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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科技投资体制上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市政府根据过去在科技投资上的实践,以及在新形势下对知识经济的认识,充分看到这一点,在科技投资体制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改革,为科技产业创业的风险投资解除体制的制约。这一系列的政府功能的创新,促使了天津科发在风险投资上的成功探索,同时造就了一个高科技的企业——南开戈德。

4.1 在改革科技投资体制上——探索和推动科技投资体制的创新

美国风险投资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风险投资的理想模式是以私募方式筹集资金,以合伙制为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人)的民间风险投资运作机制。这是建立在资金渠道畅通、法律环境完备、税收政策优惠、风险资本家队伍庞大等条件基础上的。实际上,美国在50多年的风险投资发展历程中,如果没有1950年代末期实施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就没有美国风险投资今日的辉煌。

从我们的实践看,在我国现阶段的环境下,以政府资金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体制是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不可逾越的必然的发展阶段。这是因为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经济有了很大的改观和发展。但不论从哪个角度分析,政府仍然是社会资产绝对量的拥有者,仍然控制和掌握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和前进的步伐。政府资金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体制的历史作用表现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提高成果转化率水平,引导产业技术升级;吸引社会资金,启动和活跃风险投资活动,提高风险投资的信誉,增加投资者的安全感;培养风险投资人才,造就一支风险投资家队伍;探索适合我国的风险投资运作模式;为制定风险投资法规,健全法律环境积累实践经验等。不论是国内资本的比较优势、科技的比较优势、产业的比较优势,还是国际上的科技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国家间竞争的比较优势、未来发展战略优势的比较优势。显然在我国,没有今天以政府为主体的风险投资,就不会有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光辉的明天。

天津市政府根据过去在科技投资上的实践,以及在新形势下对知识经济的认识,充分看到这一点,在科技投资体制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改革,为科技产业创业的风险投资解除体制的制约。1997年天津市科委在政府支持下,前瞻性地组建了天津科发,并本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为风险投资营造环境,不干预天津科发的风险投资运营。当天津科发的风险投资实践有了一定的成效时,政府为其运作的乘势而上,开拓创新,为天津戈德的买壳创造政策环境……这一系列的政府功能的创新,促使了天津科发在风险投资上的成功探索,同时造就了一个高科技的企业——南开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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