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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杭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报告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杭州市还对47家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共计4521.8万元。杭州市财政还专门拨出专款对全市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对30家获得杭州市先进信用担保机构一、二、三等奖称号的企业给予330万元资金奖励。通过担保行业协会来搭建政府与担保机构的桥梁,在政府监管部门指导下,市担保业协会于2011年经全体会员通过并公布了《杭州市担保行业自律公约》,专门规定了保证金制度。

2012年杭州市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报告

杭州市经信委

一、杭州市担保机构现状

目前,杭州市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企业204家。

2012年,全市担保机构克服困难,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为21373户企业提供担保29157笔,新增融资担保总额为2850311.93万元,期末在保户数28380户,期末担保责任余额2734619.21万元。不少担保机构比较注重担保品种和担保领域开拓,从原先单一通过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向票据担保、集合债担保、信用证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拓展,从为中小工业企业向中小商贸企业、中小外贸出口企业、“三农”企业、中小高科技企业、流通、消费等担保领域延伸。

二、政策扶持情况

凡是符合各级政府对担保机构补助政策的,杭州市都给予上报工信部、商务部及省中小企业局申请专项补助,2012年全市还有11家担保机构获得国家税务总局免征三年营业税政策。杭州市还对47家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共计4521.8万元。分别由杭州市财政和各县(市、区)财政承担各50%,市风险补偿基金数额为历年之最。杭州市财政还专门拨出专款对全市担保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对30家获得杭州市先进信用担保机构一、二、三等奖称号的企业给予330万元资金奖励。另外,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全市50名高管参加市委组织部“356”工程之融资担保规范运作专题研修班,由复旦大学派出教授讲授,从2012年8月开始到12月初结束,经费全部由杭州市财政局拨付,深受高管欢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担保担保仍存在违规现象,资金拆借,以谋求高额回报,引发资不抵债面临停业危险;二是少数担保机构至今尚未开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主业,还只停留在工程担保、汽车担保等非融资业务;部分担保机构主观上也想开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由于银行准入门槛高,银担合作协议至今未能达成,导致不能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相当部分担保机构虽已开展融资担保,但担保总额仍不能达到政府监管部门提出的达到净资产两倍的要求;三是部分担保机构对风险控制力度不足,担保风险不断显露,处于扩大上升趋势。

四、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建议

一是按照国家七部委文件精神及省、市监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担保行业的规范整顿工作。根据省中小企业局的要求,组织担保机构对经营许可证年审材料把关并汇总上报。对每年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年审,根据不同担保机构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和年审,有效期可分别定为五年、三年、一年,在有效期内,可效仿工商部门企业年检,在经营许可证上加盖年鉴章。同时,对下一年度年审要求达到标准能否提早到年中公布安民告示,不要等到年末再公布,这样有利于担保机构能按政府监管部门预定年审标准的要求努力达到预留时间空间。

二是根据国家银监会尚福林主席批转给时任夏宝龙省长阅《关于浙江省担保公司风险的情况》,开展对担保业行业调查研究。对非融资担保公司监管目前缺位的情况,建议政府监管部门应从整个担保行业角度全方位监管,要尽量淡化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概念。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也是担保行业中的一部分,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有其一定的地位和作用。由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游离在外,依法合规经营远不如融资性担保机构,但在外界看来,都说是担保公司不会去区分是融资还是非融资担保公司,其结果对担保行业社会形象及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对依法合规经营的担保机构是极大的伤害和不公允。

三是根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要求必须按照文件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将收取客户保证金全额存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户的“客户担保保证金”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担保业务尤其是融资性担保业务必须获得银行的认同与合作。目前担保公司在银担合作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难以平等开展业务。存在银行准入门槛高、成本高、难分险、难共享等“两高、两难”问题。建议政府监管部门与银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目前担保行业反映较大的准入条件苛刻、降低授信倍率、风险难以共担、信用信息难以共享等突出问题,期望能予以较好地解决,以利于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大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力度。

四是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是政府实施有力监管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担保行业协会来搭建政府与担保机构的桥梁,在政府监管部门指导下,市担保业协会于2011年经全体会员通过并公布了《杭州市担保行业自律公约》,专门规定了保证金制度。2012年,继续加大对担保行业的自律管理,凡是新成立的担保公司必须缴纳保证金,并加入协会,纳入行业自律管理,对原先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担保公司,后更名为其他行业或注销注册登记的,一律凭工商部门批准文件,同意其退还保证金。

五是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为担保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除现有对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外,能否再出台对担保机构风险代偿政策,建议政府加强与法院沟通,加大保护担保机构在风险出现时追偿权益的力度以及加强与银行协调,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到期还贷后,担保机构向银行缴纳的保证金能及时返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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