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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以上对我国各区域金融结构特征以及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促使我们对区域金融经济发展做进一步的考量。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边界模糊,已经完成关系金融向价格金融方式的转化,而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中的地位大大下降,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组织的重要性大大提高。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性分类,主要是横向地观察金融要素和金融关系存在的性质、特征剖面。规模型金融发展模式是大多数国家金融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第一节 中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以上对我国各区域金融结构特征以及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促使我们对区域金融经济发展做进一步的考量。本节在对区域金融发展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金融发展的理论模式和国别模式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探讨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选择。

一、区域金融发展理论模式分析

由于存在着区域间的禀赋差异和成长路径差异,处于不同区域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区域金融,可能具有不同的发展模式。

(一)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量分类

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量分类,主要是根据区域金融结构的量化指标,就如同本书对我国区域金融结构特征进行的指标评价那样,可以选取与经济发展程度有密切关系、体现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量化指标对金融发展模式进行分类。按照这种方法划分的区域金融发展模式有:

初级金融发展模式:其特点是金融相关比率较低,约在0.5以下,债权凭证远远超过股权凭证而居于主导地位,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资产余额中所占比重低,而商业银行在全部金融机构中占据重要地位。

混合金融发展模式:其特点与上一类型基本相同,区别是政府和政府金融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其社会经济体现出混合性特色。

高级金融发展模式:其特点是金融相关比率较高,约在1.0以上,债权凭证可能超过股权凭证,但债权凭证失去了主导地位,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资产余额中所占比重较高,而商业银行在全部金融机构中的地位下降,投资银行、保险组织的重要性大大提高,金融倾斜的逆转趋势正在发展过程中。

金融一体化和经济金融化金融发展模式:其特点是金融相关比率较高,在2.0以上,社会财富高度金融资产化,债权凭证已经低于股权凭证,失去了主导地位,金融机构在全部金融资产余额中所占比重较高。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边界模糊,已经完成关系金融向价格金融方式的转化,而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中的地位大大下降,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组织的重要性大大提高。金融机构同质化趋势(Homogeneous Trends)不可逆转,金融倾斜的逆转趋势基本完成。

(二)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性分类

(1)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性分类,主要是横向地观察金融要素和金融关系存在的性质、特征剖面。按照这种方法划分的区域金融发展模式有:

“自然选择”型金融发展模式:区域金融发展是一种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然选择或自然进化(Natural Evolution)的发展道路,形成一种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自然选择”型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格局。就其经济意义来说,这种类型最能体现人类社会发展的自我增强和自我完善的路径特点。但是,由于自然选择过程中的曲折和磨难,这一过程可能并不具备成本效率(Cost-Effective)和时间效率。

“赶超”型金融发展模式:这是一种以“拿来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发展类型和模式,从金融资源、机构、市场模式到制度体系设置、运作都靠引进来实现。这种类型多见于人口集中、城市化程度高、经济总量较小或适中、不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别的地区或国家,“赶超”型发展要求严格的外部环境条件和机会条件,现实中很多区域都无法达到。

“融合”型金融发展模式:此种模式介于上述两种类型之间,其特征是制度模式、管理经验和技术以借鉴、引进为主;金融资源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为主,引进金融资源为辅;金融制度环境中的社会金融意识和偏好以自然选择和自然进化为主。这种模式对多数区域是实用的选择。首先,制度模式和管理经验是一种公共品,无法当做知识产权来进行保护,随时都可以搭便车使用,而不付成本;其次,金融资源的自我积累为主,引进为辅,可以充分挖掘内部的资源潜力,激起对经济的参与意识。发展民族经济,也可以避免引进金融资源时产生的资本流动震荡和波动的危害。最后,由于制度规则只能通过制度环境中的社会意识才能发挥作用,所以引进的金融制度规则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的金融意识。健全与健康的社会金融意识只能通过主流媒体的引导,经过自发、自然的选择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并发挥充分的作用。

(2)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定性分类,还可以按照金融结构的产权性质来划分:

国有化金融发展模式:此种模式的金融结构主要体现为金融机构的产权全部为国家所有,金融机构具有国家行政机关化趋势,金融行为主要体现国家政权的意志,这种金融结构只存在于纯粹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

私有化金融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金融机构产权全部或大部为私人所有,金融机构是利润最大化的市场主体,这种金融结构只存在于古典的资本主义经济中。

混合金融发展模式:这种模式的金融结构体现为金融机构产权形式的多样化,既有国有的金融产权,也有私有的金融产权,还有多元主体的集体金融产权,金融机构的行为体现出利润最大化倾向,金融业务的机构化、专业化,金融行业的高度集中化,金融产权的高度分散化是这种金融结构的主要特征,它代表了市场化金融的发展趋势。

(3)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性分类的第三种方法是对金融业经营效率考察的结果,按照这种方法可以将金融发展模式分为:

规模金融发展模式:指金融机构以扩大资产规模、市场份额为经营目标时形成的金融结构。规模型金融发展模式是大多数国家金融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在另一种情形中,金融发展如果缺乏资本收益和利润指标的约束和惩罚机制,只追求业务种类齐全、资产总量的扩张和市场份额的扩大,会走上粗放增长的道路,从而形成一种低效率的规模型金融结构。

效率金融发展模式:指机构以提高资本收益率和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时形成的金融结构。此模式要求每项金融业务的开展都以成本核算、成本控制为基础,体现利润最大化原则,金融机构的资产增长、市场份额的扩大必然以效率为前提条件,形成效率型金融结构。这种金融结构必然要求金融机构具有完善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还要求有外在的金融市场制度、监管制度、金融调控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的存在。

(4)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性分类的第四种方法是对金融业务交叉程度考察的结果:

混业金融发展模式:指金融机构的业务几乎不受限制地相互交叉和渗透。其形成和稳健性要求具备完善的市场规则和监督机制,利用同一套金融网络销售多种不同性质的金融商品,发挥规模效益,高效配置资源。不足的是内在市场调节的波动对经济的稳定有很强的副作用,控制不当可能产生大幅度的震荡,甚至发生危机。

分业金融发展模式:指金融机构的业务在不同领域独立地开展,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独自在自己的领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互不交叉和渗透,业务限制由法定的“防火墙”(Fire Wall)隔开。此模式有利于分割监管,保持金融稳健性,但市场范围和专业分工相应地受到限制,不同的金融商品要求不同的开发、销售网络,不利于充分发挥金融网络的效率。

(5)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定性分类的第五种方法是对金融业务的驱动方式考察的结果,分为:

关系金融发展模式:指金融业务的开展主要靠形形色色的关系来驱动和维系,价格在关系金融业中只起到适度作用,价格通常不能决定资金配置。在这样的环境下,借方、机构、贷方间不可能像在价格主导环境中那样频繁而快速地更换交易伙伴,限制了交易范围的扩大和交易费用的降低。存款价格限制和贷款的最大限额、地理分割、金融商品的市场管制等,限制了资本供给者和资本运用者的可选择范围,是形成关系金融结构的外部条件。在市场上,金融机构只能以有限数量的产品竞争,且更换金融交易对象的费用很高,而选择有限且缺乏价格竞争。同时,客户面对的也是有限的可选择性机遇,金融业务实际上就是将严格规范化的产品在规定价格限制的环境中出售给客户,这些关系的维持和发展保证金融业的长期稳定性和盈利性。

价格金融发展模式:主要指金融业务的开展主要依靠价格优势来驱动和维系,每项金融交易被看做是一个孤立事件,受价格吸引的资金常会转移给另一金融交易伙伴,在价格主导环境下参与者基本上由最优价格或交易引导。随着利率的增长,金融创新者创造了大量的价格调节工具,力图开拓新近确立的市场机会。金融机构的快速扩张要求能够吸引比它们的老客户所能提供的更为广泛的资金,建立在简单关系基础上的金融交易的古老方式,不得不让路给更复杂的由价格调节的交易方式。当客户力图获得高收益时,非中介者产生了,传统交易关系的替代品也随之产生。金融业相应变得更具扩张性和创新性时,就导致了更复杂且多变的金融体系。其中,金融机构通过追求负债管理来达到它们希望的增长速度,也就是在批发市场购买资金,减少了对零散存款人的依赖。除商业票据市场的成长外,可转让存单市场的发展,区域性货币市场的发展,也导致金融业务关系的进一步下滑。关系的稳定性和相对简单化,曾长期依赖于金融替代品的缺乏,现已被多样化的价格敏感性新金融产品和工具所取代。不断推陈出新的金融创新允许市场参与者避开关系而对价格刺激作出反应,同时在竞争价格下提供产品的能力方面,客户关系的价值也下降了。通过金融商品的价格竞争,金融交易的范围扩大,交易成本大大下降,极大地提高了金融交易和金融服务的效率。

二、区域金融发展国别模式比较

以下我们通过分析各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实践,来比较区域金融发展的现实模式。

(一)美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美国的区域金融发展模式呈现出三大特点。第一,美国独创了复合式的区域银行体系。根据联邦储备法,美国将全国划分为12个联邦储备地区,每一区指定一个中心城市,并在该市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这些城市基本上都是美国各个区域经济的中心城市。与此相对应,还将全国分别划分出12个农业信贷区、住房信贷区,在每个信贷区分设土地银行、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和住房贷款银行等。通过这种复合式的体系,金融结构发挥了规模经济的综合优势,促进了各自信贷区的经济发展,有助于区域均衡发展。第二,政策性金融和投资银行在美国区域开发中大显身手。政策性金融作为美国政府将直接调节寓于间接调节之中的金融手段,在区域发展中弥补并纠正市场机制缺陷,扶持贫弱,维护机会均等和竞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政府的农业信贷机构、住房信贷机构、中小企业管理局和美国进出口银行等。这些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美国区域金融构造原则,形成横向的复式并列与纵向的层次隶属相结合的立体结构的鲜明特点,其资金来源中通过发行统一债券从金融市场筹资的比重较大。政策性投资的重点是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工程建设以及基础教育和培训事业;核心是要培养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的创造能力和持续发展的竞争力。同时,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都制定了一些鼓励资本向欠发达地区流动的优惠政策。如经联邦政府批准,欠发达地区的建设项目可以向社会发行债券筹资;可由州政府担保向社会各界集资,然后给企业以长期低息贷款。在开发阿巴拉契亚山区中,阿巴拉契亚区域委员会通过向地方的各个开发区下拨联邦政府开发基金,对当地的社团和私人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援助。19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伴随着对西部的推进和开发,在东西中央铁路的修筑中,美国投资银行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它为满足铁路公司巨额资金的需要,大量购买铁路公司股票和债券,然后转卖给美国和欧洲各国的投资者。此后,投资银行还为美国大企业的创建筹集了大量资金,例如美国钢铁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的组建便是如此。直到20世纪初,这种业务仍然是美国筹集新资本进行区域开发的重要途径。第三,建立专门机构和配套法规保障区域金融政策实施。联邦政府为了保障区域援助中贷款、贴息等一系列区域政策的落实,颁发了《地区再开发法》、《阿巴拉契亚地区开发法》等重要法令,并成立了地区再开发署、阿巴拉契亚区域委员会等区域开发机构。遍布美国12个农业信贷区的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就是依据《联邦农业信贷法》建立并开展区域投融资业务的。美国还把政府援助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性专项资金置于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监控过程中,因此很少发生将资金挪作他用而使项目夭折的事情。

(二)日本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日本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特征是显著的政府和银行主导型。首先,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区域金融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早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就采取了一种“反弹琵琶”式的金融超前发展战略,其措施之一就是建立一系列特殊性银行即政策性银行,如北海道拓植银行、横滨正金银行等。二战结束后,日本对银行体制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人为再构造,建立健全了旨在促进产业开发与社会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这一体系包括了日本开发银行、输出入银行及九大专业金融公库。其中,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和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是日本政府在金融体系内专门设立的面向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的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成立该机构的目的是为促进冲绳地区的产业开发提供长期资本,并辅助奖励一般金融机构的融资和民间投资。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除了提供项目贷款外,还从事企业融资债务担保,债务担保以资本金在1 000万日元以上的公司为对象,担保额为债务余额的80%。成立于1951年的日本开发银行在政府财政投融资支持下,用于区域开发的贷款占其贷款总额的15%左右,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密切配合政府区域政策,重点为落后地区开发提供资金,以改变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状况。第二,超前进行区域金融立法,对于区域金融政策的形成和运作给予充分的指导、规范和政策导向。1950年,日本专门制定了《北海道开发法》和《北海道开发金融公库法》,随后才成立了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有效满足了北海道和东北地区开发对中长期资本的需求。1972年,政府颁布了《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法》。服务于落后地区和产业开发的日本开发银行,也是依据《日本开发银行法》成立并开展投融资业务的。

(三)德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德国区域金融发展的特征是:第一,重视区域平衡发展,区域金融援助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稳定性强。其基本原则和内容体现在《联邦基本法》(宪法)、《联邦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联邦空间布局法》以及《联邦财政平衡法》等法律中。第二,有效地利用政策性金融及其诱导功能,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德国合并之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用于原东德地区开发的贷款占其国内贷款总额的50%以上。区域促进主要是通过政策性金融诱导而不是用直接拨款来实现的,即利用投资的补贴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到落后地区投资,如果投资者没有对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投资,就不可能得到联邦和州的促进费和补贴,一切促进资金都和具体项目挂钩。

(四)意大利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意大利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特点表现为:政策性金融发挥主导作用。意大利的经济发展格局也是具有明显的二元特征,所以政府除了通过实施政策特别干预计划直接在南方地区投资建设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外,还通过对落后地区工业的政策性投融资扶持来解决地区差距问题。其具体做法:一是直接增加对工业的投资。如1966~1970年,政府设立的“南方公共事业特别工程基金局”投入南方工业部门的资金占总投资的比重由1951~1955年的9%提高到63%。“南方基金局”还负责管理欧洲共同体地区开发基金和社会基金在意大利的使用。二是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地区比例调控。政府规定,国家参与制企业向南方的投资必须占工业投资的相应比重。三是对投资者给予政策优惠和信贷扶持。政府对到南方兴办工厂的投资者给予特殊的优惠和资助,规定南方新建企业、扩建或改造老企业,给予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0%的优惠贷款,利率为普通利率的30%,期限为15年。此后又进一步规定,对于设备更新和进行结构改造的企业给予投资总额70%的优惠贷款。

(五)英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英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特征是突出“胡萝卜+大棒”的区域金融政策。英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最早明确实行欠发达区域援助政策的国家,1934年颁布了第一部区域指向的立法——“特别区域法”,将苏格兰中部、东北沿海、西卡伯兰和威尔士南部4个经济萧条衰退的地区确定为援助区,目的是促进这些地区的复兴。1940年英国《巴劳报告》提出了英国区域政策实施“胡萝卜+大棒”(刺激与控制相结合)的基本框架,许多建议在二战后得到采纳,其影响一直延续至今。但实际上,英国通过进一步扩大特别援助区的贷款权、提供长期投资补贴和企业贷款等政策性投融资,以及接受欧洲投资银行,特别是欧洲区域发展基金对落后萧条区的优惠条件贷款和补贴,更多地使用的是“胡萝卜”政策,而不是“大棒”,实行区位控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增加政策性金融刺激的效果。

(六)印度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印度区域金融发展也呈现明显的“二重结构”,因此,印度的区域金融政策的社会目标突出,政策性业务向不发达地区倾斜。印度储备银行采取措施鼓励银行在边远落后地区建立银行分支机构,并通过信贷配额的差别利率计划,使资金流向经济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部门,以促进整个区域经济的货币化进程和农业的发展;规定银行向优先发展的地区部门提供信贷的份额在1985年3月末前要达到其资金运用总额的40%;资金运用与资金来源的比率在落后农村地区应超过60%。印度政府依据1976年地区农业银行法令,建立了地区农业银行,重点设于经济不发达和农村信贷机构稀少、农村金融活动较为薄弱的地区,向这些地区注入资金,促进这些地区经济金融发展。此外,印度还普遍实行区域“银行规划”措施。1969年,印度储备银行根据国民信贷委员会研究小组的建议,要求印度国家银行、国有化银行和某些私营银行实行银行规划计划。该计划将全印度分为若干地区,然后将这些地区分配给上述各银行。在某一地区负主要责任的银行应对该地区进行经济和社会调查,然后寻找或确定地区发展中心、资金流向和资金供求缺口,形成规划。根据规划负责协调地区内各种金融机构的信贷流向和份额。这种银行规划显著地改善了银行体系和信贷的地区分布与结构,在促进地区发展和农业信贷中发挥了特别突出的作用。

(七)巴西区域金融发展模式

巴西的区域金融发展模式也主要依靠政策性金融机构主导。通过组建若干地方开发银行,直接服务于落后地区经济开发。为尽快改变落后地区面貌,巴西联邦政府采取了建立开发银行而不是直接提供物资的解决办法。巴西政策性金融机构多为开发性金融机构。20世纪50年代起不仅建立了联邦所属的国家经济开发银行,而且还在各州政府的协助下建立了若干地方开发银行,为所在地区的发展项目提供资金。最早建立的是1954年成立的东北部开发银行,后来又成立了南部开发银行和一些州开发银行等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还设立了“亚马逊投资基金”。政府通过财政刺激的方法来为地区开发银行筹措资金,如自然人可免缴50%的所得税,用其认购巴西东北银行和亚马逊银行所发行的新股票,以增加开发这些地区的资金。正是由于政府重视落后地区的经济开发,采用的方法得力,巴西落后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极快,同发达地区的差距日益缩小。

(八)各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一般共性

1.政府的重视与支持

20世纪初世界经济大危机爆发之后,各国政府对国内出现的区域差异普遍实行了干预措施,尤其是动用政府政策性金融资源向欠发达地区提供援助。政策性金融实质上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意图和行为。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等西欧国家都高度重视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问题,并较早地采取措施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美国从联邦政府到州政府在金融方面都制定了一些鼓励资本向后进地区流动的优惠政策,以缩小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别。

2.按照区域金融构造原则,实施有区别的区域金融政策,把解决或缩小地区差距作为明确的区域金融政策目标

在相当多的国家里,区域性构造原则对其金融体制、机构设置、管理监督、金融政策等方面有较大的渗透和影响。配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各国区域金融政策也都针对欠发达地区实际而采取特殊的货币政策工具,把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区域经济金融同步发展作为区域金融政策的首选目标或主要目标。美国区域性金融构造比较明显,区域货币政策也以促进落后地区自然发展为主要目标。二战后的日本运用有差别的利率、信用分配等货币政策工具以及政策性金融来开发落后地区,消除经济布局中过密和过疏问题。意大利、巴西等国家也把促进落后地区发展,缩小地区经济金融差距,保证国民经济和整个金融体系的协调和均衡发展作为一个时期区域货币政策的目标。

3.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主要是开发性金融)在开发落后地区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在落后地区的开发中,有些国家除了实行财政、税收政策扶持并按市场经济原则吸引私人投资外,还对一些急需办而私人和商业性金融既无力又不愿参与的长期性、高风险性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通过建立完善有力的政策性金融体系,提供包括贷款(直接贷款、联合贷款和参与外汇贷款等)、风险投资和债务担保以及技术、管理、财务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二战后,日本以开发性金融为主体的“二行、九库”政策性金融体系,曾在开发落后地区,促进区域经济复兴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980年日本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投资占地方政府支出的比例,全国平均为9%,低收入的北海道地区为17%,东北地区为14.7%,北陆地区、四国地区和九州地区分别为12.4%、12.6%、12.0%。北海道东北开发金融公库除了提供项目贷款外,还为资本金在1 000万日元以上的公司提供融资债务担保。1950~1957年,意大利政府所属的“南方公共事业特别工程基金局”用于铺设供水管道,修建公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的资金占该局直接投资的50%以上。1958年以来,意大利政府把其采购资金总额的30%投向了落后的南方地区。德国合并之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用于原东德地区开发的贷款占其国内贷款总额的50%以上。巴西为解决南北差距问题,组建了一系列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法国农业信贷银行的主要职能也是向落后的农牧区提供开发贷款。由法国20余家地区开发公司组成的地区开发公司联合会(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提供股权投资、中长期信贷、低息优惠贷款等形式以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

4.设立专门机构,制定法律法规保障区域金融政策落到实处

为加强和保证包括区域货币政策在内的各项区域政策的制定和有效实施,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的针对落后地区开发的区域经济金融管理机构。这些机构,既有直接或间接为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服务的全国性或地方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也包括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地区综合开发计划、筹措开发资金等的区域管理机构。如美国的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意大利的南方公共事业特别工程基金局,巴西的东北部、中西部和亚马逊三个地区开发署。同时,许多国家还把解决地区差距的区域金融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形式体现出来,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日本于1950年颁发了《北海道开发公库法》,1972年制定了《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法》,1951年通过了《日本开发银行法》。德国《联邦改善区域结构共同任务法》规定,联邦和州共同出资(各出50%)对落后地区的开发给予补贴。美国政府为了保障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有效运作,促进全国12个农业信贷区的经济发展,早在1916年就通过了《联邦农业信贷法》。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也通过制定一系列法案来解决地区差距,如1961年制定了《地区再开发法案》,1965年制定了《阿巴拉契亚区域开发法案》等。印度政府1964年依据《印度工业开发银行法》成立了印度工业开发银行,根据1976年地区农业银行法令建立了地区农业银行。

三、中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选择

我国区域金融模式的选择,要与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性特点相适应,同时,要考虑我国各地区金融发展的初始条件。根据我国的金融发展的要求,对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各区域金融合作是我国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最主要思路,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与东中西部金融发展现状及前景来看,东西部金融合作应坚持“整体长远、优势互补、稳步推进”的原则,必须选准合作的切入点,实现东西部金融业在人才、资金、制度、技术和网络等方面资源的合理配置。一是要坚持整体、长远的原则。各区域金融业应站在整体、长远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区域金融合作对于我国金融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区域金融合作并不是哪个区域单方面的要求,而是各区域金融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二是要坚持优势互补的原则。东部发达地区的金融企业,要充分利用其资金、制度、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和促进中西部金融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也应该利用自身的特色和相应的优势积极投入到金融合作中来。三是要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区域金融合作中,应从传统的合作方式入手,从最需要紧密合作的关键问题着手,待时机成熟后再将合作推向纵深。

具体来看,区域金融合作的主要方式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一是资金融通合作。发展同业拆借市场,鼓励各区域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全国同业拆借。我国虽已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并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但是,这一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是东部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随着合作的逐步开展,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同业拆借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东部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不管是从资金寻求效益的角度还是从支持中西部金融发展的角度,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进行资金融通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是管理技术合作。通过东部金融的示范效应,带动中西部金融管理水平的提高。东部地区金融机构在日趋开放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相对成熟,其质量体系认证、信用认证等国际化、标准化工作已经起步,管理制度和技术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这些都是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通过加强合作,东部金融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可以作为中西部金融最为直接和最为有效的借鉴。

三是人才合作。通过交流和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中西部金融从业人员人才综合素质。东部地区已积蓄了一大批综合素质较高的金融人才,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人才引进、培训和培养机制。对于中西部金融机构而言,东部金融的人才优势十分明显。因此,中西部金融机构应利用东部金融机构,培养人才,利用“学习效应”发挥“后发优势”。

四是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虽然我国区域金融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具有较好的现实基础,但是由于体制、认识以及东西部金融所处的环境不同,加上区域金融合作又是一项新的政策性较强的业务。因此,有必要为区域金融合作创造条件,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放宽东部金融机构进入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参与同业拆借市场的准入条件等,鼓励东部金融机构的资金、人才、技术、产品和服务流入中西部。

五是制定全面的合作规划。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当前区域金融合作还停留在代理、铺摊等初级阶段。由于缺乏全面、统一的规划,区域金融展开深层次的合作显得十分艰难。因此,从长远考虑,当前区域金融合作应该制订一个全面的规划方案,这一方案应由全国银行业协会或全国银行、证券、保险监管联席会议之类的权威机构出面,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在这一规划中应确定东西部金融合作的原则、目标和方法,以及建立松散性联络机构等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以此推动区域金融合作步入产品研发、服务创新、资金融通等实质性的阶段。

(二)中部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选择

对我国中部地区的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现状的研究表明,中部地区依然存在经济发展相对迟缓和金融弱化的问题,而且这两者之间存在着较为长期的均衡关系。在本书的理论和实证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中部地区金融门槛较高,常规的经济增长可能支撑不了现代金融系统的建立和良好运转。因此,中部金融业的发展正在得到市场密切关注。我们认为,针对中部地区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中部地区金融发展模式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金融支持结构和区域经济相协调。金融体系本身需打破国有银行在中部地区的垄断地位,鼓励和吸引新型商业银行和非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在中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个体业者的金融支持,使得资金的配置以效率和福利为导向。

二是以产业升级为契机,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企业的重组、并购和兼并等活动都需要完善的金融体系,而金融瓶颈在产业升级的压力下变得不改不行。

三是集中政策力量,推促金融的跨越发展。研究表明,中部地区的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存在着较稳定的长期关系,但中部地区的经济塌陷和金融弱化却让我们担心出现金融的门槛效应。只有集中一定的优势资源包括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才有可能在中部相对缓慢的经济增长过程中提供足够的金融支持。

四是必须强化中部地区的金融功能机制。要努力发挥银行业支持中部崛起的重要杠杆作用。在中部地区,客观上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功能互补的银行业金融体系,努力构筑一个高效、稳步的金融平台。因此要加快研究出台市场准入、行业管理、工商税收优惠等鼓励政策,争取更多的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中部各省主要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寻求合作共赢的机会。另外,中部地区政府应该重视保险业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西部区域金融发展模式的选择

中国区域金融的基础结构和特点在于它的行政均衡性,即东、中、西部各行政地区的金融行为和安排高度趋同。随着经济金融的市场化转轨和各种改革举措的不断深化,中国的区域金融结构也相应地出现了若干新的变化,集中表现为区域金融结构进一步由行政均衡型向市场非均衡型过渡和转化,东部和中西部的资本形成能力和区域金融发展差距也进一步拉大。今后中国的区域金融结构会更加趋于非均衡化,并最终完成由均衡型区域金融结构向非均衡型区域金融结构的全面转换。因此,客观上要求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应根据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和金融结构特点采取不同于东部发达地区和中部较发达地区的金融发展模式。

资本形成能力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金融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仅表现在区域资本形成中金融有其特殊的聚合功效,从而发挥第一推动力的作用,还在于金融对经济有显著的结构调整作用,并通过这种调整产生经济结构重组的结构动力;尤其是区域之间存在各种结构差异,在客观上也为金融调整能力的发挥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经济欠发达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金短缺,尤其是长期资本缺乏。由于开发初期,长期投资风险高,金额大,收益不确定,商业性金融或私人资本往往却步不前,况且私人资本数量有限,难以满足需求,故而需要建立政府支持的行政机构,承担长期投资的责任。如果说,政策性金融机构普遍具有供给超前的特征,那么开发性金融机构则更为集中典型地体现了这一点。在地区开发中,开发性金融机构已不是简单地、被动地满足和适应经济活动对它的需求,而是通过不断开辟新的投资领域和扩大投资去主动地创造这种需求,提高资本形成比率,促进地区经济增长。它已不是地区经济增长的结果,而是实现地区经济增长乃至经济发展的先导因素。

政府应通过各种政策性刺激,如实行优惠的税收制度、创造宽松的金融环境和增强西部地区的开放程度等,启发西部地区居民的现代金融意识和促进金融市场的发育。针对西部地区比较原始松散的金融活动和形式以及经济金融发展的阶段性,中央银行应当在存款准备金、利率、金融产品和机构设置等方面采取比较宽松的调控和监管政策以及有差别的金融发展政策;既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国际游戏规则,吸引一般商业性金融和私人投资参与西部开发,又要着力积极发展政策性金融并以此为主体,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西部开发中的诱导性、引致性功能和“通知效应”,并建立西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和信用保证体系。开发性金融(尤其是区域开发性金融)作为政策性金融的重要形式,在西部开发中应首当其冲地发挥主力军和“助推器”作用,通过对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长期投资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为西部奠定长期的发展后劲,真正体现政府“看得见的手”扶助开发欠发达地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意图。此外,值得特别提及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西部大开发中,除了借鉴意大利的南方发展基金、巴西的亚马逊投资基金等成功经验,发起设立西部产业投资基金以启动和发展西部的资本市场外,还应尤其注意ABS和BOT投融资方式的灵活运用。一是采取ABS方式,实施滚动开发。ABS是Asset(资产)—Backed(支持)—Security(证券)的缩写,是利用存量资产转换为货币资金用于新项目投资的新型项目融资方式。具体到开发银行来说,就是将项目贷款形成的资产转让给具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大企业,该大企业承担债务的还款责任,然后开发行再依托这些资产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进行新的项目建设。即:开发行项目贷款—资产转让—发行债券筹资—开发行新项目贷款。二是由开发银行担保的BOT方式。BOT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尤其适用于欠发达地区的投融资方式,不仅适用于外商投资,而且内资甚至当地的企业也可采用。BOT是英文Build(建设)—Operate(运营)—Transfer(转变)的缩写。在我国西部落后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高速公路等)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的收益率,一旦不能达到,政府应给予补偿,在此,开发银行可介入其中充当投资风险担保者。当然,无论是BOT方式还是ABS方式,开发行都要从中提取一定的费用以形成风险基金。通过以上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就有可能将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金融结构引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有助于缩小区域间经济金融发展的差距和二元性,进而最终实现中国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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