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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利息列入会计报表哪个项目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会计信息。根据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有: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财务会计报告的全面完整,是指企业财务会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意义和作用

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

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企业会计核算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对外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主要形式。是企业的外部利益关系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管理部门等)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信息的主要渠道。企业需定期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四条对财务会计报告作了如下规定:“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2.财务会计报告的意义与作用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通过日常会计核算,已在会计凭证和账簿中进行了全面、系统、详细地记录。但由于凭证、账簿的种类和数量较多,因而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比较分散,不能概括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全貌,无法满足财务会计资料使用者的需要。因此,需要通过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将日常会计核算资料集中起来,进行归类、整理,以全面、概括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全貌,向使用者传递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满足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便于企业经营者了解自身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及时掌握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经营成果,发现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为投资者、债权人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以及关心企业的有关各方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的会计信息;

(3)便于国家财税部门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通过企业的财务报告,可以检查企业对国家财政、税收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可以检查是否及时、足额的完成各项应交税费、应交投资利润等的上交任务,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及时完整;

(4)便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偿贷情况;

(5)为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参考资料。

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与构成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

1.按会计报表的内容分类

(1)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2.按会计期间分类

(1)年度决算报告。

(2)半年度中期报告。

(3)季度报告。

(4)月度报告。

3.按报出对象分类

(1)对内报告。

(2)对外报告。

4.按编报主体分类

(1)个别财务报表。

(2)合并财务报表。

5.按编报的类型分类

(1)资产。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分时间段编制,是建立在会计分期假设基础上的。如果要在某个时刻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必须在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中人为地截取一段时间,来评价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了便于比较分析,人们将截取的时间分为相等的间隔,以反映和监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上,这种时间间隔通常为月、季、半年、年,因而在会计实践中就形成了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的,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附注是指对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会计报表附注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和突出重要的会计信息。财务情况说明书,指对内报告中以文字形式对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资金周转、增减情况的综合性说明以及利润实现、分配情况等的说明与交代,其重点是分析企业成本升降原因,总结经营业绩的优势与不足,为管理层下一步政策调整提供意见和建议。

根据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说明;

(3)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4)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说明;

(5)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6)企业合并、分立;

(7)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8)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明细资料;

(9)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向财务会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为了满足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发挥财务会计报告的作用,单位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表现为:

1.真实可靠

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可靠,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要真实地反映交易或事项的实际情况,不能人为地扭曲。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和有关资料编制,这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环节。财务会计报告中的各项指标和数据必须真实,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做到出之有处、查之有据、问之有理,不得用估计数、计划数代替实际数。企业不得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和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编制基础、编制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决不能为了达到非法目的而编制多套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可靠,要求作为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必须是真实、完整和可靠的,而严格的审核正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做好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前的准备工作:要将本期发生的全部交易或事项和期末应调整的账项都登记入账,不得漏账、压账;要清查盘点各项财产物资,如有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保证账实相符;要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正确,保证账证相符;要按照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各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保证账账相符,不允许为了赶编财务会计报告而提前结账;要检查、审核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规性。

财务会计报表中,有些项目指标需要根据有关账簿记录计算填列,有些项目指标需根据报表中其他项目的指标计算填列,报表中还有小计、合计等,都要做到计算准确;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都要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应对上期会计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期的规定进行调整,不得脱节。

2.相关可比

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可比,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并且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在不同企业之间及同一企业前后各期之间进行比较。只有相关可比的会计信息,才能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分析企业在整个社会特别是同行业中的地位,分析、掌握企业过去和现在的情况,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作出相应的经济决策。因此,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会计报告指标和同类型企业之间的财务会计报告指标,应口径一致,同类交易或事项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都必须按照一贯、可比的方法进行,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3.全面完整

财务会计报告的全面完整,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全面地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因此,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该填列的报表和项目,都要认真、如实地填列,对某些重要的事项,应当按照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不能任意改变会计报表项目的内容,增列或减并报表项目,不得漏编、漏报或者任意取舍。另外,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4.编报及时

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编报财务会计报告。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单位应注意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地为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资料;同时,会计机构内部应科学、合理地分工,会计人员应密切配合,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及时编报。

5.便于理解

便于理解是指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为使用者理解和利用。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文字、数据都要规范,不能故意用晦涩难懂、难以理解的文字或数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另外,为了增强财务会计报告的可理解性,还要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报会计报表附注,解释和说明都要真实、完整、清楚,以提醒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注意或者加深对报表项目的理解。

此外,编制会计报表时还须注意: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的金额单位填制;表内的文字和数字必须工整清晰,不得潦草,填写出现差错时,应按规定方法更正,并加盖制表人员印章;出现负数的项目,应以“-”号表示,“-”号应在数字之前占两个数字格。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应当将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对外提供,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这样,可以增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财务会计报告的信任度,也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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