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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罗为何拒绝交税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因是他拒绝缴人头税,反对美国侵略墨西哥的战争,而他拒绝交税已经有六年之久。其实,仔细考察梭罗关于拒绝纳税的理由,根本说来,梭罗是在警示我们,征税权力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经过纳税人同意的,同意是权力合法与否的关键。梭罗抗争的意义就在于对政府权力,特别是征税权力合法性的追问。

梭罗为何拒绝交税

1846年7月的一天晚上,当梭罗进城到一个鞋匠家中要补一双鞋时,忽然被捕,并被监禁在康城监狱中。原因是他拒绝缴人头税,反对美国侵略墨西哥的战争,而他拒绝交税已经有六年之久。他在狱中住了一夜,一点也不在乎。第二天,因有人给他付清了人头税,就被释放了。出来之后,他还是到鞋匠家里,等补好了鞋,然后穿上它,又和一群朋友跑到几里外的一座高山上,漫游在那儿什么州政府也看不到的越橘丛中——这便是他有名的入狱事件。

梭罗之所以拒绝交税,是因为在他看来,政府用他缴的钱去支持战争(美国人欺负墨西哥人)及黑奴制度,有违他的个人良知,他要以他自己的独特方式,投身于这场政治斗争,即用立即的、反抗的行动来抵制他认为是错的法制。他说:“面对不合理的法制时,我们应该盲目地遵从吗?还是暂且遵从,同时慢慢地循合法途径去改革?还是立即地反抗,来抵制、破坏这个法制?”他说:“盲目地遵从是最低级的愚蠢。不必考虑。寻求改革途径,时间拖得太长。人生有多少日子?又不是吃饱饭没事干,一天到晚绿头苍蝇似的去改造社会。人生在世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改革。所以对付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地抵制。”梭罗获释后,就发表了著名的演说——《论公民的不服从》,表示了他的立场。而他倡导的非暴力反抗(Civil Disobedience)的思想也对印度的圣雄甘地、法国的罗曼·罗兰,以及俄国的托尔斯泰都曾产生过不小的影响,也因此成为美国民主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他在《论公民的不服从》一文中写下了在今天看来依然充满智慧和力量的文字,这些疼痛的、愤慨的、理性的、冷静的语言,至今仍然是人类思想长河中的巨浪惊涛。他在陈述自己因为拒绝缴人头税而蹲监狱的事件时,特别地平静和理性:“这一夜躺在牢里,我仿佛在一个遥远的国度里旅行,那是我从未料及的旅行。”“我足有六年没缴人头税。因为这个我被关了一夜;而且,当我面对那两三尺厚的坚固石墙,那一尺厚的铁皮木门,以及那扭曲了灯光的铁栅,我不禁震惊于如此待我的制度之愚,就仿佛我只是具被囚禁的血肉之躯一般。我想,它准把这当成了待我的最好措施,而从未想到过,某种方面它倒是对我有益。”究其根源,因为“我并非生而受人强迫。我要按照我自己的方式来呼吸。我们来试试谁更强更好啦。众人又何力量之有?他们只能强迫我,而我是服从于更高的法则甚于我自己。他们强迫我变得与他们相同。我还从未听过,一个真正的人,会被众人强迫着按某种方式来生活。那算一种什么生活?政府对我讲‘拿钱来,否则要你的命!’面对此景,我为何就该忙不迭地交钱?”因为“我没有责任叫社会机器正常运转。我不是工程师的儿子。我想,若有一粒橡树子和一粒栗树子并排落地,它们都不会谦谦礼让,而是都服从自身的法则,尽力生长、开花,直到一个到头来遮蔽压倒了另一个。若植物按其本性无法生存,就随它死掉好啦;而人也一样。”“我只想拒绝忠诚于州政府,有效地退出之,远离之。即使做得到,我也不想追索我的钱的用场,是买了个人,还是买了条枪——而钱可是清白的呀——我只关心追索,我的忠诚有什么效果。事实上,我以我自己的方式,无声地宣布了同州政府的战争,虽然我仍像通常的情形一样,尽量对其予以使用和利用。”对于姑妈代他交税一事,梭罗一点也不领情,近乎不近人情。他说:“若旁人因同情州政府的缘故,替我付了要我付的税款,他们或者做了他们自己已经做过的事,或者便是帮助了不公正,使其逾越了州政府要求的程度。若他们纳税是因对被要求纳税那人错误的关心,要挽救他的财产,防止他关进监狱,这是因他们未曾明智地考虑到,他们听任自己的私人情感给公共利益带来了何等的影响。”“我甚至是要找一条为守法而辩解的借口。可我还不想服从它们。诚然,我有理由怀疑我自己;我也发现,每年里当收税官到来时,我还愿对联邦与州政府的行为和地位、对人民的精神做些评论,好找到守法的托词。”他一再表白:“我情愿服从政府的权威——因我乐意服从做得更好的有识之士,甚至在许多方面服从于比我做得更好的无识之士——而政府的权威依然太不纯粹:若要严格公正,它就必得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同与同意。它对我的人格与财产并无纯粹权利,而只对我出让给它的东西才有权利。从绝对君主制到有限君主制的进步,从有限君主制到民主制的进步,乃是朝向真正尊重个人的进步。”

对此,人们的认识并不一样。程映红认为:“人们往往一味赞美他不纳税以及提出‘公民不服从’的道德勇气,却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从法律上说,拒缴人头税就等于不承认现政府并放弃其公民资格,这不意味着实际上已不存在所谓‘公民不服从’,更意味着不再能利用合法途径参与政治。”又说:“这大概正中南方奴隶主的下怀。”而何怀宏教授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程映红对梭罗提出了“一种苛刻的要求”“可能还有一种误解”。何怀宏教授认为:“如果梭罗拒缴人头税,而又逃避入狱,那么就确实等于放弃了公民资格,但如果他为抗议奴隶制拒缴人头税之后坦然接受由此所带来的法律惩罚,他就还没有放弃他的公民资格,而是在坚持一种‘间接的公民的不服从’(Indirect Civil Disobedience),即使是在监狱里,也仍然能够利用一种合法的途径参与政治,参与抗争,乃至于取得胜利(想想甘地),而且应当说,梭罗这种完全是一个人的反抗更需要勇气和决心,更需要个人作出牺牲,从而也更有益无害。它不像那种发动众人进行严密组织的斗争,那种组织客观上往往对发动者构成某种保护,即使目标正确,也可能流的只是他人的血,而这种个人的反抗,即使目标有误,伤害的也仅仅是自身。”

其实,仔细考察梭罗关于拒绝纳税的理由,根本说来,梭罗是在警示我们,征税权力必须是合法的,必须是经过纳税人同意的,同意是权力合法与否的关键。迪韦尔热就说:“只不过是由于本集体的成员或至少是多数成员承认它为权力。如果在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上出现共同同意的情况,那么这种权力就是合法的。不合法的权力则不再是一种权力,而只是一种力量。”梭罗抗争的意义就在于对政府权力,特别是征税权力合法性的追问。在他看来,如果一个社会的征税权力是不合法的,那么,作为公民,就有权利拒绝交税。而且,“政治家和议员们,完全置身制度之内,从不能识其真相。他们空谈管理社会,却不能置身事外来观察。”因此,只有靠公民自己来为自己负责,政府是靠不住的。这就是梭罗拒绝交税的根本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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