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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赋税伦理思想的具体内容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先秦各家各派虽然共同主张永恒的超历史的赋税专制伦理思想,但就他们各自具体的赋税伦理主张而言,和先秦时代特征一样,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气象。[19]正是在这种“民本”赋税伦理思想指导下,儒家提出了不少具体的赋税治理道德规则。同时认为,在灾害等危急情况下,赋税有救济百姓于水火的功能。并从这一薄赋敛的原则出发,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治税建议。

二、先秦赋税伦理思想的具体内容

先秦各家各派虽然共同主张永恒的超历史的赋税专制伦理思想,但就他们各自具体的赋税伦理主张而言,和先秦时代特征一样,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气象。但就其根本而言,严格说只存在两大流派:一是以孔子儒家为代表的王道的专制赋税伦理思想;二是以韩非和法家为代表的霸道的专制赋税伦理思想。关于王道与霸道,冯友兰的解释最经典:“照孟子和后来的儒家说,有两种治道。一种是‘王道’,另一种是‘霸道’。它们是完全不同的种类。圣王的治道是通过道德指示和教育;霸主的治道是通过暴力和强迫。王道的作用在于德,霸道的作用在于力。”[13]如此而言,两大流派的具体赋税伦理观如下:

(一)王道赋税伦理思想

王道赋税伦理思想认为:君主的赋税专制,只有在赋税专制者的统治符合赋税道德的前提下才是应该的。这种赋税伦理思想比较完整、完善的形态就是儒家的“仁政”和“王霸”专制赋税伦理思想。认为明君治税必须符合道德,即君主的赋税专制只有在其符合道德的前提下才是应该的,臣民也只有在君主征税符合赋税道德的前提下才应该服从,按照圣旨缴纳赋税;否则,如果君主的赋税统治违背道德,就不应该服从,臣民也不应该服从君主,不应该照章缴纳皇粮国税。因为:“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也,未闻弑君也。”[14]而王道、开明、仁慈的专制赋税伦理思想,主要包含在儒家所谓的“民本论”里。所谓“民本”是指君主治国应该以民为本,即“民惟邦本,本固邦宁”[15]。儒家这种君主应该以“民本”为原则来治国的理论,通常归结为“民贵君轻”说、“民视民听”说、“立君为民”说和“得民为君”说。“民贵君轻”说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16]即是说,君主专制治税,要以民为本,体恤百姓的疾苦,要薄赋敛,不要横征暴敛。所谓“立君为民”,就是说,君主要明白上天设立君主的目的是为了民生。因此,君主治税,一定要有度,要节用爱民,不要奢侈浪费,荒淫无度。而这种主张表述最明确的是董仲舒,他说:“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17]所谓“得民为君”就是说,国君治税,一定要关心百姓的生活,只有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国君才能保住君位,否则,就会失去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孟子说:“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18]所谓“民视民听”,就是说,国君治税,要多听民意。孟子说:“《秦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19]

正是在这种“民本”赋税伦理思想指导下,儒家提出了不少具体的赋税治理道德规则。比如,孔子认为,君主治理赋税应该“度于礼”“敛从其薄”。“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20]反对破坏周公之籍,认为“初税亩,非正也”[21]。反对当时以增加君主收入为目的的赋税改革,立意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认为君主敛财,一定要坚持“非礼勿动”[22],要“义然后取”[23],并发出千古感叹:“苛政猛于虎。”[24]他对自己的学生冉求帮助季孙氏进行以聚敛财富为目的的田赋改革十分生气,号召门徒讨伐:“季是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了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25]同时,孔子主张“政在节财”[26],认为“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27]。也主张“使民以时”,认为“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28]认为“薄赋敛则民富”[29]

孟子基于当时社会“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亡”[30]的残酷现实,认为赋税治理的终极目的就是使百姓能够有恒产。因此主张君主必须体察百姓的疾苦,行仁政,“制民之产”[31]。就是说,君主要让百姓能有一份能够长期可以“养生丧死无憾”[32]的财产。而这份财产的规模,要“养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33]。他认为,百姓缴纳皇粮国税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需要百姓缴纳的赋税来支撑。不过,孟子虽然也主张薄赋敛,认为“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34]。要“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其富也”[35]。强调“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36]。认为只有“以佚道使民,虽劳不怨”[37]。但他同时也反对白圭提出二十而税一的“轻税”主张,认为“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38]。同时认为,在灾害等危急情况下,赋税有救济百姓于水火的功能。不仅灾荒之年要开仓赈济,就是在平时,也要注意抚恤鳏寡孤独等“天下之穷民无告者”[39],因为这是君主的责任:“君子于氓也,固周之。”[40]反之,如果君主滥用民力,横征暴敛,不与民同乐,就会引来百姓的憎恨,失去民心。孟子用夏桀的教训警示君主:“汤誓曰: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41]强调“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42]。”并从这一薄赋敛的原则出发,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治税建议。比如,孟子主张只对农业征税,要“去关市之征”[43]。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王道天下的目的:“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此,则无敌于天下。无敌于天下者,天吏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44]但对少数垄断市利的商人则主张征税:“古之为市业,以其所有易以其所无者,有司者治制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亡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45]并主张实行劳役租税的“助”法,反对实物税的“贡”法;主张“什一税率”和井田“九一而助”的税率。

在认同赋税最高权力应该由皇帝一人独揽,可以不受任何约束的前提下,墨家赋税伦理思想认为:赋税对于国家统治是十分必要的:“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乎!”[46]“士君子竭股肱之力,亶其思虑之智,内治官府,外收敛关市、山林、泽梁之利,以实仓廪府库,此其分事也;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叔粟,此其分事也;妇人夙兴夜寐,纺绩织纴,多治麻丝葛绪捆布img5,此其分事也。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说乐而听之,即必不能蚤朝晏退,听狱治政,是故国家乱而社稷危矣。”[47]认为国家只有赋税足,才可能祭祀上天和鬼神,交结诸侯,才可以“食饥息劳,持养其万民”[48],才可能“怀天下之贤人”[49]。因此,君主治国一定要重视赋税这个大事:“故国家治则刑法正,官府实则万民富。……故唯昔三代圣王尧、舜、禹、汤、文、武之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此亦其法已。”[50]就赋税治理的道德原则而言,墨家一方面主张赋敛要“以其常征,收其租税”[51]。另一方面主张“用税”要“反中民之利”[52]。“常征”即君主的赋敛制度要相对稳定,定时定量,只有“以其常征,收其租税,则民费而不病”[53]。“反中民之利”意味着国家“用税”要有利于百姓的生活、生存需要。如果赋税使用能从这个方面着手,哪怕赋税稍微重一些,也不会引起百姓的怨言。“故万民出财赍而予之,不敢以为戚恨者,何也?以其反中民之利也。然则乐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即我弗敢非也。”[54]墨子极为反对君主对百姓的横征厚敛,认为“厚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55],就会加剧社会矛盾,危及统治者的政权。“是以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虽欲无乱,不可得也。”[56]“故国离寇敌则伤,民见凶饥则亡,此皆备不具之罪也。”[57]就是说,“厚敛”与“暴夺”就会破坏生产,挫伤经济,使百姓失去生存的基本条件,饥寒交迫,无以为生,结果减少社会劳动力。“今天下为政者,其所以寡人之道多。”[58]统治者如果“厚作敛于百姓”,就要节用,“君实欲天下治而恶其乱,当为食饮不可不节。”[59]“厚措敛乎万民,以为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无补也。”[60]所以一再告诫君主及其官僚机构,必须厉行节约,谨记“俭节则昌,淫佚则亡”[61]的教训,坚决去除无用之费。“王为政,其发令兴事,使民用财也,无不加用而为者,是故用财不费,民德得不老。”[62]

(二)霸道赋税伦理思想

霸道赋税伦理思想则主张野蛮、邪恶的专制赋税,认为君主赋税专制即使在君主的赋税统治是野蛮的、邪恶的、不道德的情况下也是应该的。主张这种赋税统治伦理思想者主要是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派,强调通过“法、术、势”的手段,实现赋税统治的专制。按照这种赋税伦理思想的逻辑,明君治国治税,必须用“法、术、势”,核心是不要问是否符合赋税道德,认为必要时应该不择手段地实施专制,独掌大权。就是对自己的大臣,君主也不必按照道德去对待,只要“杀戮和奖赏”两手就足够了。当然,更何况对老百姓的赋税统治。韩非说:“明主之所以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63]在这里,韩非将道德降低到“庆赏”层次,就这,还是一个随时可以根据君主的利益和喜怒哀乐修正或突破的规则。

按照这种霸道、恶劣的赋税伦理思想的逻辑,自然,君主的利益,包括爱好与需求是第一位的,最重要的。因此,韩非主张对百姓要实施重税,认为只有重税才能保证君主的专制统治,实现驾驭海内的霸道雄心。韩非一再对儒家“薄赋敛”的赋税进行抨击,认为儒家“薄赋敛”的主张,“此言不然也”[64]。在韩非看来,之所以要对百姓征重税,还在于百姓一旦富足就会奢侈浪费,懒于从事农业生产,“财货足用则轻用,轻用则侈泰。”“凡人之生也,财用足则墮于用力,上治懦则肆于为非。”[65]况且,由于百姓不知足,就不会达到足民富国的目标。同时,如果君主不征收赋税,这些财富就会中饱官吏的私囊。“府库虚誉上,百姓贫饿于下,然而奸吏富矣。”[66]列此种种理由,君主治税就唯有重赋敛一途可选择了。为此,就要“悉租税,专民力”[67]。“悉租税”就是说所有人都要承担赋税负担,而君主则要尽量收缴百姓的全部财产;“专民力”则要求百姓的全部劳动及其成果都应该由国家支配,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需要,特别是诸侯之间争霸战争的需要。因为,“悉租税,专民力,所以备危难充仓府也”[68]。所以就要坚决制止“逃事伏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69]的行为,并从社会舆论上遏制和打压各种反对重税的议论:“征赋钱粟以实仓库……而以上为贪。”[70]

这样,由于主张赋税最高权力应该掌握在君主一个人手里,而且不受任何约束地掌握,逻辑上君主就会因为权力本身附带的利益而无限制地追求赋税权力的最大化。因为只有最大的税权,才可能带来最大的利益。因此,不断集中和占有权力就成为历代君主戮力而为的主要目标。当然,也是因为,只有税权集中,才有利于加强君主的地位。“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籍人臣,非天下之常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71]同时,韩非基于其人性恶的认识,坚决反对国家救济贫民。在他看来,赋税只能用于争霸战争、饥馑救助和君主的奢侈消费。认为要君主能禁止臣下的奢侈浪费,但自己可以任意妄为,“为人主者,诚明于臣之所言,则虽毕戈驰骋,撞钟舞女,国犹且存也”[72]。理由在于,救济会打击勤俭,鼓励懒惰奢侈,从而影响经济发展。“今夫与人相若也,无丰年旁入之利,而独以完给者,非力则俭也。与人相若也,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非侈则惰也。侈而惰者贫,而力而俭者富。今上征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是夺力俭而与侈惰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节用,不可得也。”[73]同时还认为,救济贫穷会打乱论功者行赏的规矩,影响耕战争霸的大局:“且夫发囷仓而赐贫穷者,是赏无功也;论囹圄而出薄罪者,是不诛过也。夫赏无功则民偷幸而望于上,不诛过则民不惩而易为非,此乱之本也,安可以雪耻哉!”[74]“夫有施与贫困,则无功者受赏,……国有无功得赏者,则民外不务当敌斩首,内不急力田疾作。”[75]而且会导致国库空虚,影响争霸大业:“为故人行私谓之不弃,以公财分施谓之仁人,轻禄重身谓之君子,枉法曲亲谓之有行……不弃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财损也。”[76]而臣下如果用公财救济,则完全是为了收买人心。“为人臣者,散公财以说民人,行小惠以取百姓,使朝廷市井皆劝誉己,以塞其主,而成其所欲,此之谓民萌。”[77]因此,君主绝不能容忍这种阴谋行为。

管仲相齐40年,其赋税伦理思想也认为赋税最高权力应该由君主一人不受任何约束地掌控。在此前提下,管仲先后提出了“相地衰征”等赋税伦理主张。认为国家为了保证百姓能够安心农业生产,就必须“相地衰征”,即根据土地的肥沃情况分级分等征税,从而在中国税制史上首次实现了由劳役税向实物税的转变。因为“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78]。他还主张君主征税要“无夺民时”,认为只有这样,“则百姓富。”[79]而且要“关市讥而不征”,以便“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讥而不征,以为诸侯利,诸侯称广焉”[80]

老庄伦理赋税思想同样主张税权应该由君主一人独掌,而且不受任何约束地独掌。在认同这一根本主张的前提下,提出了一些下位的治税道德原则。在老子看来,对本已贫穷的百姓进行强制赋敛,本身就是一种有违天道的不道德行为。因为“天之道,犹张弓者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弗有,成功而不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81]。如果赋敛违背了天道,就会加剧社会的贫富对立。“朝苍除,田甚荒,仓甚虚;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是谓盗竽,非道也哉!”[82]而百姓之所以贫穷,就是因为君主及其统治者赋税太重太多:“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83]老子一再强调这个道理:君主如果违天道而重税积累财富,就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加剧其灭亡,最终危及统治者的权力根基。而且,费尽心机搜括的财富,也会因此而彻底丧失:“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84]“金玉满堂,莫之能守。”[85]因此,“圣人不积”[86]。因为“持而盈之,不若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盈室,莫之能守;贵富而骄,自谴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87]。自然,如果君主及其统治者能够使人民拥有足够的财富,让百姓富足起来,就可以永远拥有自己的财富,实现自己的统治。“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88]

同时在老子看来,社会乱象都是因为君主的“过度”管理,赋税也一样。因此主张“无为而治”,把“不扰民”奉为社会以及赋税治理的最高境界,要求只要“不害人”就是最高境界的治理。赋税“无为而治”,就是要减轻老百姓的赋税负担,君主则要“减权”“敛欲”。“减权”就是“无为而治”,给老百姓更多的自由,不要过多干扰老百姓的经济生活,要让老百姓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行动,不要越俎代庖。因为百姓只有拥有足够的自由,才可能创造更多的财富。认为“取天下也,恒无事,及其有事也,不足以取天下。”“民之难治,是以上之有为,是以难治。[89]”“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90]“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措而弗始也,为而弗志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91]因此一再告诫,君主要节俭爱民,不能挥霍无度,耗费社会财富,影响社会财富的创造。因为“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惨于欲得。故知足之足,恒足矣”[92]。最后,老子认为要实现自己的治世救世理想,从社会组织而言,行政管理单位应该越小越好。“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93]要“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94]。就是说,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这样来赋敛,百姓的赋税负担才会减轻,怨言才会减少,统治者的权力才会得到一定的监督,战争的费用及其他国家机器所需要的费用才会避免和降低,赋税的使用百姓才能看得见,赋税的用途才可能接近百姓的偏好。

就荀况的理论渊源而言,笔者认为,既是儒家也是法家,既不是儒家也不是法家,应该说属于综合学派。在赋税伦理思想方面,与各家一样承认赋税的最高权力应该由君主一人独掌,不受任何约束地执掌。在征税的具体道德原则方面,荀况既继承儒家“藏富于民,薄赋敛”的精神,也吸收了法家“不积粟,藏富于国”的观念,强调富国必须先富民。因为“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95]。只有民富,国富才能拥有基础。“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夫是之谓上溢而下漏。”“聚敛者,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96]为此,就要大力开辟财源。“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也。”[97]认为只要“万物得宜,事变得应,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藏之,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故儒术诚行,则天下大而富,使而功,撞钟击鼓而和”[98]。而开辟财源的目的,在于为了百姓的生活富裕,即“裕民”。相反,如果君主的赋税治理背离这个根本,不仅君主得不到基本的财富,甚至会丧失权力:“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夫君子奚患乎无余?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圣贤良之名,而且有富厚丘山之积矣。此无他故焉,生于节用裕民也。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上虽好取侵夺,犹将寡获也。”[99]而且,如果君主征税能以利民、裕民为出发点,百姓的报答就会“籍敛忘费,事业忘劳,寇难忘死”[100]。在需要百姓保家卫国时就会积极踊跃:“城郭不待饰而故,兵刃不待陵而劲,敌国不待服而诎,四海之民不待令而一。”[101]所以,君主要“以政裕民。”“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民时,如是则国富也。夫是之谓以政裕民”[102]。要节欲爱民,“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义圣良之名,而且有富厚丘山之积矣。此无他故焉,生于节用裕民也。不知节用裕民则民贫,民贫则田瘠以秽,田瘠以秽则出实不半。上虽好取侵夺,犹将寡获也,而或以无礼节用之,则必有贪利纠img6之名,而且有空虚穷乏之实矣。此无他故焉,不知节用裕民也!”[103]

遗憾的是,先秦诸子的赋税伦理思想,大多集中在赋税治理的技术层面,更多关注的是赋税的轻重与多少等数量和枝节性问题,目的都是在承认君主专制赋税是应该的合理的天经地义的前提下,在承认君主可以不受任何约束的前提下,帮助君主如何高效地进行赋税的专制管理,几乎无一人对君主的赋税专制的合理性和道义性提出疑问,并进而提出赋税公正、平等、人权、人道、自由、民主、宪政等人类普世的赋税治理价值观念和原则,很少在赋税治理的根本问题方面下工夫。这是因为,“横征暴敛或轻徭薄赋,不是个百分比多少的数字游戏,如果是愿意,就像当年卢作孚用自己的船队为国家抗战服务,牺牲巨大,可谁见他就此说那是政府横征暴敛了?政府胡乱摊派征缴,无论多少,都属于暴敛横征”[104]。孔子固然有“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105]的论述,但这更多强调的是君主在分配赋税义务时负税人之间的公正问题,一点没有触及君主及其官僚集团与负税人之间的根本公正问题。孟子也讲“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106]。疑似可以与赋税公正有关系。但实际上,孔孟都讲的只是君主应该以“仁”和“义”为道德原则来专制赋税,法家只讲“法、势、术”的专制赋税,与税收公正、人道、自由等普世价值观念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道理在于,只要承认君主专制赋税,即违背公正、人道、自由等普世价值,是一种专制的赋税伦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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