关制定。

纳税人申报减免,必须到当地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减免申报表并按规定填写减免申报表,报关相关申报资料见表7-4。

表7-4 耕地占用税减免办理

钟老师:我开办了一家早教机构,请问是否可以免缴耕地占用税?

叶小玮: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免税的学校具体范围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学历性职业教育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免税的幼儿园具体范围限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者备案的幼儿园内专门用于幼儿保育、教育的场所。因此,早教机构如果不在上述范围内,则不能免缴耕地占用税。

陈校长:技工院校占用耕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

叶小玮:根据《关于技工院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财税[2012]22号),学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中,免税的学校范围,包括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王先生:我们公司修建一个项目需要暂时占用旁边的耕地,请问临时占用耕地怎么纳税?

叶小玮:根据《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以上所称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