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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转型呼唤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你认为在中国要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可能遇到的主要障碍有哪些?

税制转型呼唤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
——北京大学法学院翟继光博士访谈

蓝默:市场经济的建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等新的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出,都在催促中国税制的现代转型,而税制的现代转型,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建立适应现代税制要求的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这是现代税制建立和转型的先决条件。请翟博士谈谈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对现代税制转型的看法?

翟继光: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意义十分巨大,对促进中国税制的现代转型具有重要的意义。我认为,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是任何一个优良税制都必须拥有的,假如没有这个机制,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税收治理活动,也难以实现税制的现代转型。因为,一方面,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是一切税收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收多少税,向谁收税,何时收税,如何收税,等等,都需要有一个机制来汇总广大纳税人的意愿。另一方面,因为政府是纳税人“雇用”来为自己办事的机构,既然如此,拿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办事,自然必须首先知道纳税人的意愿是什么,不能把政府自己的意愿和偏好强加给纳税人,反客为主,业不由主。

蓝默:是的,必须遵照主人的意愿办事。

翟继光:所以,中间肯定有一个意愿汇总的机制问题。因为纳税人不是一两个人,而是很多人,因此,就必须通过一个机制来汇总广大纳税人的意愿。先让纳税人将自己的真实意愿充分地表达出来,如果没有这一步,事实上就没有科学的税收决策的依据。但客观地说,在当前中国,大多还是领导说了算,领导为纳税人包办,用领导的意愿代替广大纳税人的意愿。事实上,大多时候,因为这个机制的缺乏,即使个别纳税人呼吁了,也不会被重视,因此,征纳矛盾也比较多。假如这个机制建立起来了,矛盾和冲突肯定会减少,对整个社会的促进作用一定是很大的。

蓝默:在你看来,对纳税人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

翟继光:最重要的是,他们对税制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定位,基本的看法,对税制的基本原则、终极目的等能有一个比较客观的认识。比如,中性原则、社会政策原则等。有时可能中性原则偏重一些,主要围绕财政收入这个目的,而对社会经济调控功能的强调要相对弱一些;相反,如果社会经济政策原则强调得多了,则可能不太注重财政收入、公平等问题。比如,国家要调控产业发展,就会优先支持这个产业,实际上,这个产业是最有钱的。比如我们目前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就是这样。

蓝默:从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的内容看,是否主要表现为纳税人的一些基本权利?

翟继光:其实,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本身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权利。在这个机制的保护下,纳税人就可以像市场上的交换双方一样,各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互相谋取自己的利益,但如果将双方的利益整合起来的话,就能够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蓝默:是否可以说,之所以要建立这样一个利益表达机制,就是因为对纳税人而言,这首先是一种人性的需要。假如没有这样一个机制的话,就是对纳税人基本权利的不尊重。

翟继光:是的,如果在税法的制定过程中就听取了广大纳税人的意见,让大家把自己的真实意愿都说出来的话,每个纳税人的心情就会舒畅些。也许大家都不是非常满意,但也会因为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意愿而平息心中的怨气,减少征税过程中的阻力。

蓝默: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更需要尽快建立这样一个机制。

翟继光:是的,不打招呼就拿走很多钱,纳税人即使不说,内心也是非常反感的。相反,如果这个表达机制建立起来的话,聚财功能是很强大的。

蓝默: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的重点可以说有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要收税,收多少等,你必须征求纳税人的意见;二是收上去的税都干了些什么,你必须告诉纳税人。

翟继光:事实上,这个机制涉及的是政府与纳税人的基本关系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个关系是当前中国社会税收治理面临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这是一个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扎实,可能后面的一切都是不可靠的。你也许会通过专家设计一个税制,但专家常常会因为自身知识水平或者信息来源的局限,不可能对优良税制设计所需要的各个方面的信息都能充分地掌握和准确地解读。

蓝默:是的。你认为在当前中国,在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翟继光:存在的问题很多。在立法方面,缺乏让每个纳税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平台或者说机制。比如前不久的个税扣除额听证会,农民、学生等群体就被忽视了,没有他们的声音。纳税人要把自己的声音传递到立法者那里,这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比如个人所得税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但中国大多数税法都属于部门立法,在起草过程中是否广泛征求了纳税人的意愿,谁也不知道。从道理上讲,既然政府是为纳税人服务,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么,任何一个立法草案,都应该让纳税人知道。

蓝默:这说明我们的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还很不健全。事实上,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出现也说明,在监督方面,我们也存在不少问题。

翟继光:是的,表达者的呼声和需求如何才能被立法机关采纳,这才是利益表达机制的核心问题。

蓝默:就是说,作为一个利益表达机制,第一要能充分地表达,第二要能传过去,第三要能让立法机关听得进去,关键是要有健全有效的保障机制。

翟继光:如果说能够在立法之前就将这个问题解决好,在执行阶段的抵抗情绪就会大大减少。当然,纳税人的表达形式可能多种多样,可以写信,也可以打电话。另外,媒体也是十分重要的表达途径。而且,媒体所起到的作用可能是很大的,更重要的是,媒体可以大面积地反映纳税人的意愿。

蓝默:还有人民代表大会、中国政协等途径。总的说,我们目前的表达途径和方式比较单一。你认为在中国要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可能遇到的主要障碍有哪些?

翟继光:可能遇到的第一个障碍是立法不规范,许多立法不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不是将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往往是一下子公布,一夜间生效。可以说,立法层次低、不公开是最大的障碍之一。假如有一个让纳税人充分表达意愿的机制建立起来了,就可能提高立法的质量和层次。当然,最大的利益表达机制就是民主制了,民主制实际上就是让每个人都说话,都发表意见,把自己的利益说出来。这其实反映和体现的就是人民主权原则。严格地说,一个国家,不论纳税人缴了多少税,最终都应该让纳税人说了算。

蓝默:从利益分析看,一些既得利益也可能是表达机制建立的障碍。同时,纳税人权利意识的淡漠也是一个原因。

翟继光:对,可能有一些强势集团会抵抗。纳税人权利意识淡漠的现实表现很多。不少人当你问他是不是纳税人的时候,往往是一脸茫然。不过,有时候在原因和结果之间也很难完全区分清楚。比如,我们说纳税人权利意识淡漠,利益愿望没有表达上来,但原因可能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建立起一个让他们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机制,让纳税人说话,让纳税人表达。在这样的土壤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责备纳税人的权利意识淡漠呢?根本说来,还是一个利益问题,因为只有在你沉默不吭声的时候,有人才可能从中获利。实际上,也有一个话语权的垄断问题。

蓝默:这说明,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的建立,也有一个原则问题,这个机制建立的过程也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翟继光:是的,最重要的是这个机制必须遵循平等、自由、人道的原则。应该让每个纳税人都有同样的发言权,特别是要保护弱势群体的表达权。

蓝默:那么,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建立与中国税制的现代转型之间有何关系呢?

翟继光:税制转型本身就是要向建立一个更好的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方面努力,让更多的纳税人参与到税制改革中来,让他们说话,让他们发言,可以说,二者的大方向是一致的。现代税制应当充分反映人民主权原则,在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纳税人应该更有发言权。因为政府的定位就是人民的公仆,公仆当然应该按人民的意愿办事,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事实上,如果这个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即使你确立了一个很好的目标,也会因为缺乏机制的保障而达不到目标。

蓝默:当这个机制建立以后,就会随着社会的良性发展,为税制改革提供切实的动力,减少阻力。而且,会使税制中客观性、普遍性、绝对性的东西越来越多。那么,在构建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的过程中,你认为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翟继光:从观念看,我觉得政府观念的转变最重要。关键要看政府能不能摆正自己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政府没有摆正自己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就很难真心实意地听取纳税人的利益表达,按照纳税人的意愿去办事。如果总是以为自己就是人民的救世主的话,就可能背离人民的利益,只关注自己的利益。

蓝默:就是说,政府应该按照现代社会治理精神来治理社会。

翟继光:是的,政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同时放松对媒体和互联网的监管,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中国政协等机构的利益表达职能。

蓝默:归根结底,现代社会应该肯定纳税人利益表达权利的正当性,积极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让广大纳税人能表达自己的意愿,能够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而且有一定的机制可以保障纳税人利益表达的权利不受侵犯。这就是建立纳税人利益表达机制的真正意义和价值。

谢谢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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