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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保证金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经营的财产保险业务或者人身保险业务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业务纳入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指保险公司为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二、资本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非寿险业务准备金

(一)资本保证金

1.资本保证金的概念

《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2.资本保证金的存放形式

《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资本保证金具体存放形式包括:

(1)定期存款

(2)大额协议存款;

(3)存款协议中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提前支取时银行保证本金的外币结构性存款。

3.资本保证金存放的期限

《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资本保证金存款存期不得短于一年。

(二)保险保障基金

1.保险保障基金的含义

保险保障基金是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分为财产保险保障基金和人身保险保障基金。

2.保险保障基金缴纳的业务范围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对经营的财产保险业务或者人身保险业务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业务纳入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

3.保险保障基金缴纳的比例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可以暂停缴纳。

4.动用保险保障基金的条件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或中国保监会会商有关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三)非寿险业务准备金

1.非寿险业务

非寿险业务,是指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2.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的类型

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责任准备金。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指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以及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长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应当要对其充足性进行测试。当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不足时,要提取保费不足准备金。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指保险公司为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报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3)理赔费用准备金。

指为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费用而提取的准备金。其中为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专家费、律师费、损失检验费等而提取的为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为非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费用而提取的为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

3.含投资或储蓄成分的保险产品准备金提取方法

《准备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含投资或储蓄成分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部分按照上述方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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