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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月6日起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开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开始后数月内,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成交量稀少,之前呼声甚高的此项业务在现实中“遇冷”。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参与试点的商业银行累计为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09笔,金额总计为35.8亿元。当前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具有多重必要性和有利条件。尽管有以上积极推动因素,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相对规模依然非常有限,未来发展面临多重限制因素。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2009年7月试点之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意外“遇冷”,但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进入2010年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加速扩大,截至2010年9月,累积结算金额达1970.8亿元。在相关政策不断成熟、香港的人民币离岸中心建设步伐加快、人民币汇改重启、央行开放境外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以上有利条件的合力推动下,业务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尤其是2010年6月试点扩大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在必要的支持性政策推动下,未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规模和范围将会以更快的速度扩展。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历程和现状

2009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决定在上海、深圳、广州、珠海、东莞五个城市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7月6日起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开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试点开始后数月内,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成交量稀少,之前呼声甚高的此项业务在现实中“遇冷”。如截至试点开始之后两个月的2009年9月6日,公开资料显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合计仅约5 000万元。究其原因,这与试点之初参与试点的商业银行有限,海关和税务等配套政策不完善,试点地区和试点企业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参与企业和银行存在观望和试探的心态,以及境外企业接受人民币结算的基础较差等有关。

随着试点逐渐推进,在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多个部委的协同推进下,人民币结算流程、出口退(免)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逐渐明确和完善(见表1),上述限制因素逐渐得以克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进出口企业提供的贸易便利化和税收优惠等逐渐显现出来,试点企业的观望心理逐渐消除。

表1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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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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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国参与试点的商业银行累计为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09笔,金额总计为35.8亿元。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共开立160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账户余额6.9亿元;中银香港作为主要的境外清算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53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账户余额486.2亿元。2009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在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人民币国际化方面作用逐步显现。

进入2010年,尤其是央行在6月22日宣布扩大试点以来,试点企业、参与银行、结算金额等都实现了加速增长,相关的跨境人民币业务也得到了扩展。

从结算量来看,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月末,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额突破了100亿元。到2010年6月,全国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达70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进口结算金额563.9亿元,约占总结算量的80%;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65.3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金额为76.8亿元。2010年6月试点扩大后,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明显加速上升,仅第三季度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就达1264.8亿元;截至2010年9月末,全国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970.8亿元(见图4)。其中,货物贸易进口结算金额1570.9亿元,占比高达79.7%;货物贸易出口结算金额177.3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结算金额222.6亿元。到2010年年底,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将有望达到3000亿元(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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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逐月结算情况

资料来源:央行2010年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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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构成比例

注:本图数据截至2010年9月底。
数据来源:同上。

可见人民币进口结算比例远高于出口结算。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进口企业在跨境贸易中拥有较强的定价权,作为买方在选择结算币种时处于有利地位。采用人民币结算对境内企业可以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因而境内进口企业有较高的积极性。其次是因为境外企业目前持有的人民币金额有限,这限制了境外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的规模,而境内企业便于用人民币进行进口的支付结算。第三,由于人民币有较强的升值预期,境外持有人民币的企业和机构也不愿意用于贸易支付,而更愿持有人民币资产以享受升值收益。第四,虽然境外企业可以通过账户融资、贸易融资等来获得人民币资金,但由于人民币贷款利率高于境外的利率,使得人民币融资成本过高。

从业务类型上来看:首先,围绕着服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积极推出对境外参加行的人民币账户融资、人民币购售业务,以及对境外贸易企业的人民币贸易融资等配套业务。其次,还积极开展了资本与金融项目下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包括境外人民币项目融资、境外人民币直接投资、人民币担保等。如2009年11月以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相继开展境外人民币项目融资试点。又如在2010年6月开工的中缅油气管道项目中,中石油就获准试点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等。推动人民币在中资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支持性作用。截至2010年9月末,全国共办理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交易166笔,金额达305亿元。其中,境外人民币项目融资已放贷金额224亿元。

总之,试点一年多以来,尤其是试点扩大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逐渐步入快车道,形成了市场需求驱动为主、政策顺势推动的特点。这与我国金融改革开放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都是相互适应和相互促进的。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约因素分析

当前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具有多重必要性和有利条件。从国际环境来看,金融危机冲击下的国际贸易普遍低迷,许多国家需要人民币作为国际贸易的流动性来源;美国是本轮金融危机的重灾区,美元走弱和流动性紧张使各国寻求新的替代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重构的过程中,以人民币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正在不断提升。从国内经济环境来看,推行人民币结算可以刺激危机中受到严重冲击的国际贸易;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也需要人民币跨境业务的大力支持;我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与人民币国际业务的发展互为表里;而且6月中下旬以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重启,人民币重新进入升值通道,这也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及相关业务的推进提供了良好的时间窗口。

尽管有以上积极推动因素,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相对规模依然非常有限,未来发展面临多重限制因素。我国2009年全年进出口总额22073亿美元,其中出口12017亿美元,已经超过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相较而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无论是参与企业数、银行数还是结算金额,相对我国庞大的国际贸易基数而言都是非常小的。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除了试点时间较短、税收等相关政策不完善、试点政策限制严格、企业持观望态度等短期原因,更重要是由以下中长期的制约因素造成的。这些制约因素都要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和金融制度建设的进程,在中长期逐步解决。

1.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尚不完善

国际货币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汇率要保持相对稳定,使持有该货币资产的投资者面临较小的汇率风险。目前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在完善的过程中,人民币汇率还没有实现从主要盯住美元到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改革目标,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和市场化程度还不够。这使得人民币汇率走势的外生性强而内生性弱,独立性不强。境内汇率市场化发展程度不足,相当大程度上阻碍了人民币成为被广泛接受的国际结算货币,进而成为区域化和国际化货币的进程。

金融危机爆发后到2010年6月的约两年时间里,人民币实行了实际上单一盯住美元的政策,双边汇率长期保持在6.83上下(见图6)。这对金融危机中稳定国内外金融市场、恢复国际贸易和投资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在短期内造成了通过人民币结算防范汇率风险的作用不明显,限制了企业采用人民币结算的汇率避险意愿。可喜的是,央行于2010年6月19日决定重启人民币汇改,未来人民币汇率将会形成更具弹性的走势,在持续的双边波动中温和升值,而不会出现一次性的大幅重估。汇改重启无疑使人民币结算的汇率避险功能逐渐显现,也会给人民币“走出去”、逐渐实现国际化提供了有利的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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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人民币对主要国际货币汇率波动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兑换限制影响境外持有人民币意愿

试点推行不如预期顺利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境外企业不愿意将国际通行的美元换成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这主要是不可自由兑换的人民币使境外持有者会产生后顾之忧。因为如果境外企业接受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他们所持有的人民币由于无法自由地兑换为本币或其他国际货币,使得人民币的价值实现具有一定的成本和风险。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是阻碍境外企业接受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主要制度性约束条件之一,也是人民币成为国际化货币必须跨过的一道障碍

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限制放宽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下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境内居民因私购汇的限额仍然是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的等额外币;而港澳台等居民兑换人民币的上限都是每人每次20 000元。在2010年7月19日《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签署之后,人民币在香港的兑换限制在香港已经有了一定的突破。具体而言,香港企业人民币账户内的兑换不再预设上限,且个人和企业相互之间也可通过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自由支付和转账。而香港居民个人兑换人民币每日二万元、汇款每日八万元上限仍维持不变。可见人民币可兑换性的扩大也在香港实现了重要突破,这也将为人民币结算规模的扩大提供重要动力。

3.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规模和深度有限

香港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境外市场,与香港企业的人民币结算占到2010年上半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的75%。虽然香港是境外人民币主要集中的市场,但其发展依然是有限的,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人民币规模有限,市场广度不够。截至2010年7月,人民币存款约1000亿元,这一规模还远不足以支撑一个有足够广度的人民币离岸市场。二是人民币业务种类相对简单、市场深度不足。2004年香港金融机构开始办理人民币的存、兑、汇和信用卡等基本业务,2007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财政部等先后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累积约500亿元,2009年7月以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香港规模逐渐扩大。但此外,人民币贷款还受到严格限制,可供人民币保值增值的理财产品等投资渠道仍比较缺乏。三是香港与内地人民币市场的联系。通过清算行中银香港,香港实现和内地央行系统的直接联接进行人民币的清算业务。但香港和内地相互联系的市场渠道依然较少,可供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的产品和业务仍然比较缺乏。

专栏

香港的人民币业务

我国于2004年2月开始,允许香港的金融机构开办人民币的相关业务,迄今为止,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人民币个人业务。包括1.存款业务,参加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可为香港居民开立自由提存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存款期限和利率由银行自定。2.兑换业务,银行可为存款客户办理人民币与港元的兑换,香港居民非存款客户的人民币现钞兑换额度目前为20000元人民币。3.汇款业务,银行可为存款客户把人民币由香港汇入大陆同名银行账户,每人每天汇款额不超过80000元人民币。4.人民币银行卡业务,香港银行可为香港居民发行人民币借记卡和信用卡,方便他们在大陆消费;同时,大陆居民也可以持大陆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借记卡和信用卡在香港消费。

二是人民币企业业务。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允许在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为零售等指定的企业设立现钞人民币账户,并允许人民币现钞单向兑换成港元。2005年11月起,这一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讯、医疗及教育服务等行业的商业企业。

三是人民币债券业务。200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此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亚银行和汇丰银行等发行了200多亿元人民币债券。2010年7月财政部在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这是财政部首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目前,香港的人民币债券品种包括金融债、企业债、国债等品种,截至2010年10月,香港市场的人民币债券累计已有500亿元左右的规模。

4.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有限

尽管人民币经常项目在理论上完全放开,但目前条件下人民币在资本与金融项目下仍然面临较为严格的管制。人民币在资本与金融项目下不可自由兑换,使得人民币通过资本和金融项目进行跨境流动面临制度障碍,这一方面限制了境外人民币的存量规模无法快速增大,另一方面使得境外现有的人民币资金无法通过投资内地市场获得投资升值的机会。因而资本与金融项目下的管制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必须逾越的障碍,但由于境内金融市场本身发展还不完善,人民币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必将是一个有计划的渐进过程。

正如我国持有美元储备就希望有合理的投资渠道使美元资产能保值增值一样,持有人民币的外国企业也有同样的需求。但目前只有香港地区有人民币债券的投资业务,且规模较小(不足400亿元)、收益率较低;香港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持有的人民币几乎没有投资渠道,只能存于银行或用于经常项目的贸易结算。投资回流渠道的缺失严重制约着境外央行、金融机构和个人对人民币的持有意愿。所以,伴随着我国资本与金融账户的开放进程,我国应逐步扩大境外人民币债券市场,通过QFII等渠道对境外人民币放开境内证券市场,培育人民币衍生品市场和离岸市场等,以建立境外人民币多层次的跨境流动渠道,使境外人民币能实现保值增值、增加对境外持有者的吸引力。

目前伴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人民币投资回流的通道正在打通。2010年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放开三类境外机构运用人民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试点,这三类机构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港澳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以及境外参加银行。而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人民币资金来源也限定为三种:开展央行货币合作(如货币互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跨境人民币投资业务所获得的人民币资金。

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的开放,首次为境外的人民币打开了回流境内市场的通道。尽管短期内对庞大的债券市场影响较小,但对完善跨境人民币流动渠道、配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大和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由此可见,作为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配套性的制度安排,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会有计划地逐步展开。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发展趋势

1.试点扩大将使人民币结算业务空前扩展

2010年6月22日,央行等六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范围、结算规模和相关业务类型将获得空前扩展。

首先,最直接的影响是境内试点范围“由点到面”的扩大。由原来的上海和广东四市的“点”,扩大到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面”,以2009年贸易量计,扩大后试点地区的进出口量占全国的95.2%。因而试点从之前的示范意义逐渐发展到对经济贸易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其次,扩大后的试点地区覆盖了国内主要的经济省份,其中包括了北京、山东、江苏、浙江等国内经济大省直辖市,这些地区不仅经济规模大,而且外向性特征明显,贸易总量占全国的90%以上。试点扩大对这些省份的对外贸易规模提升和结构优化都将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再次,边境贸易中的人民币结算可得以正规化和规模化。扩大后的试点范围覆盖了绝大多数边境省区,此前边境贸易中高度分散和依赖现金的人民币结算,将被纳入正规的商业银行结算网络中来,对提高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安全程度、规范水平和结算规模意义重大。最后,试点扩大后对外贸易企业将形成规模效应。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能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享受出口退(免)税的优惠和海关报关等的便利,并扩大贸易融资,逐步形成人民币结算的规模效应。

2.进一步推进的趋势展望

在试点扩大后的良好发展势头下,应进一步按照“低调务实、有效推动,尊重市场、顺应需求,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原则,主动适应和释放市场需求、辅以必要的政策推动,未来我国可能从以下方面继续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规模和业务范围。

一是继续放松对境内试点企业的限制。2010年6月试点扩大后,所有扩大试点地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进行进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的人民币结算;但对出口货物贸易的人民币结算仍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可见试点政策对人民币实行了“宽流出、严流入”的非对称的管理制度,随着人民币跨境流动渠道逐渐建立,以及金融监管体系逐渐完善,对出口结算企业的限制也应逐步放松。事实上,境内出口企业通过人民币进行结算,是境外人民币通过经常项目回流境内的主要渠道。

二是推进各项与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跨境业务创新。一方面是境内商业银行扩展各项相关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比如境内代理行可向境外参加行提供的核定金额内的人民币购售,境内代理行可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境内结算行为境外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允许境内银行开展海外项目人民币融资业务;逐步开展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开展与跨境贸易和融资相关的跨境人民币担保业务等。比如,上海市在8月决定在政府采购、大宗商品进口、对外援助等领域推动采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做法,也是非常有益的尝试。这些与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跨境业务,是提供国际上人民币资金流动性、支持人民币对跨境贸易进行结算的重要配套性业务。

另一方面是积极发展境外市场的人民币业务。目前已逐步形成了以跨境贸易结算为基础,涵盖跨境投资、融资、理财等的跨境人民币业务链条。香港等境外人民币流动广泛的国家和地区,在传统的存款、汇款、汇兑和银行卡等基础业务之外,逐步扩大人民币业务范围,支持本地银行对非居民提供更多的如人民币理财产品、人民币贷款等金融服务,活跃境外人民币市场,增加人民币对境外持有人的吸引力,培育香港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7月19日晚,央行与香港的人民币清算行“中银香港”签署了最新修订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同时与香港金管局签署了香港人民币业务补充合作备忘录。这是扩大香港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展境外人民币业务市场的重要政策支持。

三是在央行内部成立专门机构进行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监测和管理。试点以来,央行上海总部成立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组”,在组织和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进一步试点扩大后,针对人民币跨境流动日趋频繁、跨境人民币业务更加复杂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将以该工作组为基础成立专门机构,专职负责跨境人民币业务领域的监测和管理工作。这一机构继续发挥人民币跨境收付管理信息系统(RCPMIS)的作用,加强事后监控、信息共享,加强跨境人民币信息监测分析;在便利银行、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投融资等业务的同时,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导致的金融风险。

四是逐步建立并拓宽境外人民币回流投资渠道。对通过货币互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等业务而累积境外的人民币资金,可以稳步开放境内市场的回流渠道,为这些境外人民币提供投资升值的渠道。具体的回流渠道可渐进有序地开放,如对符合条件的国外央行和金融机构,可允许其通过适当的渠道和额度,将其持有的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这不仅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产生的大量境外人民币积累的客观要求,也在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和发展进程中,逐步推进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实现人民币充分可兑换的必然过程。

五是在重点境外区域推行人民币跨境业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扩大的基础,是我国与周边区域非常紧密的经贸联系。截至2010年上半年,香港和新加坡两地合计占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额的八成以上,其中香港约占75%。因而在未来进一步扩大人民币的跨境使用规模和业务范围时,依然要从周边国家和地区起步,重点放在与我国经贸往来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非国际货币发行国的发展中国家。具体而言,可继续以港澳和东盟为中心,以中西亚、南美洲和欧洲为三翼,让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全方位服务于对外贸易投资,配合我国企业向这些地区“走出去”,提供相应的人民币资金和跨境人民币业务。

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推进目标

(1)中短期发展趋势分析

按照试点扩大后人民币结算量加速增长的趋势和进出口结算比例,可对未来三到五年的结算规模进行大致估计。2009年年中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从金融危机的冲击中逐渐恢复,2010年9月进出口总值达到2 731亿美元,其中出口1449.9亿美元,进口1281.1亿美元,总额创历史新高(见图7)。贸易顺差168.8亿美元,较8月环比减少15.7%,为五个月以来的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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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我国商品进出口总额及贸易顺差

数据来源:Wind资讯。

试点一周年(截至2010年6月底)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量为706亿元,人民币净流出约500亿元。而到2010年9月底,全国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1970.8亿元,人民币净流出在1500亿元以上。预计2010年年底,结算总量达到3000亿元,则预计人民币净流出约2000亿元;试点满三年时(2012年年中),保守估计结算总量将突破6000亿元;到试点满五年时,预计人民币结算总量将突破一万亿元,届时通过贸易结算途径预计将有约7000亿元以上的人民币头寸(相当于1000多亿美元)被境外非居民持有。这一规模稍低于2009年我国1960.7亿美元的贸易顺差额度。

2009年我国国际收支交易总额为四万亿美元,我国外汇市场上外汇与人民币每分钟都有上千亿元的交易量。截至2010年6月,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67.39万亿元,折合9.9万亿美元左右。与如此巨大的境内市场规模相比,跨境贸易结算金额以及由此带动的人民币跨境流动,对我国外汇市场、货币政策的影响还很小,其要对国内金融市场、货币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应该需要至少五年的发展期。

(2)长期趋势分析

20世纪70年代起,日本开始推行日元国际化,这一过程中日元作为国际结算货币,在日本对外贸易结算中的比例也逐渐提高。1970年日元在日本出口和进口贸易结算中的比例分别仅为0.9%和0.3%,而到1990年,这两个比例分别达到37.5%、14.5%。至1998年3月,日元在出口贸易中的结算比例略降至36%,而在进口贸易结算的比例升至22%。从境外地域分布上来看,日元贸易结算主要对象是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如对这一地区出口的日元结算比例在40%~50%,进口结算比例也在20%左右;其次是欧盟国家,如从欧盟进口的日元结算比例约为40%;而对美国贸易的日元结算比例相对较小,进出口结算比例都不到20%。

以日元为参照,可大致设定人民币作为跨境贸易结算货币的发展目标:用大约20年的时间,到2030年前后,使我国对外贸易总量中的30%左右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其中进口贸易中以人民币结算的比例占到40%以上,而出口贸易中人民币结算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域分布上,对港澳、东南亚地区和周边国家的贸易结算比例整体达到50%以上,欧洲、中西亚、南美洲等地区达到30%以上,而对日本、美国等国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也有实质性突破,达到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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