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计算公式设置

计算公式设置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打开工资类别之前,已在基础设置中建立了本单位各种工资类别所需要的全部工资项目。设置计算公式即定义工资项目之间的运算关系,计算公式设置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工资核算的最终结果。定义公式可通过选择工资项目、运算符、关系符、函数等组合来完成。应发合计、扣款合计和实发合计应是公式定义框的最后三个公式,且实发合计的公式在应发合计和扣款合计公式之后。

5.2.5 计算公式设置

1.本工资类别工资项目选择

在打开工资类别之前,已在基础设置中建立了本单位各种工资类别所需要的全部工资项目。由于不同的工资类别,工资发放项目不尽相同,因此在进入某个工资类别后,应选择本类别所需要的工资项目,再设置工资项目间的计算公式。

例如,“正式职工”工资类别选择所有工资项目;“临时职工”工资类别选择“基本工资”、“奖金”、“缺勤天数”、“缺勤扣款”、“其他扣款”五个工资项目。

其操作步骤是先打开“打开工资类别”对话框,选择“正式职工”工资类别,并确认;再单击“设置”|“工资项目设置”,打开“工资项目设置”对话框;然后单击“工资项目设置”页签,单击【增加】,在工资项目列表末增加一空行;最后从系统提供的名称参照中进行选择,且不能修改工资项目的任何属性。名称参照中列出了事先建立的所有工资类别的工资项目。

2.设置计算公式

设置计算公式即定义工资项目之间的运算关系,计算公式设置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工资核算的最终结果。定义公式可通过选择工资项目、运算符、关系符、函数等组合来完成。

定义计算公式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定义公式时,可以使用函数公式向导输入、函数参照、工资项目参照、部门参照和人员类别参照编辑输入该工资项目的计算公式。其中函数公式向导只支持系统提供的函数。

●工资项目中没有的项目不允许在公式中出现。

●公式中可引用已设置公式的项目,相同的工资项目可以重复定义公式,多次计算,以最后的运行结果为准。

●定义公式时要注意先后顺序,先得到的数应先设置公式。应发合计、扣款合计和实发合计应是公式定义框的最后三个公式,且实发合计的公式在应发合计和扣款合计公式之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