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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指导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际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而造成的质量事故。3)自然灾害事故,是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1)复杂性。质量事故原因错综复杂,增加了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的复杂性。

(2)严重性。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造成人民财产巨大损失,危害极大。

(3)可变性。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后,质量状态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

(4)多发性。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经常发生,即使在同一项目上也会经常发生。

2.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不同专业工程类别对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也不同。

(1)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分级。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该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际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是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的,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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