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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如何上市流通

时间:2022-1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社会流通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能流通的,只有社会流通股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而且公众是以低成本的国有股、法人股不上市流通为前提接受这种高溢价的。大量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沉淀市场不能流通,已成为影响股市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股票市场存在许多不规范的问题,其中最明显的便是股权结构不合理,非流通股占了70%;在非流通股中,国有股又占了90%,这是任何国家的股市都不存在的现象。

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股票市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功能的有效实现,而且庞大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也一直成为悬在5000万中国股民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使股民望而生畏,心有余悸。显然,不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不行,完全解决又压力太大,这就是中国股市的为难之处。

1999年试行了国有股减持,2000年又着手进行转配股的上市流通,这是否意味着解决数千亿国有股、法人股流通问题的庞大工程已经开始启动了呢?它是不是会像洪水猛兽一样扫荡我们本就孱弱的二级市场呢?

有人说,中国股市里有两颗未引爆的“地雷”,一颗是国有股,一颗是法人股,它们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埋在中国股市已十年之久。许多人认为,中国股市之所以萎靡不振,中国股民之所以裹足不前,很大程度上都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大量存在有关。国有股和法人股真的有这么大的威胁吗?

把同一公司的股票按投资者主体的不同而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流通股等多种类型,并赋予其不同的性质、不同的权利、不同的价格,尤其是规定有的流通有的不流通,这是中国股市的一大特色,但这种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的特色,却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的。

众所周知,中国股市设立之初,股份制并没有得到社会的正式承认,许多人还仍然将其与私有化和资本主义制度相提并论,以至中国股市的第一批开拓者与设计者只能采取一些折衷或者妥协的办法,在夹缝之中发展中国的股市,从而留下了许多现在处理起来相当棘手的难题,谓之“历史遗留问题”。其中国有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等设置便是几个最大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了避免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时丧失控制地位,从而走上“资本主义道路”,当时规定国家必须保持五成以上的持股比例,以维持国有经济主导国民经济的格局,于是留下了这许多不能流通的国有股;为了避免把股份卖给个人而走向“私有化”,中国早期的股份制企业只能在即使反对者也承认不是私有的法人和拥有主人翁地位的内部职工中进行定向募集,这便是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大量存在的原因。

按当时设计者的思路,国有股是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而社会流通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我国投资者通过5000多万股东账户在股票市场买卖的股票都是社会流通股。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能流通的,只有社会流通股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这样,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除了早期设立的少数几家上市公司的股本是全部上市流通外,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本不是全流通的。据目前的资料分析,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约为3万亿元,其中流通市值仅约9000亿元,非流通市值约为21000亿元,占总市值的70%左右。在非流通市值中,有90%以上为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

在西方发达国家,股票所代表的权益只能根据持股量的变动而增减,不会因持股人身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实行的是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股同价。而在我国,因持股人身份不同,同量股票所代表的权益不同,同股往往不同权、不同利、不同价。首先,从股票的取得上看,国有股是以国有企业历年的国有资产总额,主要以国定资产作价入股的,其价格等于面值;法人股是以法人组织以货币形式按面值或低溢价购买的;个人股的取得通常是在公开竞价,在企业净资产基础上高溢价高成本购买的。三者之间其成本存在着很大差异,呈同股异价异值。其次,从股份的流通转让来看,成熟和规范的股市要求交易规则单一,而不是多轨并存,更不能以所有权性质决定股票可否交易。股份的自由转让是股份制度的一个最基本原则,股份只有自由转让,才能使资产存量流动,优化资源配置。而我国只允许个人股上市流通,其他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处于沉淀状态,造成国有股、法人股与个人股不平等的地位,使国有股、法人股失去了保值增值的机会,损害了国家和企业法人应享有的股本权益。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功能的有效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无法通过市场真正实现,上市公司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难以真正形成,证券市场为国企改革服务的功能也无法充分实现。再从股利的分配来看,很多上市公司采取向个人股派送红股,向国家股、法人股派发现金,导致同股不同利的现象。

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且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由此也生出许多弊端。由于个人股的取得是通过高溢价高成本购买的,这就使得个人入市者无法靠长期投资取得回报,而只能寄希望于从炒作中谋求差价利润。而且公众是以低成本的国有股、法人股不上市流通为前提接受这种高溢价的。但是庞大的公有股存量又被人视为洪水猛兽,给社会公众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每次都成为空方打压市场的藉口,使股民更加不愿做长线投资,市场炒作之风盛行,妨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大量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沉淀市场不能流通,已成为影响股市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影响力大,涉及面广,使我们现在处于这样一种尴尬的境地:不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股市活跃不起来,也规范不起来;而全部让其流通,则又怕市场承受不了,因此长期以来我们都不敢正面触及这个问题,而一直在躲开它绕开它。

无论是解决还是不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都像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股民头上,让投资人望而生畏,心有余悸,既加剧了市场的短期投机,又对长期投资不利。因此,有人提出,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回避不了,不如快刀斩乱麻,干净利索地全部解决,但更多的人则认为,在目前市场并不稳定的情况下,让数以千亿计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冲击市场,其后果不堪设想。

让国有股、法人股的问题长期悬着不解决不行,开闸泄洪般地一放了之也不妥,如何寻求一条有效途径,积极而又谨慎地解决这一问题,使我国证券市场在增量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存量调整,提高市场的效率,不仅对国企改革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而且对证券市场长远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最近股市里不断传闻,管理层正在加紧研究国有股和法人股上市的问题,有人甚至估计,近期会有二成国有股和法人股可以上市流通,涉及金额达到3000多亿元,这是否属实呢?1999年管理层进行了国有股配售试点,2000年又开始了转配股上市,这是否意味着解决国有股、法人股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庞大工程正式启动了呢?这对市场又将带来什么样的冲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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