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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统筹的原则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贯彻依法纳税原则,是企业遵守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表现。简单地说,贯彻依法纳税原则的目标,就是依法及时、足额地计算提取和缴纳各种税款。只有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人员都能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才能使“依法纳税”的思想意识和规章制度全面覆盖、上下贯通,才能动员和组织所有经营管理人员监督和及时提示财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避免出现纳税事务方面的违章、违法行为。

第二节 企业纳税统筹的原则

企业纳税统筹,既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又要求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既涉及企业资金的合理调度,又涉及生产经营内容、生产经营规模、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手段和生产经营节奏的必要调整。对于如此严肃、谨慎、周密、复杂、经常、持续和高度综合的工作,必须贯彻一系列明确的原则,才能实现企业纳税统筹的宗旨。

一、依法纳税原则

依法纳税原则,就是要依据国家税收法规计算和缴纳应纳税款。

(一)贯彻依法纳税原则的意义

贯彻依法纳税原则,对于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它是企业遵守社会经济秩序、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基本表现。

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是被管理者与管理者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表现为企业必须遵守国家制定发布的各项经济法规,按照国家经济法规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之中,包含着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企业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主要是税收征纳关系。国家依法对企业征税,既是国家“行使其职能”的需要(即获取财政收入),也是国家“行使其职能”的重要内容(即依法管理企业)。因此,贯彻依法纳税原则,是企业遵守社会经济秩序、正确处理与国家的经济利益关系的基本表现。

第二,它是维持和改善经济环境、经济条件的重要措施。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经济环境和经济条件。所谓经济环境,是指与企业生存发展相关的外部客观情况。所谓经济条件,是指企业拥有的各种经济资源。贯彻依法纳税原则,是妥善处理企业与投资人、投贷人和业务合作伙伴经济利益关系的前提。因此,它是维持和改善经济环境、经济条件的重要措施。

第三,它是维护企业内部正常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

企业行为的效果和效益,取决于企业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人们的行为的效果和效益。企业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人们的行为的效果和效益,取决于企业的正常经济秩序是否始终得以维护。贯彻依法纳税原则,是企业遵守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表现。如果企业出现抗税、偷税、逃税和违章欠税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势必难以维护企业内部正常经济秩序。因此,它是维护企业内部正常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

(二)贯彻依法纳税原则的目标

简单地说,贯彻依法纳税原则的目标,就是依法及时、足额地计算提取和缴纳各种税款。具体地说,就是绝对避免出现抗税、偷税、逃税和违章欠税行为;尽量避免出现获准欠税行为。所谓尽量避免出现获准欠税行为,是指企业应当合理调度资金,避免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向税务机关提交缓缴应纳税款申请。

(三)贯彻依法纳税原则的要求

为了贯彻依法纳税原则,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法规。

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是指不仅要求财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而且要求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人员都要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法规。只有企业的所有经营管理人员都能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才能使“依法纳税”的思想意识和规章制度全面覆盖、上下贯通,才能动员和组织所有经营管理人员监督和及时提示财会人员和企业负责人避免出现纳税事务方面的违章、违法行为。

为了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建立“国家税收法规资料库”。“国家税收法规资料库”应当包括纸质文件资料库和电子文件资料库。

为了全面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有条件的企业应当采用现代信息查询手段对“国家税收法规资料库”的内容及时更新。

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相关各个部委以及省级财税机关都建有网站。国家各级财税机关以及相关机关发布的财税法规,基本上都能够及时地上网。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因特网可以及时地查询到与本企业相关的最新财税法规。

第二,研究分析国家税收法规的发展变化趋向。

伴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税收法规也会不断调整。国家税收法规的调整,导致企业所处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因此,研究分析国家税收法规的发展变化趋向是企业经济环境预测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自觉接受国家经济管理、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表现。

第三,主动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业务指导。

企业应当积极参加主管税务机关的业务培训;对于纳税事务中的疑难问题,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第四,定期进行纳税事务自查。

企业应当依据现行国家税收法规,对企业所有涉及纳税事务的工作定期进行自查,以便及时纠正差错、防范弊端。

二、减轻税负原则

减轻税负原则,就是在贯彻依法纳税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企业税负,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税负是税收负担的简称。衡量税收负担轻重的指标是税收负担率。它是负税人所负担的税额与其全部收入的比率。[16]

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法人或自然人。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两个概念。当纳税人与负税人重合时,纳税人是负税人;当纳税人通过一定途径将税款转嫁他人负担时,纳税人就不是负税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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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企业缴纳的税款,有的是由其他方面负担的,有的是由企业自己负担的,如企业缴纳的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贯彻减轻税负原则,是针对那些由企业自己负担税款的税种而言的。

(一)贯彻减轻税负原则的意义

贯彻减轻税负原则,是实现企业纳税统筹的宗旨,即“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需要。

(二)贯彻减轻税负原则的目标

贯彻减轻税负原则的目标就是将企业税负降低到可能达到的最低水平。

(三)贯彻减轻税负原则的要求

为了贯彻减轻税负原则,应当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尽可能地增加生产经营收入。

尽可能地增加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在“所负担的税额”不可调整情况下,以“增加收入”的方式减轻税负。尽可能地增加生产经营收入,就要了解和掌握社会需求,根据社会需求科学地确定和及时调整生产经营内容和生产经营规模,科学地确定和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和劳务价格。

第二,尽可能地减少征税对象总量。

尽可能地减少征税对象总量,是指在“所负担的税额”可能调整情况下,以减少“所负担的税额”的方式减轻税负。尽可能地减少征税对象总量,就要根据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科学地确定和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经营管理方式。

三、科学调度原则

科学调度原则,就是通过调整生产经营内容、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规模、生产经营手段和生产经营节奏来调整应纳税种、应纳税额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贯彻科学调度原则的意义

贯彻科学调度原则是实现企业纳税统筹的宗旨,即“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需要。

第一,它是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的重要保障。

我们知道,一方面,企业的应纳税种当中,有的是按年计算,集中在某一时段或某几个时段(比如在一年中的某个月份或某几个月份)缴纳的,有的是随着应税收入、应税收益的取得而产生纳税义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连续进行的,企业的应税收入、应税收益却是间断性地取得的;有的应税收入、应税收益的取得表现为货币的流入,有的应税收入、应税收益仅仅表现为取得债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进行,需要企业随时对外支付货币,而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无一例外地都要以货币形式进行税款结算。

另一方面,企业用来进行各种结算业务的货币储备又不可能过分富裕,因为超量的货币储备当中,会有一部分货币储备成为“沉淀货币”。“沉淀货币”会延缓资金周转速度。

这样,倘若失于调度,就会出现需要支付货币时发生货币紧缺,不需要支付货币时发生货币富裕的情况。如果需要缴纳税款时发生货币紧缺又筹措不及(短时间内筹措货币用于缴纳税款几乎是不现实的)的情况,就不得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缓缴应纳税款申请”。税务机关核准“缓缴应纳税款申请”有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同税种、不同额度的“缓缴应纳税款申请”须由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核准。如果“缓缴应纳税款申请”不被批准,企业必须在原定的纳税期限内足额缴纳应纳税款。也就是说,纳税期限不会因企业提交“缓缴应纳税款申请”而推延。否则就是“违章欠税”。对于“违章欠税”行为,要按日加收滞纳金。同时,“违章欠税”行为要被记入企业的“纳税档案”。

所以,贯彻科学调度原则,是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及时足额缴纳应纳税款的重要保障。

第二,它是企业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方略。

首先,贯彻科学调度原则,可以通过调整生产经营节奏来调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企业为了进行税款结算借入款项支付的利息,避免由于“缓缴应纳税款申请”不被批准发生“违章欠税”行为被加收的滞纳金,避免由于“缓缴应纳税款申请”不被批准发生“违章欠税”行为被记入企业的“纳税档案”,对企业综合形象的不良影响。

其次,贯彻科学调度原则,可以通过调整生产经营内容、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经营手段来调整应纳税种和应纳税额,减轻企业税负。

所以,贯彻科学调度原则,是企业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重要方略。

(二)贯彻科学调度原则的指导思想

贯彻科学调度原则,绝不是单纯地为了减少应纳税额,而是为了实现企业纳税统筹的宗旨,即“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因此,贯彻科学调度原则,就要求对生产经营内容、生产经营方式、生产经营规模、生产经营手段和生产经营节奏的调整方案进行论证。这种论证,应当以拟选调整方案引起的“应纳税额变动”与“企业收益变动”的综合效果是否理想为取舍。

具体地说,贯彻科学调度原则的指导思想是:

当拟选调整方案可以“减少应纳税额”,同时可以“增加企业收益”,该调整方案可取。

当拟选调整方案可以“减少应纳税额”,同时导致“减少企业收益”,但“减少的应纳税额”大于“减少的企业收益”,该调整方案可取。

当拟选调整方案可以“减少应纳税额”,同时导致“减少企业收益”,但该调整方案所产生的连锁反应,导致综合效果理想,该调整方案可取。

当拟选调整方案可以“减少应纳税额”,同时导致“减少企业收益”,但“减少的应纳税额”小于“减少的企业收益”,该调整方案不可取。

当拟选调整方案可以“减少应纳税额”,同时导致“减少企业收益”,但该调整方案所产生的连锁反应,导致综合效果不理想,该调整方案不可取。

在同时存在若干个备选调整方案情况下,应当经过论证,选择综合效果最佳的调整方案。

连锁反应是指对某个经营项目的调整对其他经营项目所产生的影响。它包括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比如,扩大此项目的经营规模而导致彼项目的经营规模被迫缩小或者取消,扩大此项目的经营规模而导致相关项目相应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引发新的经营项目,改变此项目的经营方式而导致彼项目的经营方式随之改变,改变此项目的经营手段而导致彼项目的经营手段随之改变,改变此项目的经营节奏而导致彼项目的经营节奏随之改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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