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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企业信用伦理理论综述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很早之前就十分重视信任的作用或信用与人类经济行为关系的研究。将信用作为制度来认识,被认为是近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Fishman和Khanna通过世界价值观调查的资料证明了社会中双方交流的信息量对信任程度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在市场交易中,信用则是一种交易方式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服务。“信用制度建立不起来,首先是没有明确的产权制度。”蒲小雷认为,西方企业将赊销与信用管理排在管

二、中西方企业信用伦理理论综述

(一)西方学者对信用的研究理论述评

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学家,很早之前就十分重视信任的作用或信用与人类经济行为关系的研究。许多学者开始探讨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问题,认为运行良好的市场秩序需要某种道德支撑。经济学家大都认为信誉或信任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道德基础。

1.经济伦理与商业精神

亚当·斯密很早提出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对经济伦理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认为,每个人都要依靠交换而生活。他指出,“经济人”的行为动机是个人私利,其合理行为是主观为己客观为人。本意是个人的利欲,客观上却有利于社会,这就是商业社会中经济行为的模式。尽管经济行为不是出自无私利他的伦理动机,但也不是损公害人的不道德行为,而是为己利人,应该得到道德肯定的行为,市场经济与道德并不完全对立。斯密认为,经济活动是建立在社会习惯和道德基础之上的,脱离这些习惯与道德,人们之间的交易活动就会受到重大影响,交易的基础就会动摇。17、18世纪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及伏尔泰在《风俗论》中都有此种论述。在英国,许多经济学家也都有这种思想的论述,如托马斯·孟、巴尔、诺斯。韦伯也提出了不同文化在信任上的差异及其对资本主义形成的影响。

2.近代西方学者对社会信用的关注

近代西方思想家普遍把信任视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因素。霍布斯早就指出,如果人们之间没有任何信任,就会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也即霍布斯丛林。洛克(Locke)、霍布斯(Hobbes)、托克维尔(Toqueville)等认为,信任是政府与社会秩序的主要原则基础,是民主的前提条件。而滕尼斯(Tonnies)、齐美尔(Simmel)、迪尔凯姆(Drkheim)、韦伯(Weber)等社会学家则认为,信任是社会组织的粘合剂,是社会凝聚力的基础。近代新制度经济学派也很关注社会信任问题,鲁曼把信任视为对付经济或社会复杂系统中不确定因素的重要手段,认为信任将使社会应对复杂性的潜力得以发展;保罗·J·扎克(Paul J.Zak)则用一个一般均衡增长模型分析信任对经济的影响,发现信任不仅影响人们的投资意愿和增长水平,而且信任水平较低的社会还有可能陷入“贫困陷阱”。

3.新制度经济学派对信用制度化的重要认识

将信用作为制度来认识,被认为是近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制度对经济主体和交易活动的重要性早已被经济学家认识到(如Veblem,1889;Commons,1934),而完成将经济学的方法用于制度研究任务的是以科斯(R·H·Coarse,1973)教授为首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他提出“交易费用”的概念,突破了交易费用为零的新古典经济学观点。阿罗与西蒙等人提出“有限理性”观念和“信息费用”的概念,说明用于交易的资源是稀缺的。威廉姆森形象地将交易费用比喻为物理学中的摩擦力。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康芒斯(J.R.Commons)在谈及信用理论时曾提出,“债务和所有权实际上都不是财富,而是制度”。

诺思(North,1977)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以约束行为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的规则、守法程序、道德和伦理的行为规范”。制度应分为制度环境与制度安排。他强调制度外的潜在利润(预期收益)存在是进行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制度变迁理论的首要观点是“制度决定论”,即认为有效率的制度是刺激经济增长的关键。(1)按照林毅夫(1989)的观点,制度变迁分为两种类型: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又分为正式的制度安排(法律、规章、政府的政策等规则)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中规则的变动与修改,如价值观、伦理规范、道德、习惯、意识形态等等,完全由个人完成。由于制度安排不能获取专利,诱致性变迁会碰到外部性和“搭便车”问题。

4.现代学者有关信用、信任与文化的理论思想

最近,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愈来愈多地开始致力于此方面的研究。社会成员之间的信用或信任正是文化对经济的影响方式,能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经济效率。弗兰西斯·福山还从经济发展与社会繁荣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社会团体中人们之间的彼此信任,认为其蕴涵着比物理资本和人力资本更明显的价值。在高信任度的社会,组织创新的可能性更大。而对其他人来说,信任最多只被视为社会资本的组成部分(Putnanm,1995;Halpern,1998)。信任、规范和网络一般被视为社会资本的关键要素,支撑着广泛的经济关系和经济过程(弗兰·汤克斯,2000)。

经济学家(Kreps,1986;Fudenberg和Tirole,1992)则认为,信任常常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或许也与文化相关。Fishman和Khanna通过世界价值观调查的资料证明了社会中双方交流的信息量对信任程度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而张维迎(2002)认为,商会、宗教团体等发达的社团组织和许多中介组织有利于建立信任度。因为人的生命有限,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较低,而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个人生命,由此使一次性博弈变成了重复博弈。

(二)关于信用、企业信用管理的国内研究述评

1.关于信用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地位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学术界也开始关注和研究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信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吴敬链认为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有着真金白银般的经济价值。董辅礽(2002)认为,信用首先是社会交往中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在市场交易中,信用则是一种交易方式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种金融工具和服务。市场经济越发展,信用关系就越复杂。江平(2001)认为,所谓“信用”是一种信息,是一种资格和能力,信用是无形资产,是财富的体现,信用越高,风险越小,信用越低,风险越大。正如江泽民(2002)同志指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2.关于政府管制、产权制度与企业失信的对策

企业是信息和信誉的载体,信誉水平越高,对政府管制的需求就越低;完全没有信誉,只能求助于政府管制。产权是信誉的基础,明晰的产权是人们追求长期利益的动力,只有追求长期利益的人才会讲求信用。产权制度的改革是最重要的。“信用制度建立不起来,首先是没有明确的产权制度。”(2)经济学家建议未来应建立明确的产权制度,政府的行为也要规范化。

林毅夫(2002)认为,当前建设社会信用制度非常重要,必须制定社会信用信息法,以改变目前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在征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时无法可依的状况。蒲小雷(2002)认为,西方企业将赊销与信用管理排在管理的第一位,但绝大多数的中国企业信用管理仍是空白。中国已经加入WTO,竞争越来越激烈,中国企业应借鉴西方企业的发展模式,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和部门。吴敬链、茅于轼、刘伟等著名经济学家也曾撰文指出,在中国必须建立有效的产权保护制度。赵海宽(2002)认为提高社会信用的关键在企业。而高尚全(2002)认为,要以信用建设解决中国股市问题:建立信用文化,包括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法律制度;加强监督;规范中介服务;建立严厉的惩罚制度,提高失信成本。解决企业诚信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社会信用建设的重点是企业。陈清泰(2003)强调产权保护、改善公司治理,指出只有追求长远利益的人才会讲信誉。

3.关于民营企业信用概念的主要论点

有的观点认为民营企业的信用是一种能力信用,即所谓民营企业的信用,就是指一种建立在对受信企业在特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者还款承诺的信任基础上的能力,它是使受信企业无须支付现款,就可以获取商品、服务或者资金的能力(吴敬链,2002)。另有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一种行为信用,它是价值交换的滞后而产生的赊销活动,是以协议或契约为保障的不同时间间隔下的经济交易行为,由行为产生信用,它更多地加入了社会学概念,表示道德的含义,并常把二者混合起来。还有观点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一种产权制度(隐契约),它是财产借贷或者跨时交易活动即财产权利借贷(江春,1999)。李纪建(2001)则指出,民营企业信用是基于交易理性,体现契约精神的一种关于各种财产跨期交易活动的制度规则。魏玮、史耀疆(2002)则认为民营企业信用可以定义为基于各种财产的当期或者跨期交易、维护交易双方利益的制度规则。厉以宁也认为民营企业信用是对交易对方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尊重。

4.关于企业信用管理(治理)的理论观点

近年来国内论著中,常将企业信用管理、企业信用治理、企业信用制度和企业信用体系交叉使用。从对其内容理解看,这些概念存在一定差异。刘光明(2001)认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应由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构成。还有人认为,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与企业信用行为管理(耿洪洲,2002)。有人亦认为,企业信用包括四点: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中介机构对企业信用的管理;政府对企业信用的监管;信用行业自律和对内部成员的管理(谢科进,2002)。企业信用通常受其治理状况的约束。近年来,国内有学者对中国企业信用与上市公司股权和董事会治理进行实证研究,指出由于交易时滞、信息不对称和内生性交易费用给交易带来障碍,企业信用治理可用信号、抵押、担保方式部分地消除这种障碍(李维安,2007)。而有的学者通过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讨论信用治理问题,认为内部治理(股权结构、董事会、经理层)机制乃是企业信用治理的根本,外部治理环境(资本控制权市场、经理人市场、产品市场)是企业信用治理的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信息披露机制)是企业信用治理的关键(李学政,2009)。

5.关于意识形态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在近几年已引起了经济学界和企业界的重视。诺思(1983)认为意识形态是人们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它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美国著名管理伦理学家吉尔波特指出,寻求卓越就是寻求伦理。信用作为企业竞争最锋利的武器,也是现代伦理道德的核心。历史实践证明,道德文化建设可有效地劝导和激励人们自觉主动地恪守信用。纵观世界成功的企业,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日本松下电子公司等,其长盛不衰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即优质的产品、精明的销售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成功的企业文化能对企业发展产生有利影响。诚信是企业发展战略中文化内涵的凝聚点。多年雄踞世界工业企业500强首位的美国通用电气公司首席执行官杰克·韦尔奇,坦言他之所以成功的12条法则,首条便是诚信。沙因在《组织文化与领导》、迪尔在《新企业文化》、茨威尔在《创造基于能力的企业文化》中都论证这样一个主题——诚信作为企业生存发展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之基础是不能动摇的。

6.新制度经济学有关道德文化、法律的论述

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正式制度(如法律)是从非正式制度(如道德)的边际中生长出来的。道德、习俗、伦理规范、文化、意识形态是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中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林毅夫,1989)。道德与法律被视为经济过程的润滑剂和保证机制,在功能上具有互补性与替代性(伍山林,2002)。意识形态是人力资本,它帮助个人对人们在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现行制度结构中的作用做出道德评判(林毅夫,1994)。信用作为一种文化和意识形态,可有力地影响经济基础,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而诚实守信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涵。建设信用文化,是我国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鉴于意识形态信念能够起到弱化搭便车、道德危险和偷懒的功能。因而此时除加大对信用失范行为的惩罚力度外,必须加强道德教育和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目前企业信用管理规制的研究亟待加强

近几年来,我国理论界对信用管理的研究十分活跃,讨论非常热烈,论著不多,文章却为数不少。尽管我国理论界在上述方面的研究上取得了某些理论成果,也收到一定的实际效果,但总的来说依然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很多人对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道德范畴上,认为信用是衡量个人品德的道德标准。当前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远未健全,国内对这方面的理论和应用研究还需要继续深入和扩展,主要体现在:

第一,企业信用管理研究缺乏综合性。因为历史文化传统和管理体制等因素,企业信用管理往往缺少综合性,一味地强调企业信用管理某个局部的功能与作用,而对企业信用管理研究没有系统性和统一规划。

第二,对公司信用管理规制建设的研究仅停留在对其重要性研究的认识阶段,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公开尚未开始。而对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机制如何运行、如何测定,如何合理开发和经营信用资源,造福于国家和社会等,缺乏系统而深入的研究。

第三,对企业信用管理的研究仅局限于企业内部信用控制与管理,而忽略了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诚信对企业管理的影响、相关权益者在信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等问题。

第四,企业信用管理规制理论研究明显落后于社会实践。我国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失信者付出的代价不足以抵付其所得到的实际利益,许多失信者仍然逍遥法外。

鉴于我国企业信用管理规制开展研究的时间尚短,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还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而现实社会却特别需要加大信用管理规制的研究力度,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怎样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信用管理体系和相关规制,提升信用管理水准,在市场竞争中持续稳健发展,已成为我们亟须重视并设法解决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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