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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重组基金可行性分析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从国有企业现状看,基本具备组建国企重组基金的可行性。国企重组基金投资于困难国有企业仍然有利可图,这必须是一个前提条件。这一分析方法确有其新颖独到之处,我们同意对于第三类没有“当期效益”的国有企业只能依法实施破产,别无其他选择。目前,我国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正逐步形成。

3.国企重组基金可行性分析

首先,从国有企业现状看,基本具备组建国企重组基金的可行性。国企重组基金投资于困难国有企业仍然有利可图,这必须是一个前提条件。让基金投资于亏损企业确实有悖常理,投资基金是一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以价值形态的资本为经营对象、以投资管理活动为主要手段的金融中介机构,基金投资必须赚钱,否则基金投资人不会答应。

最近国家经贸委提出“当期效益”的概念,并且运用这一概念分析面临困难的国有企业。“当期效益”即当期利润总额,它是与按现行财务制度计算的账面利润总额即“账面效益”相对应的概念,计算公式为:

当期效益=产品销售利润-当期管理费用-当期财务费用

账面效益=产品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通过推导得出:

账面效益=当期效益-非当期管理费用-非当期财务费用

在后一个公式中非当期管理费用主要是指不合理的社会负担造成的费用,非当期财务费用则是指历史债务造成的费用。

按照“当期效益”可以大体上将一些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国有企业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当期效益”好的企业,这类企业均属开工足、产品有销售利润、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且能负担起参加正常周转的银行贷款利息的企业;第二类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当期效益”的企业,这类企业均属因资金短缺开工不足、产品销售微利、有产品、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难以负担起参加正常周转的银行贷款利息的企业;第三类是没有“当期效益”、扭亏无望的企业,这类企业产品销售亏损,“当期效益”为负值,确实难以“起死回生”。

这一分析方法确有其新颖独到之处,我们同意对于第三类没有“当期效益”的国有企业只能依法实施破产,别无其他选择。但是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简单地采取“债务豁免”的处理方法,不仅在道理上讲不通,在实践中也是不可行的。从后一个公式看,影响账面效益的基本因素有三个:一是当期效益;二是非当期管理费用;三是非当期财务费用。我们认为提高企业的账面效益应该从提高企业“当期效益”和降低企业非当期管理费用,以及降低非当期财务费用等三方面同时入手,不应该顾此失彼。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不要仅仅指望“债务豁免”来降低非当期财务费用,而是应该“三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而其中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来提高企业当期效益,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认为,上海市实施的“六个一块”的办法就很好,组建国企重组基金可能是另外一条有效途径。据调查,在目前面临困难的国有企业当中,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些企业为国企重组基金提供了广阔的选择投资空间,它们具有的潜在投资价值为国企重组基金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次,从我国投资基金业自身发展的情况看,组建国企重组基金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主要表现在:①从1985年12月中国东方投资公司在香港、伦敦推出的中国东方基金算起,我国投资基金已有10年的发展历史,目前我国投资基金市场初具规模,已经建立了一个由全国性基金市场、地区性基金市场和海外中国基金市场组成的多层次投资基金市场体系。②目前我国证券从业人员已超过10万人,初步培养了一批熟悉基金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在投资管理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③几年来,上海和深圳等地已经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投资基金法规。在全国性基金法规当中,有关境外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已经出台,有关证券投资基金和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法规即将出台,有关国内产业投资基金的法规正在制定过程之中。目前,我国投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正逐步形成。④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普通老百姓对投资基金的认识较以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各个方面对发展投资基金都有较高的积极性,尤其是老百姓迫切希望通过基金投资寻求新的资金保值与增值机会。⑤海外投资基金机构对参与我国国有企业的投资抱有浓厚兴趣,认为我国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市场,愿意与我国在投资基金领域进行多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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