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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公司

时间:2022-11-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未来的大型房地产投资基金可能产生于半附属型房地产投资公司。众多独立型房地产投资公司可能会有少数成功者改造成为专门化的中小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这些大中小型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打造房地产金融链条,形成和完善房地产业的投融资机制和产业运行机制。

2.4.1 房地产投资公司

买方市场迫使许多企业成立房地产投资公司投资房地产业。我国经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使各产业和企业间的竞争加剧,投资利润率下降,生意难做。而投资房地产业虽然风险大,但投资回报丰厚,吸引了众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大国营企业等成立房地产投资公司进入房地产业。

大部分房地产投资公司不具备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特点。由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实际情况,许多房地产投资公司不具有房地产投资基金的特点:首先,有些国有独资的房地产投资公司由于只有一个投资者,显然不符合“由两个以上的多数投资者所形成的集合投资制度”标准。其次,由于许多房地产投资公司在资本规模、资本经营方式、经营人才等方面的局限,只能投资一、两个房地产项目,无法实施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规范运作、组合投资等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再次,有些房地产投资公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股权控制来从事战略投资,实际上是国际上通称的控股公司模式。最后,不少房地产投资公司是虚假注册的空壳公司,实有资本很少,只是到房地产市场玩“空手道”来淘金。因此,我国真正符合房地产投资基金标准的房地产投资公司少之又少。

由于私募股权市场存在着许多政策上和法律上的障碍,房地产业、房地产企业、房地产老板都存在着缺陷,使公司型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发育处在一个十分困难的环境之中。因此,发展私募公司型房地产投资基金的道路荆棘丛生。

房地产投资公司发展成为房地产投资基金的途径。一些大型房地产集团,应该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半附属型房地产投资基金,即募集的资金与集团的资金共同管理或者各自分开管理,既投资经营集团的房地产项目,又投资经营市场上好的房地产项目。首先争取在境外上市,即在新加坡或香港地区发行中国物业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我国颁布有关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法规后,争取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发行基金。一些中小房地产投资公司可以以独立基金为目标模式,担当房地产投资家的角色,从各种投资者手中筹集资本,代表投资者利益管理基金,并收取管理费和约定资本收益一定比例的报酬。

要建立中国式的、完全规范化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我国未来的大型房地产投资基金可能产生于半附属型房地产投资公司。众多独立型房地产投资公司可能会有少数成功者改造成为专门化的中小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这些大中小型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打造房地产金融链条,形成和完善房地产业的投融资机制和产业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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