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医生兼职挣活钱

医生兼职挣活钱

时间:2022-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出行医增多说明患者对医疗服务有强烈的需求。自古以来,医生执业被称为“行医”。有鉴于此,2002年12月26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卫生部允许医生兼职,但强调必须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坚决反对医生的“走穴”行为。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个别医务人员未经单位批准而外出行医的现象,有人称之为医生“走穴”。首先,医生兼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大医院的医生到小医院兼职,小医院的医生自己暗中开诊所或者加盟私人诊所,这在医药卫生界已是公开的秘密。事实上,医生的兼职收入已成为医生收入结构中的一个不可小视的部分。有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名牌医生,尤其是名牌外科医生,其兼职收入一个月就上万元。

当然,医生的兼职收入并不是人人都有的,能够获得兼职收入的主要是大型医院的名牌医生,并且根据其不同的医院、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头衔与不同的身份,其收入差距非常悬殊。

在兼职医生中,最“牛气”的非外科医生莫属。现在,许多基层医院并不具备开展某些高难手术的技术力量,但他们又不愿意将这些病人推到上级医院,况且有些病人也不适宜转院,在此情况下,到上级医院请医生来主刀便是普遍的做法,由此给许多外科医生提供了兼职挣钱的机会。一般来说,在省会医院的外科医生,如果他稍有名气,又有至少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头衔,那么他就有了外出会诊的资格和本钱。一般说来,会诊做一台外科手术,价位在一两千元左右,若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大医生来本地会诊,价格还要再高1000元,另外还要提供往返的机票,这些费用均由病人支付。有的县级医院的医生,则利用休息日到偏远的乡镇医院去当挂牌会诊医生。当地医院一般先将病人约好,集中在这两天做手术。一般一台手术三四百元,一天可以做三四台,其收入也极其可观。

内科医生如果有一些名望,也可以利用休息日到基层医院去坐诊,按门诊人数提取报酬。一般来说,当地医院往往要借重这些来自大型医院医生的名望大造声势,到处张贴广告,告之某某名医某某时间来医院会诊,因此就诊人数很多。按每个病人提取5元的挂号费,一天可以接诊60个病人,便可以收入300元,再加上开药、开检查的提成,一天的收入五六百元是正常的。而如果是专门请去给疑难病人进行会诊,则一次就要收上千元。如果是专家级别的医生,则收入还要翻番。如果固定每个星期坐诊两天,则一个月的收入就有五六千元,专家级别的则有可能上万元。

有些操作性与独立性较强的专科医生,如口腔科、整形科、妇产科的医生,有的则用家人的名义开办私人诊所,有的则与人合办私人诊所,其收入更高。我熟悉的一位口腔科医生,除了在医院上班外,自己还开了一家口腔科诊所,没有人知道他挣了多少钱,但只知道这几年他买房买车就花了上百万元。不过,据说他有许多违规行为,比如将医院的病人介绍到自己的诊所来,这显然是不允许的。

外出行医增多说明患者对医疗服务有强烈的需求。自古以来,医生执业被称为“行医”。合法合理地外出行医,有利于更多的人分享珍贵的卫生人力资源,有利于缩小不同地区医疗水平的差异,也有利于鼓励医务人员钻研业务、改善卫生专业人才的报酬和待遇,这是允许与提倡的。但是,目前私自外出行医也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加上其自由度高、隐蔽性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患者的权益保障、医务人员的责任认定等将出现尴尬局面。

有鉴于此,2002年12月26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卫生部允许医生兼职,但强调必须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坚决反对医生的“走穴”行为。这位发言人指出,卫生部门并不禁止兼职,但必须把外出行医纳入规范化管理之中,变无序为有序。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个别医务人员未经单位批准而外出行医的现象,有人称之为医生“走穴”。“走穴”是未经允许的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

他表示,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医生兼职并不是无条件的,必须规范化管理。首先,医生兼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其次,医生兼职要遵守所在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确保完成本职工作,要对患者负责,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第三,医生兼职所取得的收入要透明化,必须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

由此看来,只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并得到单位的批准,医务人员是可以通过兼职来增加收入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