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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在建立区域性早期预警机制方面的努力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亚洲出现危机时,由亚洲货币基金组织首先进行救援。“10+3”金融合作目前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①早期预警机制方面的合作。当然,这套系统也存在局限性,表现为过分预警和不能预测银行危机。亚洲开发银行正在协助“10+3”设计早期预警模型,并于2001年12月举办了早期预警机制研讨会。这表明亚洲国家在合作防范本地区金融危机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东亚在建立区域性早期预警机制方面的努力

1997年9月,在东盟各国的支持下,日本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上倡议:为应付随时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专门设立一项总额为1000亿美元的“亚洲基金(Asian Monetary Fund)”,援助对象限于亚洲国家。当亚洲出现危机时,由亚洲货币基金组织首先进行救援。他们提议,基金组织拥有1000亿美元,其中日本出资500亿美元,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韩国新加坡共出资500亿美元。但此倡议提出后,遭到了来自美国和IMF的强烈反对以及东亚国家的疑虑,因而未能获得通过。反对的意见主要有:与IMF的工作任务重复,造成一些国家的道德风险,亚洲国家应集中精力进行金融改革而不要分散精力。但实质的原因是IMF和美国怕分散政策影响力。不过,IMF现在提出,亚洲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责只要不与IMF发生冲突,也可以成立。现在,日本一些专家还在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组织而努力。

1997年11月,14个亚太地区的财政部长与央行副手们在马尼拉亚太地区高级财政金融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加强地区金融合作新机制的设想,又称“马尼拉框架协议”。在“承认IMF在国际金融系统的主导作用”前提下,确立了包括四方面内容的合作机制:①建立防止金融危机的地区预警机制,补充IMF在全球发挥的预警作用;②请国际金融机构协助区内改善财政结构,发展成熟的债券市场,并加强各监督机构的沟通与合作;③请IMF提供短期财务安排作为特殊储备,并支持基金组织检查区内国家在特殊情况下的资金申请程序;④通过一项合作融资安排,弥补基金组织对有关国家援助资金的不足,发放援助贷款的条件与金额依情况而定。从这一合作机制的内容可以明显看出,它是美国、日本及IMF妥协的结果。

1998年10月,日本以大藏大臣宫泽喜一的名义提出“新宫泽构想”,倡议建立总额为300亿美元的亚洲基金。其中150亿美元用于满足遭受危机国家对中长期资金需求;150亿美元用于满足其短期资金需求。危机国家对此表示欢迎,美国政府和IMF也表示支持。因为作为一种地区性货币援助,世界其他地区业已存在,美国和IMF没有理由反对。到2000年2月2日,日本按照“新宫泽构想”为印尼、韩国、马来西亚和菲律宾提供了210亿美元资金,其中135亿美元为中长期贷款,75亿美元为短期贷款。此外,还为马来西亚与泰国、菲律宾提供了22.6亿美元的贷款担保。

1999年,10(东盟10国)+3(中、日、韩)峰会通过了《东亚合作的共同声明》,声称进一步加强金融、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对话、协调与合作。2000年5月,地区金融合作出现了新的突破,亚洲开发银行在泰国清迈召开年会,会上提出了清迈提案。“10+3”财长会议达成了《清迈协议》(这个《清迈协议》又称“扩充的货币互换协定”),决定设立货币互换和回购双边条约网。8月,“10+3”各国中央银行进一步将货币互换额由最初的2亿多美元提高到10亿多美元。另外,“10+3”财政部长们还委托东盟秘书处在货币互换协议之外,继续探索一种适当的地区自我融资机制,以便加强本地区集体对付未来金融危机的能力。

“10+3”金融合作目前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①早期预警机制方面的合作。早期预警系统是通过一套宏观与微观经济标的分析对未来经济可能出现的危机进行预报的分析系统。亚洲银行的早期预警系统是由26个宏观与微观的经济指标,组合成6个分指标,即经常账户、资本账户、金融、实际部门、财政、全球经济指数。我们利用1970~1996年的资料,除新加坡外,我们的预警系统在亚洲危机发生前的10~12月前都发出了明显的危机信号。十分可惜的是,这套预警系统在亚洲金融风暴之前没有得到运用,否则我们可以提前发出警报。当然,这套系统也存在局限性,表现为过分预警和不能预测银行危机。亚洲开发银行正在协助“10+3”设计早期预警模型,并于2001年12月举办了早期预警机制研讨会。②《清迈协议》下的货币互换。2000年5月“10+3”财长会议通过了《清迈协议》,签署了有关货币互换的协议。主要内容是:当一国发生外汇流动性短缺或国际收支问题时,其他成员国必须采取集体行动提供应急外汇资金。这表明亚洲国家在合作防范本地区金融危机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00年8月下旬,东盟又决定扩大货币互换基金额和吸收其他5个东盟成员国参加。目前,日本已经同韩国、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缔结了货币互换协定。“10+3”国家之间已经签署了8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总规模为170亿美元。另有6份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正在谈判中。2002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和日本银行总裁速水优在东京签订了必要时向对方提出最高约合3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安排协议。显示旨在稳定亚洲地区货币的合作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③短期资本流动监控方面的合作。目前,若干“10+3”国家开始自愿、双边地交换短期资本流动数据。由于短期资本流动监测体系存在技术性缺陷等原因,该合作目前仍处在研究阶段。④加强经济政策对话。这是今后“10+3”金融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合作主要是举行“10+3”非正式副手会,专门讨论经济形势及政策。初步决定,在《清迈会议》签有货币互换协议的国家将首先参加,其他成员自愿参加。第二阶段拟根据第一阶段的情况,研究加大宏观经济政策监督的力度。

《清迈协议》是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亚国家总结教训取得的成果,它标志着这一地区新的货币区域主义的兴起。而《清迈协议》离真正的亚洲货币基金还有相当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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