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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因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方各国政府普遍认识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作用,于是纷纷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于是,福利国家开始兴起,政府在各个方位进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的绝对值和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显著上升。西方国家在这一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 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社会保障”是由英语中“Social Security”一词翻译而来的,亦可译为“社会安全”。该词最早使用于法律文献之中,是1935年美国颁布的《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此后,社会保障一词逐渐为世界各国在建立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的法律制度时所采用。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的政府工作文件中亦使用过“社会保障”这一称谓。目前,“社会保障”一词已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广泛使用且为人们所普遍接受。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基金,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以及遭受意外灾害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最早产生于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到19世纪,激烈的自由竞争在客观上产生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产业革命的爆发,工业化进程的突进,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形式演进为社会化的大生产。生产资料工具使用的社会化、生产过程的社会化,使得劳动生产率得到空前的提高,使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为社会成员的保障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也产生了以获得工资为生的工薪阶层。工薪劳动者完全以工资为生,一旦由于各种原因使收入中止,劳动者就有可能陷入困境。对他们来说,无论是集体还是个人,都没有足够的力量抗拒年老、疾病、突发事件、失业等造成的失业中断及其贫困。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阶级必然要为生存权利而斗争,资本主义国家当政者为了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不得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社会保险立法的国家。1883年,德国俾斯麦政权把各地工人自动组织的互助补助基金“国有化”,制定了《疾病保险法》,以后相继颁布了《工伤保险法》和《养老、残疾、死亡保险法》,这三个保险都是强制性的,其权利和义务有着法律保证。这三个法律的通过意味着工人受到一种有保障的补助制度保护,从而奠定了德国社会保险法的基础,并且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德国的社会保障计划在20世纪初开始受到其他发达国家的重视,他们纷纷以其作为典范,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在工伤、疾病、养老、失业保险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爆发了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造成了剧烈的社会动荡,危及到资本主义制度的生存。西方各国政府普遍认识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作用,于是纷纷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美国作为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在1935年罗斯福当政时,就颁布了《社会保障法》,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保障”的概念。二战结束之后,西方发达国家经历了较长时期的经济繁荣,在这一时期,由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使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率超常规的增长,给资本家和工人都带来了利益,给管理层和职业层的中产阶级带来了明显的收入增长。于是,福利国家开始兴起,政府在各个方位进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受益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的绝对值和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显著上升。西方国家在这一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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