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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企业贷款利息是多少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任何一个人身上,这种倾向的结果将会决定他在一定时间、一定情形与特定收入条件下的不耐程度。[10]研究利息不能不注意个人心理上的时间偏好,而这种时间偏好成立与否必须要有两组不同的决定。生息债券可以给持有者带来利息,但持有者要暂时放弃货币的使用权;现金虽不能带来收入,但具有高度的流动性。流动性偏好的大小决定了货币需要量的多少,而货币需要量与货币供给量一起决定利率水平。

第十一章 利息利率

第一节 利息的本质

利息是一个被争论了几百年且仍在争论的既简单又复杂的概念。说它简单,是因为它的数量表现一目了然,一个人存入100元的存款,到期后取出存款时,就会得到相应的利息。说它复杂,是因为它的本质就是一个谜。利息该不该存在?利息是不是货币资本的价格?利息是不是剥削?所有对这些问题的争论根源就在于对利息本质的认识。这里简要介绍几种主要的理论。

一、西方古典经济学派的利息理论

(一)利息报酬说

威廉·配第(1633~1687)与约翰·洛克(1632~1704)先后提出“利息报酬说”,但他们两人论述的重点不同,配第认为利息是“因暂时放弃货币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报酬。”[1]因为借贷货币会给贷出方带来诸多不便,所以贷出方“对自己不方便可以索取补偿……这种补偿我们通常叫做利息。”[2]洛克也认为利息是对贷款人的回报,但他认为利息是贷款人因承担了风险而得到的报酬,并认为报酬的多少应与所承担风险的大小相适应。

(二)资本租金论

达德利·诺斯(1641~1691)提出了“资本租金论”,把贷出货币所收取的利息看成是地主收取的租金。他认为资本的余缺产生了利息,有的人拥有资本但不愿或不能从事贸易,而想从事贸易的人手中又缺乏资本,所以“资本所有者常常出借他们的资金,像出租土地一样。他们从中得到叫做利息的东西,所谓利息不过是资本的租金罢了。”[3]诺斯已经把作为资本的货币和作为货币的货币区别开来,因而成了“第一个正确理解利息的人”。[4]

(三)利息来源于利润说

约瑟夫·马西(?~1784)提出了“利息源于利润说”,他认为贷款人贷出的是货币或资本的使用价值,即生产利润的能力,“人们为了使用他们所借的东西而作为利息支付的,是所借的东西能够生产的利润的一部分。”[5]贷款人因此得到的利息直接来源于利润,并且是利润的一部分。马克思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发现。

(四)利息剩余价值说

亚当·斯密(1723~1790)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他提出了“利息剩余价值说”。他认为利息具有双重来源:其一,当借贷的资本用于生产时,利息来源于利润;其二,当借贷的资本用于消费时,利息来源于别的收入,如地租等。斯密明确地说明利息代表剩余价值,马克思评价他“不止一次地明白指出,利息由于一般说来代表剩余价值,始终只是从利润中派生的形式。”[6]

二、近现代西方学者的利息理论

(一)节欲论

英国经济学家纳骚·西尼尔提出了“节欲论”,按照他的逻辑体系,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创造的,而是决定于生产费用;生产费用由工资和利润两部分组成,工资是工人劳动的报酬,利润则是资本家节欲的报酬。工人放弃了安逸和休息而去劳动,这就作了牺牲,工资就是这种牺牲的报酬;资本家放弃了个人消费,利润就是对这种牺牲的报酬。借贷资本只是总资本的一部分,利息也只是总利润的一部分,所以利息也是借贷资本家节欲的结果。

(二)边际生产力说

约翰·克拉克(1847~1938)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他提出了“边际生产力说”。他认为当劳动量不变而资本相继增加时,每增加一个资本单位所带来的产量依次递减,最后增加一个单位资本所增加的产量就是决定利息高低的“资本边际生产力”。“在这一系列资本单位中,任何一个所有者所得的利息,不能超过最后一个单位的产量。假若第一个单位所有者所要求的利息超过了最后一个单位的产量,企业家就不使用这个单位的资本,而用最后一个单位来代替它。”[7]“前后一个单位的资本所增加的产量决定了利息的标准。每一个单位的资本能给它的所有者带来和最后一个单位的资本的产量相同的收益,但是不能给它的所有者带来比这更多的收益。”[8]因此,利息就取决于资本边际生产力的大小。

(三)人性不耐说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欧文·费雪(1867~1947)从纯心理因素来解释利息现象,提出了“人性不耐说”。他认为人性具有偏好现在就可提供收入的资本财富,而不耐心地等待将来提供收入的资本财富的心理。人具有目光短浅、意志薄弱、随便花钱的习惯,强调自己生命的短促和不确定、自私和不愿为后生的孤独打算、盲目追随时尚等,都倾向于增大不耐。相反,高度的远见、高度的自制、节约的习惯、强调长寿的预期、有家属并深切关怀家属在他死后的幸福、保持收支适当平衡的独立自由等,则倾向于减少不耐。在任何一个人身上,这种倾向的结果将会决定他在一定时间、一定情形与特定收入条件下的不耐程度。这一结果因人而异,即使对同一人来讲,也因时而异。不耐程度低的人具有较低的时间偏好,不耐程度高的人具有较高的时间偏好。在存在借贷市场的情况下,不耐程度高的人倾向于借债,而不耐程度低的人倾向于放款。这些活动如果进行得充分的话,将降低高度的时间偏好并提高低度的时间偏好,一直到大家在共同的利率下都达到了某一中间地带为止。因此,“利息是不耐的指标”。[9]

(四)流动性偏好说

当代西方经济学界最有影响的约翰·梅纳德·凯恩斯(1883~1946)提出了“流动性偏好说”。他认为:“就字面讲,利率一词就直截了当告诉我们:所谓利息,乃是在一特定时期以内,放弃周转流动性的报酬。”[10]研究利息不能不注意个人心理上的时间偏好,而这种时间偏好成立与否必须要有两组不同的决定。第一组决定是消费倾向,即在既定的收入水平下,多少用于消费、多少用于储蓄。第二组决定是储蓄结构,即在既定的储蓄额中,多少为生息债券,多少是现金。生息债券可以给持有者带来利息,但持有者要暂时放弃货币的使用权;现金虽不能带来收入,但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人们偏好流动性主要产生于三种动机:“一是交易动机,即需要现金以备个人或业务上作当前交易之用;二是谨慎动机,即想保障一部分资源在未来的现金价值;三是投机动机,即相信自己对未来的看法比市场上一般人高明,想由此从中取利。”[11]如果一个人手中有现金在手,就可以随时应付这三种动机的需求。企业和商人想取得一定的货币,就必须以支付一定的报酬来诱使公众让渡出一部分货币,而利息就成为人们在一定时期内放弃这种流动性偏好的报酬。流动性偏好的大小决定了货币需要量的多少,而货币需要量与货币供给量一起决定利率水平。

三、马克思的利息理论

虽然西方经济学家对于利息本质提出了各种学说,但他们都没有深入分析利息产生的真正原因,没有把利息和利润区别开来。只有马克思才真正地揭示了利息的本质,指出利息不是产生于货币的自行增值,而是产生于它作为资本的使用。马克思的利息理论有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利息以货币转化为货币资本为前提。货币如果不是参加资本的运动,而是被贮藏或用于购买生活消费品,就不可能有货币的增值。

第二,阐明了利息的真正来源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和利润一样,都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

第三,指出了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对立。利息是职能资本家让渡给借贷资本家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体现的是资本家全体共同剥削雇佣工人的关系。从表面上看,利息似乎是资本所有权的报酬,企业利润似乎是资本使用权的报酬。同时,在企业利润总额的分割中,支付的利息越多,企业的所得就越少,似乎利息仅反映职能资本家与借贷资本家之间的对立。其实,职能资本家与借贷资本家是在共同分割剩余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利息直接表现为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

因为马克思对利息本质的论述深刻地揭露了私有制下的剥削关系,大约从庞巴维克开始,西方学者大多把马克思的这种利息来源理论称为“剥削论”。

第二节 利息与利息率

一、利息及利息率的概念

(一)利息的概念

如上所述,从表面上看利息是借款者为取得货币资金的使用权,向贷款者支付的代价或报酬。利息广泛存在于现代社会中,货币资金拥有者将贷出货币按期收回时,必须同时收到一笔本金数额以外的额外货币收入,这就是利息。从本质上看,利息体现某种生产关系。

(二)利息率的概念

利息率,简称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收入同贷出本金的比例。即:

利率=利息收入/本金

利率一般用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来表示。年利率是以年为单位计算的利息,通常人们用百分之几表示;月利率是以月为单位计算的,通常用千分之几表示;日利率就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利息,一般用万分之几表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之间存在换算关系,年利率除以12为月利率,月利率除以30为日利率。

(三)利息的计算

1.利息的计算公式

(1)单利计算。这是指仅仅按本金计算利息,并且已经计算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其计算公式是:

I=P×n×i

式中:I为利息,P为本金,n为贷款期限,i为利率水平。

信贷活动中,我们往往要一次性计算出一定时期后利息与本金的总额,这就是通常所讲的本利和。其计算公式是:

S=P+P×n×i=P×(1+n×i)

式中:S表示本金与利息之和。

上例中,本利和=20000×(1+2.25%×2)=20900(元)

(2)复利计算。这是一种将得到的利息并入本金,再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方式。其公式是:

利息I=P[(1+i)n-1]

本利和S=P(1+i)n

由于复利将利息也并入本金继续计息,所以按复利计算,债权人或债务人要多得或多付利息。

单利计算方法简单、方便,通常适用于短期借贷。复利计算法更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特性,即资本在运动中不断增值,已经增值的部分也要作为资本继续增值。因此,用复利法计算利息可以正确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

2.计息方法

目前,银行一般采用两种计息方法:一是对年、对月、对日计息法,即对一笔存款或贷款,先按整年、整月和整日分别计算利息,然后相加计算出整个存款期或贷款期的全部利息。二是日积数法,即以本金乘以天数算出日积数,再根据日积数乘以日利率得出全部利息。

3.结息

结息是指利息的实际给付。银行对一笔存款或贷款,并不是每天支付或收取利息,而是集中在特定的日期,才实际收付利息。对于实际收付的利息,因取息人有了支配权,又可以存入银行或进行其他投资产生新的收益。我国对存、贷款利率的结息规则也做出了统一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城乡居民活期存款每年结息一次,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定期存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

(2)企业单位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3)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对结息日不能支付的利息转入本金,计收复利。

二、利率的种类

经济学家在著述中论及的利率及利率理论,通常是就形形色色、种类繁多的利率综合而言的。有时用“市场平均利率”这类的概念,这是一个理论概念而不是哪一种具体的统计意义上的概念。

与之相同,有一个“基准利率”的概念。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所谓起决定作用的意思是:这种利率变动,其他利率也相应变动。因而,了解这种关键性利率水平的变化趋势,也就可以了解全部利率的变化趋势。再贴现率和再贷款利率就是基准利率。

在利率这个大系统中,按照不同标准可以对利率进行不同的划分:

(一)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名义利率又称货币利率,它是指没有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银行挂牌执行的存、贷款利率和有价证券票面上标明的利率。在我国现行的利率政策中,名义利率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存、贷款利率和符合规定的浮动利率。

实际利率是指剔除物价上涨因素后的真实利率。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之间的关系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1.仅考虑物价变动对本金的影响

实际利率=名义利率-通货膨胀

2.考虑物价变动对本金和利息的双重影响

本金(1+名义利率)=本金(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

经过变换可得:

实际利率=(1+名义利率)/(1+通货膨胀率)-1

(二)市场利率、法定利率和公定利率

这是依利率是否按市场规律自由变动为标准来划分的。

市场利率是由借贷双方在资金市场上因资金供求关系而形成的利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借贷资金供应量与需求量之间的矛盾,通过激烈的竞争而使得利率长期处于变动之中。借贷资金供大于求时,市场利率下降;供不应求时,市场利率上升。

法定利率又称官方利率,是指由政府金融管理机构或者中央银行确定的利率。

公定利率,是指由非政府部门的民间组织,如银行公会等所确定的利率。

(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这是根据在借贷期内利率是否可调整划分的。

固定利率是指在借贷期内利率水平并不受借贷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而调整的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生产者借款成本易计算。但在进行中长期贷款时,借款方或贷出方往往因实际利率水平调整而蒙受损失。

浮动利率是指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在合同期内对存、贷款利率依市场利率情况进行调整的利率。

(四)普通利率和优惠利率

这是根据利率是否带有优惠性质为标准划分的。

所谓优惠利率,是由借贷资金所有者对外提供贷款时,对特定客户收取的低于正常利率水平的利率。政策性银行大多提供的是低息优惠贷款,其利率为优惠利率。在国际金融领域中,外汇贷款利率优惠与否,是以伦敦同行拆放市场的利率为标准,低于该利率者称为优惠利率。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竞争激烈,有的银行就为资信状况较高、产品竞争力强的生产企业提供较一般客户利率低的贷款。

所谓普通利率,是指按正常利率收取利息的利率。

(五)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

这是根据信用行为期限的长短为划分标准的。一般地说,1年期以下的信用行为,通常叫短期信用,相应的利率则是短期利率;1年期以上的通常称为中长期信用,相应的利率则是长期利率。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之中又有长短不同期限之分。

总体来说,较长时期的利率一般高于短期利率。但在不同种类的信用行为之间,由于种种不同的信用条件,也不能简单对比。至于同一种类之间,短期的利率总是低于长期的利率。

第三节 利率的决定

所谓利率的决定,主要研究利率水平是如何确定的,影响利率水平变动的因素有哪些。这是现代货币理论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决定利率水平的一般因素

利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借贷资本供求状况、贷款期限和贷款风险等因素。社会平均利润率是利率的最高限,在此限度内,利率高低则主要决定于借贷资金的供求状况。

(一)社会平均利润率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个组成部分,体现了借贷资金所有者与借贷资金使用者共同分割企业利润的关系,所以利息率要受到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限制。如果利率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则借贷资金使用者将无利可图,从而无人愿意取得贷款。

(二)借贷资金供求状况

市场上借贷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着某一时刻的利率水平的高低。当借贷资金供不应求时,利率就会提高;当社会借贷资金供大于求时,利率就会下降。这一规律类似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形成与决定理论。其实,利息率也就是借贷资金的价格。

(三)贷款期限

利率水平的高低与贷款期限的长短有着正相关的关系。借贷期限越长,利率就越高;反之,利率就会因借贷期限缩短而下降。

(四)贷款风险

借贷资金贷出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使用权的暂时让渡。资金从贷出到收回要有一个周期,其中可能出现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将对贷入者的资金使用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当然也会造成贷放者所贷放的资金遭受损失。贷款风险越高,则贷款利率水平也就越高。

二、利率变动的其他影响因素

(一)预期通货膨胀率

在预期通货膨胀率上升时,利率也会上升。其理由如下:

(1)通货膨胀的发生必然会引起货币贬值从而使借贷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受到损失,为了弥补这种损失,债权人一定会提高利率水平。

(2)随着通货膨胀的发生,实际利率下降,为使利率避免通货膨胀的影响,名义利率必须上升。

(3)预期通货膨胀率上升,将会使本金预期的实际价值减少,资金供给者为避免损失往往会选择股票、不动产等其他能抵御通货膨胀损失的资产形式保存资金,使借贷市场资金供给减少;与此同时,预期通货膨胀率的上升使人们借款意愿增强,对资金的需求增加。供给的减少和需求的减少必然导致利率的上升。

(二)社会再生产周期

利率一般会随着社会再生产周期的变化而变化,从而表现出很强的周期性。在经济扩张时期,随着企业和消费者借款的增加,资金的需求会上升,利率升高。在经济衰退时期,随着企业和消费者缩减支出,资金的需求下降,利率降低。

(三)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根据其政策目标和宏观经济状况,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来影响可贷资金供给量。当中央银行想刺激经济时,会增加货币投入量,使可贷资金的供给增加,造成利率下降;当中央银行想限制经济过度膨胀时,会减少货币供给,使利率水平上升。

(四)国际市场利率水平

现代经济正走向经济全球化,国际利率水平通过资金流动对一国国内利率水平有重要影响。当国际市场利率高于国内时,国内资金外流,促使本国利率水平提高;反之则内流,导致国内利率水平下降。

第四节 利率的作用

一、利率发挥作用的理论依据

在较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所有者与货币使用者都关心经济效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率将作为一个经济杠杆发挥重要的宏观和微观调控作用。根据马克思的利息本质理论,我们知道利息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直接来源于利润,利率的高低,决定着利润在货币所有者和货币使用者之间的分配比例。因此,在货币所有者与货币使用者都注重自身经济效益的条件下,利率便能发挥其经济调节作用。

二、利率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一)积累资金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资金的短缺制约着一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社会上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闲置资金。只有有偿地利用这些闲置资金,投入生产,才能避免双重的浪费。这种有偿的手段就是利率。通过利率来吸引闲置资金,投入生产,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调整信用规模

信用与利率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利率的信用就不是融资性信用,没有信用的利率也无所谓利率。作为融通资金的信用一定要在有利率的条件下发挥作用,同时利率反作用于信用规模。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

(1)中央银行的贷款利率、再贴现率作用于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规模,当中央银行提高贷款利率、扩大再贴现率时,有利于缩小信用规模,相反的操作则有利于扩大信用规模。

(2)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贴现率作用于商业银行对顾客的信用规模,当商业银行降低贷款利率、贴现率时,有利于扩大信用规模;反之,则有利于缩小信用规模。

(三)调节国民经济结构

利率对于国民经济结构的调节,主要是通过采取差别利率和优惠利率,以此来实现资源的倾斜配置。对于国家亟须发展的产业、企业或项目,采取低利率支持;对于国家限制的产业、企业或项目,则采取高利率加以限制。

由于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企业的效益,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企业投资就会纷纷转向贷款利率低与收益高的产业、部门,这样就调节了产业结构、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了国民经济结构的优化

(四)抑制通货膨胀

在信用货币流通的情况下,通货膨胀的治理便成了现代经济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当通货膨胀发生或预期通货膨胀将要发生时,利率可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

(1)提高贷款利率调节货币需求量,使得货币需求下降,信贷规模收缩,促使物价趋于稳定。

(2)如果通货膨胀不是由于货币总量不平衡所致,而是由于商品供求结构失衡所致,则对于供不应求的短线产品的生产可降低对其贷款的利率,促使企业扩大再生产,增加有效供给,迫使价格回落。

(3)提高存款利率,将待实现的货币购买力以存款形式集中到银行,可实现供求平衡,以平抑物价。

(五)平衡国际收支

当国际收支严重逆差时,可将本国利率调至高于其他国家的程度,一方面可阻止本国资金流向国外;另一方面可以吸引国外的短期资金流入本国。

当国内经济衰退与国际收支逆差并存时,就不能简单地调高利率水平,而应调整利率结构。因为投资主要受长期利率的影响,而国际间的资本流动主要受短期利率的影响,因此在国内经济衰退与国际收支逆差并存时,一方面降低长期利率,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复苏;另一方面提高短期利率,阻止国内资金外流并吸引外资流入,从而达到内外部同时均衡。

(六)调节货币流通

存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银行吸纳社会存款的规模,对实现社会购买力与商品可供量的平衡有调节作用。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银行的信贷规模,决定货币供应量,对币值稳定有重要作用。贷款利率的差别对贷款结构、进而对产业结构有重要影响,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是货币流通正常化的基础条件之一。利率的高低还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从而影响社会商品的供给总量和结构,对货币正常流通有重要作用。总之,利用利率杠杆就可调节货币流通。

三、利率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一)激励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经济生活中,工商企业向商业银行借款,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又向中央银行借款。对于它们来说,利息始终是利润的抵减因素。因此为了自身利益,企业(包括商业银行等)就必须加强经营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借款额。通过减少借款额,通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来减少利息的支付。

(二)充当折现未来收益的媒介

企业或家庭通过投资等资金运用活动,都是为了获得未来收益,但未来收益的现在价值是多少?这就需要折现。折现是复利终值的逆运算,其计算公式是:

式中:F——现值

   P——终值

   t——折现的次数

   i——利率

如果利率采用年利率i,一年计息m次,那么复贴现的一般公式是:

F便是第n年末的未来值P在现在的价值。可见,几年以后的1元钱,现在只值元。这里,利率i便成为未来收益折现的媒介。

(三)作为租金计算的基础

资产所有者贷出资产,在到期后收回并取得相应的租金。租金的度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传统的观念与习惯、政府的法规、供求关系等,但通常是参照利率来确定的。

(四)引导人们选择金融资产

出于货币增值的要求,人们必须将货币收入转化为金融资产来保存。现阶段金融资产的主要形式有银行存款、国库券、金融债券、股票、企业债券等。选择什么样的资产投资,主要是考虑该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三个方面。

在安全性和流动性一定的情况下,各种资产的收益无不与利率有着密切的联系。存款收益直接取决于存款利率,股票与企业债券的价格取决于其预期收益与利率的对比关系。在预期收益既定的情况下,调整利率就直接影响到股票与债券的价格变化,进而影响到购买者的收益。因此,调整利率,就可引导人们选择不同的金融资产。

第五节 利率管理体制

利率管理体制是国家对利率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制度,它规定了金融管理当局或中央银行的利率管理权限、范围和程度。

一、利率管理体制的类型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利率管理体制大致分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国家集中管理,实行利率管制。国家对所有融资活动中的利率实行统一管理,由管理机构根据宏观经济发展要求和对金融形势的判断,制定各种利率,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二是由市场决定,实现利率市场化。国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基准利率,其他利率基本放开,由市场的资金供求关系决定。

二、我国利率管理体制的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利率管理体制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即1949~1981年间实行的高度集中的利率管理体制;1982~1995年实行的利率管制下的有限浮动利率阶段;1996年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探索实施阶段。

(一)1949~1981年的高度集中利率管制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严重的通货膨胀和高利贷活动,政府采取一系列严格管制措施,其中包括利率管理。它在迅速制止金融物价领域的混乱局面和配合私营工商业的所有制改造方面,收到了理想的效果。随着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建立,管制利率的做法得到进一步强化,成为高度集中计划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特点是利率档次少、利率水平低、利差小、利率管理权高度集中。这样的利率管理体制显然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1982~1995年利率管制下的有限浮动

1978年以后,市场经济在我国得到逐步发展和完善,僵化的利率管理体制显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国开始对传统、低效的利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1982年起,商业银行可以对某些存、贷款业务实行利率浮动。

(三)1996年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探索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正式确立,生产要素的市场化已势在必行。理论界已对利率市场化达成共识,并从1996年起进入实施阶段。

三、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

利率是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环节,因而是经济中的重要变量,也是货币当局或中央银行为了达到经济稳定增长和币值稳定的重要政策工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利率市场化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已成为我国现阶段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一)利率市场化的概念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放松对利率的管制,将利率的决定交给市场,根据各种市场因素主要是市场资金供求关系,通过一定的定价机制自主地确定资金价格。

要正确地理解利率市场化,必须有以下三方面的认识:一是利率水平由市场行决定;二是市场主体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三是利率市场化不是利率的自由放任,中央银行应该通过各种形式,如制定利率政策、确定基准利率、进行公开市场业务对利率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原则与总体思路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

改革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好利率市场化改革与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本、外币利率政策的协调关系,逐步淡化利率政策承担的财政职能。

改革的总体思路: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必须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从外到内、从局部到整体的原则逐步推进。即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先农村、后城市。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之所以要遵循渐进式思路,这是由我国经济条件所决定的。从世界各国实行利率市场的实践看,利率市场化有激进式和渐进式两种。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专家的观点,一个国家只有同时满足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监管充分有效这两个必要条件,该国才能迅速实行利率市场化。从我国目前情况看,我国显然不具备这两个条件。另外,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必须与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能力和中央银行对利率的控制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市场稳定和金融安全。因此,我国利率市场化必须走渐进式的模式。

(三)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1993年《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最先明确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九五”时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实现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拆借利率。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回购利率主现券交易利率。

1998年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3月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贴现和转贴现利率;9月放开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市场化发行利率。1999年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1999年9月成功实现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招标发行;1999年10月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的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由保险公司与商业双方协商确定。

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外币贷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

2002年3月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2002年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了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下调至1.89%,2004年1月1日起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条件的逐步成熟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能力的增强,以及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的提高,我国利率将完成它所达到的目标,实现彻底的市场化。

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利率下浮幅度不变。

200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小额外币存款利率。

【注释】

[1]威廉·配第:《货币论》,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26页。

[2]威廉·配第:《货币论》,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26页。

[3]达德利·诺斯:《贸易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03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95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395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560页。

[7]约翰·克拉克:《财富的再分配》,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37页。

[8]约翰·克拉克:《财富的再分配》,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41页。

[9]欧文·费雪:《利息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43页。

[10]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42页。

[11]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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