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比较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比较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权益结合法对于并入企业的净资产则按账面价值入账。权益结合法则不需考虑购买成本,也不存在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购买法下合并前被合并企业的收益和留存收益作为购买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权益结合法则直接将这一部分收益及留存收益纳入合并企业的报表,因此,只要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有收益和留存收益,合并后的收益及留存收益必然会大于购买法下报表中的收益和留存收益数额。

第四节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的比较

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作为企业合并中两种主要的处理方法,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一、会计处理方面的差异

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在处理企业合并事项过程中,其会计处理的主要差异在于:

(一)计价基础

在企业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中是否产生新的计价基础,即对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是按其账面价值入账,还是按其公允价值入账,是购买法和权益法的最根本的区别。针对购买性质的合并,购买法通常要确定被购买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而为购买成本的确定提供依据。权益结合法对于并入企业的净资产则按账面价值入账。

(二)是否确认购买成本和购买商誉

购买法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方购买被合并方资产的交易,因此必须以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购买成本,将其作为支付购买价款的依据。如果购买成本大于被购买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则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权益结合法则不需考虑购买成本,也不存在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三)合并前收益及留存收益的处理

在购买法下,合并前收益与留存收益是作为购买成本的一部分,不纳入合并企业的收益及留存收益;在权益结合法下,按照合并方在被合并方可辩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中占有的份额入账,同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收益及留存收益要纳入合并后主体的财务报表中。

二、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购买法下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并入合并企业报表,在通常情况下,资产的公允价值会大于其账面价值,这就使得购买法下确认的资产价值高于权益结合法下确认的资产价值。当然,两种方法下资产总额的差别一部分来源于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另一部分则是由于商誉所致。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以及商誉的存在,会引起合并后固定资产折旧费和商誉减值损失的增加。权益结合法下,由于并入的资产是按账面价值计量的,致使合并后的企业成本、费用较低而利润偏高,这样,一方面加重了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另一方面,当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会造成成本补偿不足,从而影响企业简单再生产。

购买法下合并前被合并企业的收益和留存收益作为购买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权益结合法则直接将这一部分收益及留存收益纳入合并企业的报表,因此,只要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有收益和留存收益,合并后的收益及留存收益必然会大于购买法下报表中的收益和留存收益数额。

三、报表披露要求的比较

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合并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2)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

(3)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4)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以及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所支付对价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定价原则,以及参与合并各方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5)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合并日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情况。

(6)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7)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所作调整情况的说明。

(8)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

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合并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1)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

(2)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3)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4)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5)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的情况。

(6)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7)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

(8)因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9)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处置价格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