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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及其他条款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b款规定托收指示中相关托收费用应由付款人支付但付款人拒付时,代收行可接受仅付托收票款而不付其他业务费用,此项费用仍在托收票款中扣除,事后可凭合同条款由买卖双方自行交涉。如果发生付款人拒付费用的情况,代收行应通知托收行,待问题解决后才能交单。若因付款人对费用拒付而引起托收款的而延误,概由委托人负责。此外,若委托书规定有关费用向付款人收取时,应在付款人付款时向其收取。

第三节 托收中的利息、费用及其他条款

在托收中,有关银行为委托人和付款人提供服务,因此银行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些费用应由委托人还是由付款人承担必须加以明确。托收款项的利息也是托收的内容之一,托收指示中通常对此加以明确。

一、托收中的利息

托收指示中专门有利息(Interest)条款,以表明付款人拒付或延迟付款时利息如何支付。如果要求收取利息,托收指示中应明确规定利率、计息期和计息方法。

《托收统一规则》第二十条专门规定了利息条款。该款规定:“如果托收指示书中规定要收取利息,但付款人拒付该项利息时,提示行可以凭付款或承兑或其他条件交单,除非第二十条第(3)款适用。”

第二十条第(3)款规定:“如托收指示中明确地指明利息不得放弃而付款人已拒付该利息,提示行将不交单,并对由此所引起的延迟交单所产生的后果将不承担责任。当利息已被拒付时,提示行必须以电讯(当不可能时可用其他便捷的方式)通知曾向其发出托收指示的银行,不得延误。”根据该款规定,在托收指示明确利息不得放弃时,只有等利息问题解决后才能向受票人交单,因此,托收行和委托人应考虑到因利息不得放弃时而导致的任何延误所带来的后果。

收取利息的指示应在下列方格中注明:

1.□Please collect interest for delay in payment calculated fromthematurity to the date of actual payment at the rate of x%p.a.on the basis of 360 days a year fromthe drawee.

2.□Waive/(do not waive)interest if refused by the drawee.

二、托收的费用

托收是由委托人提出并委托托收行通过其联行或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因此,各有关银行受托接办此项业务时所有的费用应由委托人负担。但在实务中亦有在买卖合同中已订明,在委托人国家以外的银行费用一概由付款人负担,因此,在托收指示书中需加有此类似内容。

为避免托收项下的费用产生争议,《托收统一规则》第二十一条第(1)款规定:“如果托收指示中规定必须收取手续费和/或费用应由付款人负担而付款人拒付时,提示行可视情况凭付款或承兑或其他条件交单,而不收或代收手续费或费用。此时,代收手续费或费用将由发出托收的一方负责,并可从货款中扣除,除非适用本条b款”。b款规定托收指示中相关托收费用应由付款人支付但付款人拒付时,代收行可接受仅付托收票款而不付其他业务费用,此项费用仍在托收票款中扣除,事后可凭合同条款由买卖双方自行交涉。

第二十一条第(2)款规定:“当托收指示书中特别注明手续费和/或费用不得放弃而付款人对此拒付时,提示行将不予交单,且对因延迟交单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责任。当代收手续费和其他费用被拒付时,提示行必须毫不迟延地以电讯方式(如不可能,则以其他快捷方式)通知托收行。”

根据该条规定,若委托人在指示书上对费用加注为:“托收费用由付款人承担,不得放弃”或“托收费用应于托收款一并付讫后交单”,此类条款实质上已作为交单的必备条件,托收行、代收行均应照此办理。如果发生付款人拒付费用的情况,代收行应通知托收行,待问题解决后才能交单。若因付款人对费用拒付而引起托收款的而延误,概由委托人负责。

《托收统一规则》第二十一条第(1)款和第(2)款表明,若委托书明确规定托收费用由付款人支付且不得放弃时,如付款人拒付费用,代收行应通知托收行,并在托收行同意放弃费用后,方可向付款人交单,否则不得交单;若托收指示规定费用由付款人负担但未明确费用不得放弃时,如付款人拒付费用,代收行可凭付款或承兑或其他条件交单,而不再收取该费用。每当托收手续费/或其他费用被这样放弃时,该项费用应由发出托收的一方承担,并可从货款中扣减。此外,若委托书规定有关费用向付款人收取时,应在付款人付款时向其收取。

由此可以看出,托收项下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杂费,须在托收委托书和托收指示中订明,由委托人还是受票人(付款人)负担。如果规定由委托人负担手续费,可以采用两种支付方式:一是委托人向托收行、托收行向代收行预支手续费;代收行收妥货款后,先从中扣手续费,然后再将净款付给委托方。

向付款人收取费用的指示,应在下列方格中注明:

□Collection charges/expenses outside China are for account of the drawee.

□Waive/(do not waive)charges if refused by the drawee.

□Collection chargesmay not be waived and the drawee refuses to pay such charges,the presenting bank will not deliver documents.

三、其他条款

(一)拒绝证书

拒绝证书(Protest)或称拒付证书,是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汇票遭到拒付时向汇票的背书人和出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出具的证明拒付事件的文件。按《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和《英国票据法》规定,拒绝证书是一种由付款地的法定公证人(notary public)或其他依法有权作这种证书的机构,例如法院、银行公会等所作的证明付款人拒付的文件。持票人请求公证人作成拒绝证书时,应将票据交出,由公证人持票向付款人再作提示,如遇拒付,公证人应按规定格式写一张证明书,连同票据交还持票人,持票人凭此向前手追索。

在托收业务中,当即期汇票提示后未付款,或当远期汇票提示后未承兑或到期不付款时,代收行必须检查托收指示以确定该票据是否要求作出拒绝证书。根据《托收统一规则》,托收指示中应对在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是否需要作拒绝证书给予明确的指示。如无此明确指示,则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在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没有义务作成拒绝证书。此外,银行由于办理拒绝证书或采取其他法律程序所付出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应由委托人承担。

托收指示应注明是否做成拒绝证书,例如:

□Do not protest in case of dishonour.

□Protest for □Non-acceptance □Non-payment

□We will give instruction to you upon receipt of SWIFT/airmail advice of Nonacceptance/Non-payment with reason.

(二)需要时的代理(Case-of-need)

如果委托人指定一名代表作为在发生不付款和(或)不承兑时的代理人,托收指示中应清楚地、详尽地指明该代理人的权限。若无该项指示,银行将不接受来自代理人的任何指示。

作出需要时的代理人的指示,举例如下:

Special Instruction

In case of need refer to Smith & Jones Co.,99 Rue des Achetuer,Paris whose authority is limited to assisting in having the draft honou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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