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有哪些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有哪些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只有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的整体进行了审计,才能获得充分了解,以承担对简要财务报表的审计责任。

8.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有哪些?

答:准则强调,只有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才可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这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只有对简要财务报表所依据的财务报表的整体进行了审计,才能获得充分了解,以承担对简要财务报表的审计责任。简要财务报表应当冠以适当的标题,以指明其所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由于简要财务报表并未包含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信息。注册会计师在对简要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时,不应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术语。审计意见段应当说明,简要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一致。如果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出具了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使对简要财务报表的编制表示满意,注册会计师仍应在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指出,简要财务报表依据的已审计财务报表已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应当指出,为了更好地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工作的范围,简要财务报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或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信息附注中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