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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提取现金编制什么凭证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为了保证信贷资产不受损失,会计部门应与信贷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各项贷款。对发生的资产盘盈、盘亏,查明原因,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章 年度决算与财务报告

本章要点

1.年度决算日的工作

2.资产负债表编制

3.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4.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第一节 年度决算的基本要求与组织

银行的年度决算是在会计年度终了时,根据会计资料,运用财务报表形式,对银行一年来的业务经营和财务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数字总结和文字说明,是考核银行经营活动及其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商业银行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公历)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以12 月31日为年度决算日,无论是否节假日,均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实行独立核算的行处,都要办理年度决算,附属会计核算单位则通过并账或并表的方式,由管辖行合并办理年度决算。各独立核算单位决算完毕后,要逐级汇总报上级行,最后由总行汇总,办理全行的汇总年度决算。

一、年度决算的基本要求

银行的年度决算是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全面总结,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银行的各级领导要重视年度决算工作,加强领导和合理安排,成立年度决算领导机构,保证年度决算工作高质量完成。

(一)坚持集中统一领导,各方密切配合的原则

银行的年度决算虽然表现为会计部门的工作总结,但因涉及到信贷、计划、出纳、行政等各职能部门,是银行的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因此应以银行主要领导统一领导,以会计部门为主,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等密切配合下,统筹安排人力,制定具体措施,共同完成年度决算工作。

(二)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准确使用会计科目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的基本前提。年终决算前,应对所有会计科目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检查,若发行科目使用错误,应立即进行调整。保证日常核算真实、准确、可靠,是正确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三)保证会计资料编制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年度财务报表是年度决算的数字说明,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坚持规范性、统一性。凡是银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都要按规定编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及时报送;银行内部报表由银行自行规定,不强求一致。

银行年度决算时,要由总行颁发办理当年决算工作的通知,提出当年决算中应注意的事项和相应的处理原则和要求,上级行负责对下级行年度决算的领导、指导、解释、检查等工作,下级行按照上级行布置的工作,具体办理年度决算工作。

二、年度决算的准备工作

年度决算的准备工作,一般在第四季度就开始着手进行,除上级部门对当年决算工作的布置外,主要是办理业务的基层会计机构所进行的准备。业务基层机构处于业务活动的第一线,直接办理各项业务及其引起的财务收支活动,它们的年度决算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全行整体的工作,是银行年度决算的关键。基层单位的决算准备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清理资金

1.清理贷款资金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为了保证信贷资产不受损失,会计部门应与信贷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各项贷款。对到期贷款,应当争取如期收回;对逾期贷款,应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并积极催收。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对贷款进行分类调整,符合核销条件的呆坏账按照规定范围、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后,由损失准备予以核销;对于收不回的抵押贷款,应根据贷款抵押合同对抵押品依法处置,以保证贷款的流动性、收益性。

2.清理存款资金

对各类存款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向开户单位发出对账单核对双方账务。对长期未发生资金收付的存款账户,应逐户与存款人联系,若确实无法联系的,将其转入“不动户”处理。不动户若经多年联系仍无着落的,应按规定清理转入有关账户。

3.清理结算资金

对各种待结算资金和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包括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商业汇票、汇出汇款、应解汇款等,应划出的款项及时划出,应收回的款项要积极催收。超过期限的逾期托收款、无法解付的应解汇款,应按规定退回票据或退汇。

4.清理内部资金

银行的内部资金主要指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等过渡性款项。在年度决算前,银行要在日常严格控制的基础上逐笔清理该类资金,按其性质分别上缴、划转、收回、报损等,将该部分资金压缩到最低限度。

(二)清理财产

年度决算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其主要内容有: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贷款抵押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账外物资等。对发生的资产盘盈、盘亏,查明原因,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核对账务

1.检查会计科目的使用情况

会计科目是各项业务分类核算的依据,必须正确使用,才能保证年度决算报表数字的真实有效。因此在年度决算前要根据科目的使用说明,对科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如果科目归属和使用不当,应及时调整,以提供真实可靠的经济数据。

2.全面核对内部账务

虽然商业银行会计坚持每天结账并核对账务,但在年度决算前仍须对会计账务进行全面核对,包括:综合核算科目与对应明细核算科目的核对,贷款科目账与贷款借据的核对,会计固定资产账与行政部门固定资产账的核对,现金收付日记簿与出纳现金库存簿的核对,有关业务的卡片与相关科目账的核对,表外业务的核对等。发现差错或问题应及时更正或解决,保证银行账账、账实、账款、账卡、账表、账据、账簿、内外账相符。

(四)核实损益

认真检查各项损益账户,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实当年收支,主要审核以下内容:利息收入、支出的计息范围、利率使用、利息计算是否正确,费用开支有无超范围提高标准,费用列支项目是否正确,待摊费用摊销是否合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是否按规定列支,营业外收支有无以收抵支,等。

(五)试算平衡

在上述几项准备工作完成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检查日常账务的正确性,保证年度决算报表编制的准确,商业银行还应根据总账编制1至11月份的试算平衡表,进行试算平衡。若不平衡,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为年度决算日的工作奠定基础。

三、年度决算日的工作

年度决算日12月31日,银行除了处理当日业务、轧平账务外,还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核对账务

12月31日银行照常营业,该天发生的账务应于当日全部处理完毕,收到的联行报单或同城交换的票据在当日处理完毕,核实本年及第四季度应交税金,于当日办理转账手续;与中央银行、同业银行及系统内各行的各种往来划款须当日结清,不得跨年。在全面处理账务后,应将各科目总账与明细账、登记簿进行全面核对,做到账账相符,以确保年度决算报表数字的准确性。

(二)检查各项库存

决算日对外营业终了,各行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对现金、金银、外币、以及其他重要有价单证等各项库存,进行全面检查盘点,保证账实、账款相符。

(三)计算外汇汇兑损益

在决算日,应将各种外币买卖账户余额,按照决算日外币牌价折成人民币,并计算出外汇汇兑损益。

(四)结转本年利润

根据损益类各收入科目的分户账余额,按户编制借方传票,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对转;根据各支出类科目的分户账余额,按户编制贷方传票,与“本年利润”的借方对转。各收入科目和各支出科目结转完毕,除“本年利润”科目外,损益类各科目年末无余额。如果“本年利润”科目余额在贷方,即为全年的利润,否则为全年的亏损。然后再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五)办理新旧账簿的结转

决算日全部账务核对相符并结转损益后,应办理新旧账簿的结转,结束旧账,另立新账,保证新年度银行业务的正常进行。

1.总账的结转

总账每年更换一次。年度终了,总账各科目全部结转新账。新账页的日期应写新年度1月1日,摘要栏加盖“上年结转”戳记,旧账余额过入新账的“上年余额”栏内。

2.一般分户账的结转

一般分户账指甲种账和乙种账。在结转时,应先在旧账页的最后一行余额下加盖“结转下年”戳记,然后将旧账余额过入新账页。并在新账页的日期栏写新年度1月1日,摘要栏加盖“上年结转”戳记。对旧账已结清的账户,在该账页最后一行的下面划一道红线,并加盖结清戳记。

3.销账式分户账的结转

销账式分户账指银行的丙种账。先在旧账页未销各笔的销账日期栏内加盖结转下年戳记,然后将未销各笔逐一过入新账页,并结出余额,在摘要栏内加盖上年结转戳记,并注明原发生日期,记账日期栏内一律填写新年度1月1日。

4.各种登记簿的结转

银行的各种表外科目及其他业务登记簿,年终结转时要区别不同情况来办理。按年度设立的各种登记簿需要比照分户账的结转方法结转,不需要划分年度的流水账性质的登记簿不需要结转,下年度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节 财务报告概述

一、财务报告的概念

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书面文件,体现了会计工作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向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财务报表

(一)构成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至少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

(二)分类

1.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可以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中期财务报表是以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等。中期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其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应当是完整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年度财务报表相一致;与年度财务报表相比,中期财务报表中的附注披露可适当简略。

2.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个别财务报表是由企业在自身会计核算基础上对账簿纪录进行加工而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用以反映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根据母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三、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

(一)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持续经营是会计的一个基本前提,它是会计确认、计量以及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本章所指财务报表是持续经营条件下银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如果银行经营出现了非持续经营,就应该编制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财务报表,并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及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二)附注披露不能代替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

银行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该首先进行确认和计量,不得用附注披露的方式来替代确认和计量。经济业务事项一旦确认计量,必然包含在财务报表中。若用披露代替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势必导致会计信息的遗漏和不完整。

(三)一致性

项目列报各期应保持一致,除非准则要求改变或主要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一致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一项重要质量特征,目的是使会计信息在同银行的不同时期可以比较。

(四)重要性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一般要合并列报,但对重要的类别应该单独列报。

(五)不能互相抵消

财务报表中所列示的项目不能抵消,但以扣除减值后的净额列报资产不属于抵消。总量可以反映业务规模,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以据以判断银行的总量水平,若相互抵销,则提供的信息就不再完整。因此财务报表应以总额列报,不得以净额列报。

(六)可比性

银行列报当期报表时至少应当列报上一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对比数据,以反映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发展趋势,提高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决策能力。财务报表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七)相关披露

银行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银行的名称、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人民币金额单位和财务报表是否为合并报表。

第三节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银行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为依据而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特定日期的报表即时点报表,这个特定日期通常选择在财务报表期末。作为时点报表,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数据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存量,也就是财务报表期末保持的数字,这些资产和负债代表商业银行目前拥有的,未来可以使用的资产和目前所承担的、未来需要偿还的债务。由于时点报表中每一个数字都是某个时刻的数字,它会随经营业务而发生增减变化,过了这个时刻就是另一种情况,所以资产负债表的日期具体到日,它只反映到这一天为止的财务状况。

二、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目前国际上流行的主要有报告式和账户式两种:

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又称垂直式资产负债表,它是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自上而下排列,首先列示资产的数额,然后列示负债,最后列示所有者权益的情况。报告式资产负债表使用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又称平衡式资产负债表,它是将资产项目按流动性强弱列在报表的左方,列示各类资产的分布使用状态;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列在报表的右方,列示各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构成,负债按偿还期限从短到长排列。资产负债表左右两方平衡。我国银行业的资产负债表用采用账户式,其基本格式参见表14-1。

表14-1 资产负债表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的填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每一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年初余额”根据上期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填列。如果由于某些原因,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则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的名称和内容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然后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以便比较。

(二)资产负债表期末各项目的填列

1.资产项目的填列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反映银行库存现金及银行按规定存入中央银行的往来款项和各项准备金存款,应根据“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存放同业款项”项目,反映银行与同业之间资金往来业务而存放于同业的款项,应根据“存放同业款项”的期末余额填列。

(3)“贵金属”项目,反映银行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买入的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应根据“贵金属”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拆出资金”项目,核算银行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款项,反映银行与其他金融企业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业务,应根据“拆出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

(5)“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核算银行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金融资产,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衍生金融资产”项目,反映银行期末持有的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中属于衍生金融资产的金额,应根据“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等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银行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应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8)“应收利息”项目,反映银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应根据“应收利息”的期末余额,减去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9)“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反映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本科目应根据“贷款”、“贴现资产”等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银行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本项目应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1)“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银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应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2)“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银行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3)“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反映银行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银行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银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固定资产”项目,反映银行持有的固定资产价值,应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5)“无形资产”项目,反映银行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银行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其他资产”项目,反映银行除上述资产外的其他资产项目,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负债项目的填列

(1)“向中央银行借款”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而尚未归还的余额,应根据“向中央银行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项目,反映其他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本行的存放款项,应根据“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拆入资金”项目,反映银行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应根据“拆入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目,反映银行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应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反映衍生工具、套期项目、被套期项目中属于衍生金融负债的金额,应根据“衍生工具”、“套期项目”、“被套期项目”等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6)“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反映银行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应根据“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吸收存款”项目,反映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应根据“吸收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8)“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明细科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的期末余额填列。

(9)“应交税费”项目,反映银行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若“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号填列。

(10)“应付利息”项目,反映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发行金融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应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预计负债”项目,反映银行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等预计负债,应根据“预计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2)“应付债券”项目,反映银行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应根据“应付债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3)“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反映银行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应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4)“其他负债”项目,除反映上述项目外,银行的其他负债,包括存入保证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递延收益等负债的账面余额,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填列

(1)“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反映银行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资本公积”项目,反映银行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盈余公积”项目,反映银行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反映银行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应根据“一般风险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银行盈利尚未分配的部分。本项目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未弥补的亏损应在本项目内用“-”号表示。

第四节 利润表的编制

一、利润表

利润表是反映银行在某一会计期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是一种动态报表。利润表可以提供银行在一定期间利润(或亏损)的形成和实现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收入的来源;营业支出的情况;营业税金的情况;营业利润的形成;利润(或亏损)总额的情况。

二、利润表格式

利润表根据表体列示收入、费用和利润项目时的排列方式不同,可分为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

(一)单步式利润表

单步式利润表,是将本期所有的收入项目加在一起,然后将所有的费用支出项目加在一起,最后用全部收入减去全部支出,通过一次计算求出银行的利润(或亏损)总额。

(二)多步式利润表

多步式利润表的损益是通过多步计算求出的,以反映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内在联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利润表应采用多步式格式。

利润表格式见表14-2。

表14-2 利润表

三、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一)“本期金额”、“上期金额”栏的填列

“本期金额”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期实际发生数;“上期金额”栏应根据上期利润表的“本期金额”填写,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利润表项目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的“上期金额”栏。

(二)利润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银行经营业务各种收入的总额,其中,利息、手续费及佣金两项目按收入减支出后的净额列报。本项目根据“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等项目汇总计算填列。

(2)“营业支出”项目,反映银行各项营业支出的总额。本项目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其他业务成本”等项目汇总计算填列。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银行按规定缴纳应由经营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3)“营业利润”项目,反映银行当期的经营利润,发生经营亏损也在本项目,用“-”号表示。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

(4)“利润总额”项目,反映银行当期实现的全部利润(或亏损)总额。如为亏损,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填列。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5)“净利润”项目,反映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

(6)“每股收益”项目。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银行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银行还需要分别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第五节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一、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商业银行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存入本行营业部的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存放联行款项;现金等价物,是指银行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性质,可以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商业银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和现金流出量,如银行对外发放的贷款和收回的贷款本金,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等。在现金流量表上,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按照其经营活动特点分项列示。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商业银行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与流出量。在现金流量表上,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商业银行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在现金流量表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现金流量表应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来报告商业银行的现金流量。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商业银行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评价商业银行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未来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格式见表14-3。

表14-3 现金流量表

续表14-3

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在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银行可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及复杂程度,采用工作底稿法、T形账户法,或直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一)工作底稿法

工作底稿法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数据为基础,结合有关科目的记录,对现金流量表的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第二步,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调整分录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类,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有关收入和费用转换成现金基础;第二类,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筹资项目,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第三类,将利润表中有关投资和筹资方面的收入和费用列入到现金流量表投资、筹资现金流量中去。此外,为了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数变动情况,虽不涉及现金收支,也需编制调整分录。

在调整分录中,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事项,并不直接借或贷记现金,而是分别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项目,借记表明现金流入,贷记表明现金流出。

第三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相应部分。

第四步,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应当等于期末数。

第五步,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二)T形账户法

T形账户法是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基础,结合有关科目的记录,对现金流量表的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通过“T形账户”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分别开设T形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各该科目。

第二步,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入,右边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过入期末期初变动数。

第三步,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

第四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形账户,并进行核对,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入的期末期初变动数应当一致。

第五步,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编制正式现金流量表。

(三)分析填列法

分析填列法是直接根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有关会计科目明细账的记录,分析计算出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金额,并据以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一种方法。

三、现金流量表的填列

现金流量应当分别按照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总额列报,但下列各项可以按照净额列报:短期贷款发放与收回的贷款本金、活期存款的吸收与支付、同业存款和存放同业款项的存取、向其他金融企业拆借资金以及证券的买入与卖出等。下面是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基本项目的填列方法。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本行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现金流量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般用直接法编制。直接法是银行根据当期有关现金流量的会计事项,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与流出逐项进行确认,以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下又有直接分析填列法、工作底稿和T型账户法之分。

直接法的主要特点是对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具体项目的现金流入量进行详细列报,所以这种列报方式的优点是直观,经营活动中各种途径取得的现金和各种用途流出的现金在按照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上一目了然,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银行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现金进出情况,有助于对银行未来的现金流量作出估计。因此,直接法是现金流量表编制的主要方法。

(1)“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吸收的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非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各种存款的净增加额。

(2)“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向中央银行借入款项的净增加额。

(3)“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所取得的现金,减去拆借给境内外金融机构款项所支付现金后的净额。

(4)“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收到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6)“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以及办理商业票据贴现、转贴现融出及融入资金等业务款项的净增加额。

(7)“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存放于中央银行以及境内外金融机构的款项的净增加额。

(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职工薪酬(包括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9)“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

(10)“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本期发生并支付、以前各期发生本期支付以及预交的各项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1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

(4)“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发行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给其他金融企业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

(4)“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除上述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将银行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折算时采用的汇率为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还包括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照处理);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是按期末汇率折算的。相同的外币金额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造成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以间接法编制。间接法是银行以利润表上的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应收应付等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益转换为现金收付实现制下的收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编制,同时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即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以间接法编制。

间接法的基本原理是:银行由于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与经营损益有关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其现金流入主要是营业收入现金,而现金流出主要是营业支出(包括各种营业费用)、营业税金、所得税等,这与银行净利润的形成非常类似。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并不等于净利润,这是因为二者的计算基础不同:净利润的计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只要发生了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就作为收入或费用,并以此计算利润;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则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无论收入或费用,均要以收到或者付出现金为准。这样,二者必然出现差额,而间接法就是要根据差额形成的不同原因对其分别进行调整,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中,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该与主表内第一部分的最后结果“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等;补充资料中根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计算的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应该与主表内最后一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等。补充资料中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如下:(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格式见表14-4)

表14-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

(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银行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项目,分别反映银行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应根据“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应剔除出售、毁损固定资产的转销数,不能简单地以“累计折旧”账户的期末余额减期初余额后的差额,或根据其贷方发生额合计数填列,应根据该账户贷方发生额中的本期发生额即本期计提数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分别反映银行本期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项目,反映银行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失。

(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反映银行本期固定资产盘亏发生的损失。

(6)“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项目,反映银行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财务费用”项目,反映银行本期发生的应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

(8)“投资损失”项目,反映银行本期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

(9)“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项目,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0)“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项目,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1)“存货的减少”项目,反映银行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反映银行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1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反映银行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

该项目反映银行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

(1)“债务转为资本”项目,反映银行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2)“1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反映银行1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反映银行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应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净额。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的金额应当相等

五、现金流量表其他附表

现金流量表附表除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外,还有“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和“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变动表”,其格式分别见表14-5、表14-6。

表14-5 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有关信息

表14-6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变动表

第六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内容及结构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指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银行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净利润;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提取的盈余公积;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见表14-7。

表14-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续表14-7

(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填列方法

1.“上年年末余额”项目,反映银行上年资产负债表中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等所有者权益项目等年末余额

2.“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项目

这两项目分别反映银行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和采用追溯重述法处理的会计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3.“本年增减变动额”项目

(1)“净利润”项目,反映银行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金额。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反映银行当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金额,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净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其他”五个项目。

(3)“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项目,反映银行当年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和减少的资本,包括“所有者投入资本”、“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其他”三个项目。

(4)“利润分配”项目,反映银行当年的利润分配金额,包括“提取盈余公积”、“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其他”四个项目。

(5)“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项目,反映银行构成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之间的增减变动情况,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其他”五个项目。

二、附注

附注是指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是对会计报表的数字信息所做的补充和说明,有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商业银行会计报表附注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银行的基本情况

(1)银行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2)银行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4)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银行应当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根据持续经营基础编制,如果未按持续经营编制,应说明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银行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明确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如果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包含类似表述。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银行应当披露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可以不披露。在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时,应当披露重要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和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主要应说明以下事项:

(1)说明贷款的种类和范围。具体说明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标准、确认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的方法,并说明如何按照行业和地区划分贷款的具体组成。

(2)说明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范围和方法。根据个别贷款实际情况认定的准备,应说明认定的依据,如根据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财务状况、抵押担保充分性等的评价。

(3)回售证券的计价方法、收益确认方法。

(4)收入确认原则。

(5)对于外汇交易合约、利率期货、远期汇率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货币和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应说明其计价方法。

(6)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外币业务折算方法、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短期投资核算方法、坏账核算方法、存货核算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在建工程核算方法、委托贷款计价以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收入确认的方法、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发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重大前期差错更正时,应披露以下内容: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3)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4)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5)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6)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

(7)前期差错的性质,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8)前期差错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六)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

1.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有些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虽然不符合有关确认条件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确认,但从一定程度上它可能意味着商业银行在未来期间将要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的潜在义务。商业银行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下列事项:

(1)预计负债。须披露①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②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③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2)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银行的或有负债)。须披露①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如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等形成的或有负债;②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③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行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3)银行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4)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若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银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银行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2.承诺事项

商业银行应披露其承诺事项。对信贷承诺应计算并披露本期和上期信贷风险加权金额,存在经营租赁承诺、资本支出承诺、证券承销及债券承兑承诺的,还应披露其有关情况。信贷承诺的披露格式如下: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利或不利事项。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表报出的日期。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两种类型:

1.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该类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银行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3)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该类事项因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有了新一步进展,所以应当根据该类事项的进展或结果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2.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该类事项是指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情况的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8)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银行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9)资产负债表日后,银行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

虽然非调整事项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发生的事项,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但为了对外提供更有用的会计信息,商业银行必须适当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银行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交易金额在3 000万元以上或占商业银行净资产总额1%以上的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包括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关联方关系的性质是指银行与关联方的关系,如关联方为本银行的子公司、合营企业、关键管理人员等。披露的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额、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定价政策等。

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九)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需要加以披露。

(1)分类列示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年初余额与期末余额。

(2)分别同业、其他金融机构列示“拆出资金”、“拆出资金”的年初余额与期末余额,并列示“拆出资金”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结出“拆出资金”的账面价值。

(3)按债券、基金、权益工具和其他四类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年初公允价值与期末公允价值。

(4)列示金融衍生工具的年初金额和期末余额,包括各类套期工具和各类非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和公允价值。

(5)列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年初余额与期末余额(按证券、票据、贷款和其他四类)以及提取的坏账准备,结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披露“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年初余额与期末余额(按证券、票据、贷款和其他四类)

(7)披露“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别披露贷款和垫款按个人和企业分布情况、行业分布情况、地区分布情况、担保方式分布情况,以及逾期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

(8)列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不含衍生金融负债)的年初公允价值、期末公允价值。

(9)披露“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年初账面余额、期末账面余额、期末公允价值。

(10)按活期、定期、其他期限列示“吸收存款”的期末账面余额和年初账面余额。

(11)披露发行债券的发行日、到期日、利率、期初账面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

(12)披露一般风险准备的期末、年初余额及计提比例。

(13)披露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业务及管理费各项明细的本期发生额和上期发生额。

(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的其他事项。

(十)风险管理

描述风险,包括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过程以及计量风险的方法等。如与上期相比,本期的这些信息发生改变的,应作出相应说明。分析、披露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外汇风险,套期保值,公允价值等风险。

本章小结

银行的年度决算是在会计年度终了时,根据会计资料,运用财务报表形式,对银行一年来的业务经营和财务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数字总结和文字说明,是考核银行经营活动及其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度决算的准备工作,一般在第四季度就开始着手进行。年度决算日为每年12月31日,银行除了处理当日业务、轧平账务外,还要全面核对账务,检查各项库存,办理新旧账簿结转等工作。

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四张报表和附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银行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时义务和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为依据而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会计报表。我国银行业的资产负债表用采用账户式编制。

利润表是反映银行在某一会计期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是一种动态报表。利润表可以提供银行在一定期间利润(或亏损)的形成和实现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收入的来源;营业支出的情况;营业税金的情况;营业利润的形成;利润(或亏损)总额的情况。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我国商业银行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采用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指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各组成部分当期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附注是指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所做的解释,是对会计报表对数字信息所做的补充和说明,有助于报表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会计信息。

关键术语

年度决算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附注

思考练习题

1.什么是资产负债表?其结构是怎样的?如何编制?

2.什么是利润表?其结构是怎样的?如何编制?

3.什么是现金流量表?其结构和格式是怎样的?

4.现金流量表和其补充资料的编制方法与表示的结果是否相同?为什么?

5.什么是附注?附注要求披露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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