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根据税收流失与地下经济之间的关系分类

根据税收流失与地下经济之间的关系分类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实务与理论界普遍关注“地上经济”的税收流失,而对“地下经济”引起的税收流失的研究相对较少。由于地下经济未向政府申报收入、未被政府统计、逃避了政府监督与管理,使得我国的实际纳税人少于潜在纳税人、实际税基小于潜在税基,从而减少了税收收入,造成“地下经济”税收流失,这是隐性流失。从政府经济统计中的收入与账户可以看出,国内现阶段地下经济的税收流失主要是城镇经济中工商税收的流失。

三、根据税收流失与地下经济之间的关系分类

在一定税制下,国家对所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应征收而未征收到的税款即为税收收入的流失。此处可以将经济活动分为“地上经济”和“地下经济”。

“地上经济”,即公开经济,是指已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并在国家有效控制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以及由此获得的收入,与之相应的税收流失现象主要为“地上经济”中存在的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避税、欠税等,这是显性税收流失。目前实务与理论界普遍关注“地上经济”的税收流失,而对“地下经济”引起的税收流失的研究相对较少。“地下经济”又称为“影子经济”“黑色经济”“秘密经济”“非正规经济”等,它是由意大利经济学家Giorgio Fua于1977年首先提出来的。目前,学术界对“地下经济”较为公认的定义是: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政府无法实施控制和税收管理,其产值和收入未纳入政府统计的GDP的所有经济活动。地下经济从税收角度可以分为合法和非法两类,即本身经济内容属非法的经济行为,和经营内容合法或不违法但所得收入未向政府申报和偷逃税的经济行为。地下经济无论合法与否都存在以下三种特征:①未经政府批准,逃避了政府监管;②未纳入官方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之内;③都存在着税款的偷漏。

由于地下经济未向政府申报收入、未被政府统计、逃避了政府监督与管理,使得我国的实际纳税人少于潜在纳税人、实际税基小于潜在税基,从而减少了税收收入,造成“地下经济”税收流失,这是隐性流失。从政府经济统计中的收入与账户可以看出,国内现阶段地下经济的税收流失主要是城镇经济中工商税收的流失。主要表现为:应纳税人不办理工商或税务登记;不申报纳税;申报不实;通过各种办法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构纳税义务骗取退税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