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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党组成员胡幼桃在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财政监督范围进一步扩大,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对财政监督的管理模式、组织形式、职能履行等方面带来了新课题,提出了新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和作用,以适应财政监督快速发展需要。在全省财税工作会上,我们提出了2010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全年工作的重点。

省政协副主席、省政府党组成员胡幼桃在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5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我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共同研究探讨财政监督工作,2007年我在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上发表了讲话,三年来,全省财政监督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财经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全厅上下各方面都是满意的。下面,根据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如何做好当前全省财政监督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把握财政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国情、省情和财情已经或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做好财政监督工作需要立足全局,充分认识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把握财政监督工作发展方向。

(一)深刻认识财政职能重要定位和财政监督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财政在服务宏观调控、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提供重要保障的职能越来越突出。今年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作出重要指示: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财税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要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就必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使财税工作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管理效率、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界定了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和重要地位,将其提升到对促进社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上。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固有职能,是财政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的,是实现财政其他职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因此,财政职能重要定位为财政监督发展指明了方向。毋庸置疑,财政监督在保障财政政策执行、严格预算管理、维护财政秩序、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完善,财政监督的地位和作用将越来越突出。

(二)深刻认识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坚持让发展的成果公平、充分地惠及广大群众,是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财政事业始终追求的目标。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财政部门贴近基层、服务社会、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根本途径,也是增强发展动力、拉动消费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省财政持之以恒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仅2009年全省用于教育、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的资金达868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6.1%。2010年又新增72亿元,重点围绕十个方面实施56项公共财政政策,加上以前年度出台今年继续实施的项目,省财政投入总量达245亿元。如何保障庞大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财政监督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农”、社保、教育等重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做到财政资金流向哪里,财政监督就监管到哪里,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威慑效应,积极维护财政资金健康有效运行,圆满完成财政工作目标。

(三)深刻认识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赋予财政监督工作的新内容

近年来,我省先后在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了部门预算改革,省、市、县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从2005年开始启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到2009年全省所有80个行政建制的县(市)实行“省直管县”管理方式,全面构建了省对市县财政管理新模式;执收执罚部门收支完全脱钩试点范围扩大到61个县(市、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009年全年政府采购规模达125亿元;360个省直单位、9个设区市和40个县(市、区)实现票据电子化管理等。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财政监督范围进一步扩大,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对财政监督的管理模式、组织形式、职能履行等方面带来了新课题,提出了新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和作用,以适应财政监督快速发展需要。可以预见,随着形势的发展,财政监督任务会更重,财政监督的职能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这是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

(四)深刻认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赋予了财政监督工作新内涵

加强财政监督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财政部对此非常重视,在去年召开的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越是财政宏观调控的关键时期,越是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越要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财政部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把这一工作作为当前和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而财政监督是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有效途径。财政监督通过检查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情况、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财政管理中的问题和制度不完善的部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到相关管理部门,促使其进一步加强管理,进而促进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因此,大力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必须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只有财政监督工作整体上了新台阶,才能更好地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二、准确定位,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的主要任务

财政监督是一篇大文章,需要从理念、职能、机制、机构、方法等多个层面持续不懈推进。在全省财税工作会上,我们提出了2010年全省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全年工作的重点。财政监督是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这一思路,进一步探索强化职能的方式和途径,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经过多年努力,以大监督为主要模式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深入发展,总的来看,大监督机制的目标、内容、程序已基本确立。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大力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一是从符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和财政改革的特点入手,着力改善财政监督模式,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始终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财政收支全过程,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逐步建立起事前参与预警、事中跟踪防范、事后审核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机制。二是从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入手,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机制,推进财政监督机制的形成。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采购等改革,建立规范科学的财政支出机制,推进公共财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财政机关内部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良性监督工作格局。三是从建立内控机制入手,形成财政内部相互制约制衡的良性运行机制。将内控理论应用于财政监督工作之中,赋予财政监督新的内涵,真正转变只对外、不对内的监督观念,拓展内部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四是以绩效监督为导向,建立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监督机制。

二是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的监督。财政政策是政府调控经济社会的重要手段。保障财政政策的落实执行,是财政监督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财政监督工作,通过跟踪监控和适时调节,提高财政执行能力。一要加强对财政调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特别是56项公共财政政策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强化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二要加强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公务卡以及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和均衡性、健全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支出机制等财政改革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强化改革整体效应,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要注重监督政策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和分析,为适时调整和完善政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政策建议,不断促进财政政策的科学化,增强财政政策的协调性和有效性。

三是注重财政监督成果的利用。监督是手段,通过监督改进和加强财政管理才是目的。因此,要在拓宽监督范围和强化政策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成果的运用。一要严格按规定纠正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处理意见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威慑作用。二要根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防范同类问题的发生。发现问题处理人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因此,监督工作不仅要把问题找出来,还要把原因分析出来,怎么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和作法,要及时总结推广,推进改革创新和管理工作。三要建立监督成果循环利用机制。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项目申报、绩效考核等重要考量因素。

四是夯实财政监督的基础。机构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法制化建设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基本要素和必要条件。希望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要重视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不断推进财政监督队伍建设。要选派业务精、作风正、素质强的干部充实财政监督队伍,满足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财政监督检查干部的系统知识培训和专门知识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知识全面、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二要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联通财政内部职能机构的局域网和连通上下级财政部门、监督对象的广域网,建立有效的信息采集、分析、传递系统,逐步形成以财政监督机构为主、各业务机构为辅的监督检查网络体系,不断增强监督能力。近年来财政系统信息化应该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存在系统标准不统一,相互不联通的问题。下一步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要求,通过加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来推进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目前,各个系统要提供接口,有条件通过网上解决的网上解决,让财政监督部门能进得去,信息技术解决不了的,要学习财政部做法,抄送纸质的文件。凡下发拨款通知,要抄送财政监督机构,以便跟踪问效,进行全面了解和重点监督。三要进一步做好《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已于2009年7月31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使广大财政监督相关人员熟悉《条例》的具体规定,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财政监督行为。

三、统筹推进,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督能力

财政监督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动员和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支持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才能实现最好的监督效果。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财政监督机构监督与业务机构管理的结合。财政监督以具体业务工作为基础,是业务机构实施有效管理的延伸和保障,业务机构管理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形式,管理和监督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理财水平的提高。因此,要树立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各业务机构共同职责的理念,按照监督与管理有机融合的要求,从监督的角度积极参与财政管理,使监督融入管理,同时,充分发挥监督机构在整个监督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协调各业务机构发挥业务管理职责,从管理角度搞好财政监督,自觉从工作环节和工作机制上与监督相融合,通过监督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是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从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角度讲,事前监督是财政资金支付前所进行的预防性监督,旨在防患于未然,避免资金不合理使用;事中监督是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性监督,旨在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事后监督是对资金使用结果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监督,旨在对财政某项支出进行整体评价。三种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事前监督越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环节工作压力就越小;事中监督可以防止偏差延续至事后阶段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同时将偏差反馈至事前阶段,进一步完善事前监督;事后监督可以对完善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因此,要按照建立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的要求,在切实做好事后监督的同时,注重事前、事中监督,将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的每一个环节,融会于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为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提供保障和服务。

三是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财政工作涉及面广,财政需要监督的事项很多,这就要求我们统筹兼顾,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保证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依法、规范、科学理财,又要防止出现监督“死角”。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全面监督计划,力争在一个时间段内,对所有监督对象进行普遍监督,防止因一些部门、单位或环节长期疏于监督而出现问题。同时,要结合财政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择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检查,通过发现问题,完善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发展。力争通过每年重点监督规范一部分业务、项目和资金管理,逐步提升财政的整体管理水平。一年重点监督检查几个行业,几个重点项目,看到底运转情况怎么样,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怎么样,基本上一年把问题弄清,把制度建立起来,几年就不用管,几年一个轮回,逐步就把机制建立起来了。当前,尤其要抓好民生资金,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财政收入真实性、合规性、规范性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清理“小金库”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践表明,通过重点监督,积累监督经验,规范监督操作规程,是在目前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提升监督水平的有效途径。

四是财政对内监督与对外监督相结合。财政理财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高低,既取决于部门、单位落实财政政策和财政管理制度的情况,又与财政内部管理情况密切相关。财政监督,既要注重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和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又要切实完善内控机制,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当前尤其要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在突出位置,我多次讲过,财政部门不能出事,也出不起事,一出就是大事,要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筑建一道“防火墙”和“防盗网”,保护财政干部和资金的安全。要着力扩大内部监督覆盖面,按照“每年对本单位有预算资金管理职能机构的检查面要力争达到100%,最少不低于30%”的要求,组织开展对财政内部单位和机构的监督检查;着力提升内部监督层次,逐步实现由检查型向监督控制型转变,加强对资金分配有效性、规范性的评价监督;着力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与管理制度,尤其要按照省政府要求抓紧完善追加预算和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稳定长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要注重强化基层财政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建立基层财政所加强各项财政资金、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机制,赋予基层财政所监督管理职能。各个市要认真研究,尽快把这个机制建立起来。

五是财政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要按照“更新监督理念、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发挥监督的规范效应和震动效应,提高财政监督成效,形成监督合力。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财政监督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财政监督科学发展,为实现江西经济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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