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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非吸投资人有义务报案吗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结前述有关透明度含义的演进,以及美国2012 BIT范本有关透明度的规定,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有关透明度的以下一些内在要素。总而言之,当前国际投资规则中的透明度原则已渗透到投资生命周期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这必将对政府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总结前述有关透明度含义的演进,以及美国2012 BIT范本有关透明度的规定,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有关透明度的以下一些内在要素。

1.公开义务

首先,公开义务除了已生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应公开披露外,还将行政程序和行政裁决也纳入披露义务范围之列;其次,许多国际投资协定对正在草拟的草案也提出公开要求,如美国2012 BIT范本规定了不少于60天的公布拟议中法规的期限,以给公众留足评论时间,此外还要求公布该法案的立法意图和目的解释。此外,还有国际投资协定对于那些并非直接调整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但是可能会影响外国投资商的规定也规定了公开的义务。

2.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当前国际投资协定的新亮点,这在美式范本中体现最为明显。公众参与在美国2004 BIT范本中就已有规定:在可能的情形下缔约国应当提前公开法律法规、行政程序、普遍适用的行政裁决,并给利害关系人和缔约方合理的机会进行评论。美国2012 BIT范本强化了公众参与的力度,是迄今为止对公众参与开口最大的一个投资协定。第11.3条和第11.8条分别规定了公众在法律制定和标准制定中的参与情形。对公众参与期限、方式、内容及政府对应义务都设定了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

3.程序保障

为了使公开义务和公众参与落到实处,国际投资协定还对透明度原则的实施规定了一系列的程序保障,包括建立相关行政和司法保障机制,要求缔约国履行程序启动通知义务,确保相对人(外国投资者)充分行使辩护权,并符合该国国内法,并要求建立复审制度等。

4.有限例外

当然,透明度原则也不是无限的,其义务受制于机密信息保护条款,如果公开会违背必要安全利益,或阻碍法律运行,或会影响公共利益或损害合法的商业利益的,则可以不予公开。但总体而言,这种例外是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定的,也就是说例外是有限的。

此外,透明的内在要素也包括适用主体的平衡等,如投资母国和投资者也有相应的披露义务等。总而言之,当前国际投资规则中的透明度原则已渗透到投资生命周期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这必将对政府行政提出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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