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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税收流失的原则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不重视税收流失所导致的相关问题,则将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并使之成为中国在发展进程中最突出的问题。这就决定了中国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需要将社会公平和政治稳定作为当前阶段首要遵循的原则。在治理税收流失时也要考虑治理手段和政策选择过程中的成本最小化,并不能因为治理税收流失而不顾其治理成本。

三、治理税收流失的原则

制定治理税收流失的政策必须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需求和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而我国现阶段除了对经济效率的要求以外,对经济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30年少有的、持续的“经济繁荣”,这30年里,对经济发展的效率强调了很多,事实也证明这样的战略使我国在经济建设上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发展。但繁荣背后也可能隐藏累积的危机,本书提到的收入分配和腐败问题正是这些危机的体现。如果不重视税收流失所导致的相关问题,则将加剧社会的不稳定,并使之成为中国在发展进程中最突出的问题。这就决定了中国在保持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需要将社会公平和政治稳定作为当前阶段首要遵循的原则。因此,加大税收流失治理力度、减少流失税收在社会重新分配过程中带来的负面影响,帮助实现缩小收入差距、减少腐败等目标,是制定相关税收政策的要求。

(一)税收流失治理有效性原则

该原则要求在改善税收外部环境、建设税制和加强征管管理时,能够有效地防止税收流失。理解这个原则有三个要点:其一是经过改善后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环境能够有效地激励纳税人去主动纳税;其二是改善后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环境也能够有效地对征收和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使纳税人逃避税收的行为难以实现,征也得以规范;其三是即使出现了纳税人逃避税收的行为造成税收流失后,改善后的税收制度和税收环境能及时地发现和清缴,并且有一套可行的处罚机制,使纳税人为逃避税收的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由此可见,税收流失治理有效性原则实际上涵盖了治理税收流失的各个领域,不仅涉及防止税收流失的正式制度的完善,如税收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法律制定与完善、税收征管机构的建立与优化,也囊括了治理税收流失的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如企业、公民纳税意识的提高,社会税收信用水平的提高,还包括了税收征纳实践活动中各行为主体的规范和合理化。因此,有效性原则是税收治理原则体系中的核心。

(二)税制优化原则

在治理税收流失过程中,并不能仅仅以防止税收流失为唯一目的和原则,还要考虑税收制度自身的优化,即税收制度建设要考虑前面所述的效率与公平原则,对我国当前的现实来说也就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优化结构、提高效率。具体而言,统一税法,就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对于国家统一开征并需要实行统一政策的税收,做到税制统一,税政统一,税负统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统一性。公平税负,就是要建立公平的税收环境,不因税收分配而扭曲市场竞争机制的运行,保证各市场主体进行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优化结构,就是要在宏观税负基本不做大的调整的条件下,通过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优化税制结构,并使得调整后的税制结构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提高效率,就是要提高税收制度的运行效率,尽量避免税收对经济运行的干扰和阻碍,尽可能促进经济的有效运行,并通过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降低税收运行的成本。

(三)治理成本最小化原则

在治理税收流失时也要考虑治理手段和政策选择过程中的成本最小化,并不能因为治理税收流失而不顾其治理成本。这条原则就要求完善税制和完善经济环境的同时必须对相关成本进行分析。具体而言,治理成本最小原则要求在治理税收流失时至少必须考虑以下三方面问题。首先,要处理好“改革”与“改善”之间的关系。例如,频繁地进行大规模的税制改革,需要的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都是巨大的,同时还可能由于相关配套措施没跟上而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处理税制改革的时机选择、改革幅度和力度、推进程序、实施方式等问题,而不是一味地大规模地盲目进行全面改革,使执行成本无谓地增加。其次,关注弱势群体。在治理税收流失相关问题,特别是遏制地下经济时,需要区别对待具有危害性的地下经济活动和不具有危害性且属于社会扶助目标的经济形式。如果对后者也采取同样的强硬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将使这些人员失去就业机会、增加其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这时社会成本不是降低反而增加了,从这些打击活动中获得的财政收入的增加量远远不及其带来的社会福利的损失。再次,配以防止腐败的措施。为了减少腐败带来的社会福利的损失,必须加大治理腐败的法定惩罚力度,实行重罚(经济处罚)、重处(党纪、政纪、法纪的处罚)同时并用,使犯罪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得不到任何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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