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反对者言之凿凿

反对者言之凿凿

时间:2022-1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股指期货,也有许多人不以为然,有的甚至极力反对,认为股指期货能够刺激投机行为,在管理市场风险的同时又带来了新的风险。而且,对从事股票指数期货交易而言,其市场风险还往往比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更大。不到3个月时间,巴林银行损失金额高达14亿美元之巨,而其自有资产只有几亿美元。由于巨额亏损难以抵补,1995年2月26日,巴林银行宣布破产。

对于股指期货,也有许多人不以为然,有的甚至极力反对,认为股指期货能够刺激投机行为,在管理市场风险的同时又带来了新的风险。有些资深的经纪人甚至告诫,股指期货交易是一门高深的学问,普通投资者以不碰它为好,否则,轻者会“损手烂脚”,重者则会“万劫不复”。

归纳起来,认为我国不宜推行股指期货的理由,一是认为风险较大,二是认为条件不成熟。

也许有人不理解,股指期货本身就是规避风险的,怎么自己也有风险呢?这就是金融衍生产品的特殊性所在。

股票指数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原本是为避免市场波动风险而设计的交易形式,然而,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特殊性,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投机者的投机心理,从而极大地刺激了投机者在衍生市场的投机行为,这既可以带来风险,也可以放大风险。如某银行向客户贷款100万元,万一这个客户到期不能偿还,银行这笔贷款的风险是一百万。再看指数期货,如果客户购买了100万的合约,它的风险并不是100万,而是股票市场变动而导致的这张指数合约的市价和到期前的潜在风险值之和。因此,股指期货本身即是一个较大的风险源。据有关资料显示,1995年1月到9月,全球各大机构投资者在衍生性工具投资中,亏损累计达到164亿美元。

一般来说,风险,即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股票指数的衍生产品——股指期货而言,是指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业内人士分析,这种收益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于五个方面的原因。不同的来源,形成不同的风险种类:

1.市场风险。它主要源于股票市场影响股价的众多因素的不确定性。股市作为一国经济的综合反应堆,也可以说是一切经济因素变量的因变量,经济情况的细微变化,都会影响股市的价格。而各种经济因素的不规则波动,是市场经济的客观现象,要对这些影响因素作出准确的预测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市场风险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而且,对从事股票指数期货交易而言,其市场风险还往往比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市场风险更大。一般认为,市场风险是一种无法消除的风险。目前,人们对市场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控制投资规模、选择不同的市场进行投资等方式来实行,把市场风险的总体水平约束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2.流动风险。市场风险源于影响市场的基础因素的不确定性,而流动风险则是指因相关交易行为的不确定而引起结果不确定性的风险。它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市场缺乏交易对手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平仓的风险;另一类则与资金调度有关,主要指在交割日或被催缴保证金时,无法及时履行义务而导致的风险。从纯理性的角度来考虑,流动风险通过适当的管理措施可以消除,但在现实中却往往无法做到。

3.法律风险。指合约无法履行而引致损失的风险,其主要起因于合约拟订时,对法律方面的考虑欠周。

4.信用风险。又称对手风险,指由于合约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风险。

5.操作风险。任何企业的投资行为,可能都避免不了人为错误、沟通不良、欠缺了解、未经授权(包括欺诈)、监督不周等因素引发的风险,还有可能因系统故障而给交易造成损失的风险。这两类都属于操作风险。

股票指数期货风险最大的特点是对于风险和收益是完全开放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原有的风险和收益通过期货所特有的杠杆效应以几十倍上百倍的比率被放大,股票指数的轻微波动就会导致期货账户资金的巨大变动。如果交易过于集中在几家机构中,一家出现危机,会引起连锁反应,酿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金融危机。1995年发生的世界第六大银行——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便充分说明了股指期货操作不当时的风险之大、危害之深。

巴林银行集团是英国伦敦城内历史最久、名声显赫的商业银行集团,素以发展稳健、信誉良好而驰名,其客户也多为显贵阶层,包括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该行成立于1762年,当初仅是一个小小的家族银行,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业务全面的银行集团。到1993年底,巴林银行的全部资产总额为59亿英镑,1994年税前利润高达1.5亿美元。就是这样一家业绩良好的银行,却因为滥用股指期货而在顷刻之间遭受灭顶之灾。

巴林银行破产的直接原因是新加坡巴林公司期货经理尼克·里森错误地判断了日本股市的走向。1995年1月,里森看好日本股市,分别在东京和大阪等地买了大量期货合同,指望在日经指数上升时赚取大额利润。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日本阪神地震打击了日本股市的回升势头,股价持续下跌。不到3个月时间,巴林银行损失金额高达14亿美元之巨,而其自有资产只有几亿美元。由于巨额亏损难以抵补,1995年2月26日,巴林银行宣布破产。从此,这个有着233年经营史和良好业绩的老牌商业银行在伦敦城乃至全球金融界消失。

从理论上讲,金融衍生产品若能恰当地运用,比如利用它套期保值,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有效的降低风险的对冲方法。但在其具有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有其致命的危险,即在特定的交易过程中,投资者纯粹以买卖图利为目的,垫付少量的保证金炒买炒卖大额合约来获得丰厚的利润,而往往无视交易潜在的风险,如果控制不当,那么这种投机行为就会招致不可估量的损失。里森正是对股指期货操作无度才毁灭了巴林集团这座曾经辉煌的金融大厦。里森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一味盼望赚钱,在已遭受重大亏损时仍孤注一掷,增加购买量,对于交易中潜在的风险熟视无睹,结果使巴林银行成为股指期货的牺牲品。

也有人认为,目前我国还不具备推行股指期货的条件。首先,法规不健全是我们从事股指期货的重大障碍。期货交易所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经济契约关系,是一种信用交易,因此,对这种交易行为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加强立法、执法力度,而我们在这方面显然是有所欠缺的。

对清算交割系统的怀疑,也是其中一个类似的问题。同样有很多人认为,目前尚没有先进、高效、完善的清算交割系统,因此,不应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业务。尽管我们已建立了很有效的股票交易清算系统,但与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清算交割系统相比,后者的要求更严,作用也更大。前者至多是一个保管股票的仓库,根据会员的指令,在不同账户之间对股票进行调整。如何建立一个强大的、能与之地位相匹配的清算交割体系,是开展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业务时必须首先解决的另一个重大问题。

开展股指期货还有一个选用何种指数做标准的问题。按西方国家的经验,股指期货所选用的指数应该具备市值大、包含股票分散、不易被操纵的特点。我国1993年海南股指期货实验和国债期货的失败,主要原因就是当时证券市场市值容量太小,容易被人操纵。虽然我国的市场目前已经扩大到了相当大的规模,具备了市值大的特点,但是,我们市场通用的指数是深圳指数和上证指数,它们是以股票的总股本为权重编制的,而我国目前的股权结构中有70%的是不流通股,这样就会使得一些总股本大而流通股本小的股票对指数有明显的杠杆作用,仍然具有容易被人操纵的缺点。这也是股指期货推行的一大障碍。

也有人对股指期货的操作价值提出疑问:如果在买进股票的同时卖出股指期货,而这两者之间做得非常匹配的话,即所有在股票上的损失都可以通过股指期货上的收益弥补,而所有股指期货上的损失又会被股票上的收益补偿,也就是说,投资者永远的结果都是不赔不赚——那为什么还要买股票呢?难道就是为了付手续费?

通过对国外成熟证券市场进行分析,股指期货交易主要满足了两种投资人的要求,一种是需要购进股票以取得对相关公司的控制权或加强控制权,也就是收购相关公司或防止被收购,这种投资者买进股票的目的在于取得相关公司足够多的投票权从而取得或加强对该公司的控制权,因此需要通过股指期货将投资风险基本锁定;另一种是专门为了获得上市公司派发的股息而将投资风险锁定,即根本不考虑谋求资本利益,只要能获得公司派发的股息就行。

北京证券的雷晓阳先生认为,如果这一分析成立的话,那么不禁要问我国目前是否存在这两类投资人。由于我国股市上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都是国家,而且股权持有比例远在51%以上,通过二级市场收购取得控制权的可能性非常小,国家更没有买进股票加强控制权的必要,相反倒是一直在想办法减持手中的股票;那么有只想获得股息的投资人吗?似乎也少,且不说上市公司派现较少,又存在双重征税问题,单单一次高价配股,就可能把几年的股息全部还回去都不够。我国股市投资者谋求的就是低买高卖,获得资本利得,如果把这一块锁定了,那投资人不就只剩下缴手续费了吗?另外,推出股指期货对市场交易监管的要求无疑大大提高,像目前经常发生的大资金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问题严重打击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热情,“3·27”国债期货事件也历历在目,投资者有理由担心市场监管者能否有效防止上述问题的发生。美国在1982年才推出股指期货,而在这之前美国股市已发展了一百年。我们不能贸然行事,因为弄得不好反而会给市场造成新的动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