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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合作模式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创建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难以满足农业基础设施的融资需求。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可按照双层合作的模式进行构建。上层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应从现状出发。在目前情况下,下层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改制后的农村信用社。B.在双层合作模式中,上下两层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的农业基础设施重点应有明确的划分。必要的监管存在,对于提高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效率及政策性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至关重要。

5.3.2 双层合作模式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创建

5.3.2.1 建立双层合作模式的必要性

当前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难以满足农业基础设施的融资需求。在1995~1998年初期,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职能比较全面,它既办理政策性的专项贷款,为农业基本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政策性支持,又为粮食、棉花的购销提供资金支持,在全力贯彻国家的区域和产业政策、发展战略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1998年3月,国务院对其职能做了调整,将农发行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专项贷款业务,以及粮棉企业加工和附营业务贷款划转农业银行。农发行自此专一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职能。其他大量的政策性业务,如支持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并没有开展起来,其支持农业发展职能名不副实,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同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管理模式(总行作为唯一法人,下设省级分行、地市分行、县级支行)以及对应的层层委托代理关系,导致整个组织运行的高耗和低效[99]

鉴于资金短缺对农业基础设施发展的“瓶颈”制约,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弱化,有必要对我国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进行重新构建,本书提出了通过组建双层合作模式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以期达到满足农业基础设施的融资需求。双层合作模式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的宗旨是:通过财政银行双重职能的有机结合,贯彻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意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构架,使农业政策性金融在贯彻低成本、高效率原则中,服务“三农”,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基础设施的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3.2.2 双层合作模式的含义

所谓双层合作模式是相对于水平竞争模式而言,现存农村金融中的水平竞争模式无法解决农村金融中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缺乏、以非生产性融资为主等问题,从而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和农民的融资需求。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可按照双层合作的模式进行构建。一方面,上层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能力比较强大,但由于农村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高,对于一些小型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往往资金利用率较低;另一方面,基层的合作金融机构比较熟悉本地区的基本情况,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低,但是融资能力比较薄弱,对于一些大型农业基础设施无能为力。因此,将两者优点结合是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全面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效率的关键所在。通过双层合作模式构建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不仅具有合理性,而且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5.3.2.3 双层合作模式的框架

双层合作模式的框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上层是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下层是基层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两者之间的互动。双层合作模式的框架如图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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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双层合作模式的主要框架

(1)上层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上层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应从现状出发。在县域以上,以现有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成立国家全额投资设立的国家农村开发银行,根据经济需要设置分支机构。国家农村开发银行应办成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将原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农村基本建设等相关政府资金并入该行集中管理。在省域内,由国家、地方政府出资与农村商业银行共同建立区域性开发银行,如西部开发银行、中部开发银行。

(2)下层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目前情况下,下层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改制后的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扎根于农村基层,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作为目前农业金融领域的主体,可以通过上层金融机构提供再贷款的方式,以低利贷款为小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帮助,成为贯彻政府意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具。

(3)两者之间的互动。A.在双层合作模式中,上下两层是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有着各自独立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赋予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的经营决策权是解决政策性金融供求失衡、提高政策性金融效率的关键,上层的农业政策性金融只是限定所提供资金的使用范围,但不干涉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项目选择,只在每个考核期期末行使融资资金的收益要求权。B.在双层合作模式中,上下两层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的农业基础设施重点应有明确的划分。上层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农产品质量管理设施、动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动植物良种繁育基地、动植物防疫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资金需要;国家农村开发银行将原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农业基本建设等相关政府资金并入该行集中管理,主要承担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贷款,满足大型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求,如农村电网的建设和改造;区域性开发银行,主要承担该区域内有关跨省和跨地区的联合开发项目,即有关农田水利建设、信息体系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以及为在该区域内的国家大型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配套资金承担筹资任务。下层的农村信用社主要提供中小型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C.在双层合作模式中,上层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拥有对农村信用社必要的监管权,如政策性业务经营绩效考核。必要的监管存在,对于提高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效率及政策性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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