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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独立核算的会计处理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种模式下,BT项目投资公司不仅具有项目法人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法定资格能力,还可与项目投资方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经济责任关系。这种独立的法人主体BT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分为一般BT项目与实行“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目两种情况分别处理。“专项计划”项下设优先级受益凭证与次级受益凭证。

一、项目公司独立核算的会计处理

本部分主要介绍成立BT项目投资公司,在形成独立法人、独立会计核算的情况下,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

1996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的暂行规定》,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始推行法人责任制。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特别强调国家各类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

1996年国家推行项目法人制度后,国务院于1996年8月23日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在项目总投资中,必须拥有一定比例的资本金,资本金投资额一般不低于总投资的35%。此处的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应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借以达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之目的。

因此,当具备一定融资能力的建筑商通过具有竞争性程序成为BT项目的主要投资方时,即应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成立独立的法人主体,注入注册资本金,满足国家对项目建设资金本制度的要求,并由该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具体投资,行使建设管理职能。这是目前较为规范的BT项目运作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BT项目投资公司不仅具有项目法人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法定资格能力,还可与项目投资方建立责、权、利明晰的经济责任关系。这种独立的项目法人制要求项目法人全过程负责,并明确由BT项目公司承担投资风险,负责项目策划、资金筹集、项目建设和项目移交,实现了BT项目在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效益产出等方面责、权、利的统一。

这种独立的法人主体BT项目公司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分为一般BT项目与实行“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目(即实行资产证券化的BT项目)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项目公司一般会计核算方法

依据BT公司代理政府实施投融资职能的实质,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以及发生银行借款的利息作为投资活动,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工程完工并审价后,以审计确定的回购基数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与“长期应收款”科目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投资回报(回购资金超出回购基数的部分)于实际收到回购资金时确认。若工程审价尚未结束,根据回购协议公司已收到回购资金,将按照合同暂定价计算的回购基数结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本公司购入或投资形成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BT项目投资等)。

BT项目公司一般BT项目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BT项目公司将工程成本以及资本化利息作为投资活动,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预付工程款/总包单位

  贷:银行存款/××银行

借: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资本化利息

  贷:银行存款/××银行

借: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其他

  贷:银行存款/××银行

BT项目公司的工程成本是指回购资金。其包括以下成本项目:①预付工程款/总包单位/××单位;②资本化利息/××银行;③其他应包括投资项目规费、招投标代理费、工程质监费、勘察设计费、技术咨询费用、工程审计费用等建安费用、独立费用、工程预备费用等。

(2)工程审价后,以审计确定的回购基数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与“长期应收款”(实际投资额)之间的差额一次性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贷: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成本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3)若BT项目公司有关项目在审价前进入合同约定回购期,则以合同约定的暂定回购基数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时等额转销“长期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与“长期应收款”(实际投资额)之间的差额继续列报“长期应收款”(借差)或“长期应付款”(贷差),待工程审价后按照前款规定处理。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贷: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成本项目)

(4)工程竣工后按回购协议分期收到回购资金,该回购资金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工程审价确定的回购基数)的差额即为“投资收益”。按新会计准则规定,年初回购本金乘以内含报酬率为投资收益,差额冲“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投资收益

(5)BT项目公司日常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用等

  财务费用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项目公司ABS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

“资产证券化”就是把具有一定特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法律和财务上的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成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以融通资金的过程。该类汇集的资产应具备的特征包括:(1)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2)原始权益人持有该资产已有一段时间,且信用记录良好;(3)容易获得资产的相关数据;(4)资产的历史记录良好,即违约率和损失率较低。

大多数BT基础设施项目完全符合条件,因为这些项目与其他资产相比有以下特点:现金流稳定且可预测;历史记录完备,透明度较高;资产违约和损失率较低;规模较大。这些特点十分适合开展资产证券化,因而备受金融证券业的关注。2006年浦东建设在已完成的诸多BT基础设施项目中,与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合作,实现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业内第一个BT模式建设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引出了BT项目投资公司“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概念与核算方法。

纳入“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出售的BT项目,即为公司(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有关规定,判断是否应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若符合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条件,应将该项金融资产自本公司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销。因而,上述列举浦东建设“专项计划”会计核算方法为:“专项计划”项下尚未决算审价的BT项目均先按暂定回购基数由“长期应收款”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专项计划”项下BT项目出售后,无论该项目是否完成结算审价,均自“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贷方转销。

“专项计划”项下设优先级受益凭证与次级受益凭证。优先级受益凭证对应的投资收益是指发行“专项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出回购基数的部分,于“专项计划”成功发行并收到募集资金时确认;次级受益凭证对应的投资收益是指发行“专项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出回购基数的部分,于“专项计划”存续期满收回专用账户剩余资金时确认;因回购协议确定收益率高于“专项计划”收益率形成的超额收益于“专项计划”存续期满收回专用账户剩余资金时确认,同时计入次级受益凭证。

“专项计划”发行费用的处理可比照债券溢价发行的发行费用的处理方式,直接冲减投资收益,此外,与相关银行签订的财务顾问及备用金支持协议中涉及的财务顾问费用,可比照前述发行费用处理方式。考虑该协议约定的财务顾问服务内容及受益对象,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应一次性计入损益,实际按专项计划存续期分年度支付,期内应付未付部分列示于“其他应付款”科目。

“资产证券化”BT项目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专项计划项下未完成审价的BT项目,以该项目回购协议约定的“暂定回购基数”,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贷: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成本项目

(2)对于所取得的转让款项净额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按下述方法处理: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对应的部分差额在专项计划成功发行并收到募集资金时确认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另外原始权益人(BT项目公司)认购的次级受益凭证对应的部分差额暂不确认投资收益,暂作为其他应付款/次级受益凭证收益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投资收益

  其他应付款/次级受益凭证收益

其中,资产证券化BT项目投资收益或损失的计算方法为

①出售总收入:(合同约定)

②出让成本:(出售资产价值)

③购买次级成本:(合同规定)

④优先级收入=①项-③项

⑤总收益=①项-②项

⑥优先级占收益比例=④项/①项

⑦次级占收益比例=③项/①项

⑧优先级受益凭证收益=⑤项×⑥项

⑨次级受益凭证收益=⑤项×⑦项

(3)原始权益人(BT项目公司)认购次级受益凭证做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BT项目资产收益专项管理计划(次级)

  贷:银行存款

(4)原始权益人(BT项目公司)认购的次级受益凭证对应的部分差额于专项计划存续期满时收回专项计划专用账户剩余资金时,确认投资收益。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次级受益凭证收益

  贷:投资收益

(5)原始权益人(BT项目公司)纳入专项计划并出售的BT项目如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发生原作价认定的暂定回购基数审价调整事项,则对应的调增(减)金额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次级受益凭证”,同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专项计划已售出资产调高(或调低)回购基数

     贷(借):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成本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贷(借):长期应收款

(6)原始权益人(BT项目公司)履行最终资金给付义务收回回购资金,属于代收性质。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基础资产现金收入

(7)之后再划转至专项计划专用户。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基础资产现金收入

  贷:银行存款

(8)支付资产证券化发行费用及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3.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摊余成本及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方法

新的会计准则规定,无论是一般的BT项目或是已经实施“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BT项目,在每年年末都必须按使用实际利率法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及投资收益。实际利率根据回购协议约定收取的回购款项等可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入量,折合成审价确定的回购基数(尚未审价的回购项目为暂定回购基数)时所适用的利率确定,该实际利率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存续期间保持不变。

实际利率的计算公式为P=∑I/(1+r)^n

其中,P:回购基数;

I:第n年的现金流入金额;

n:期数;

r:实际利率。

(1)按实际利率法调整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预收账款

  贷:长期应收款/回购资金/成本项目

    投资收益

(2)按实际利率法确认次级收益凭证的投资收益。会计分录为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投资/专项计划次级收益凭证投资收益

  贷:投资收益

4.总包方的会计核算方法

在BT建设模式中,投资人进行投资、融资的最终目的是获取利润。投资人的收益来源是政府方与投资人在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总价(或计量总价加合理回报),而投资人的另一目的是获取项目建设资格,期望赚取一定的施工利润。鉴于此,既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有较强施工能力的建筑承包商就是最佳的BT项目投资人,因为其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的身份,更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所以,BT建设模式大多是建筑商在实践。因此,如果建筑承包商被选中作为项目的投资人,则一般通过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BT项目投资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取总包方的施工资格。总包方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完成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施工任务,BT项目投资公司根据总包合同按工程进度向总包方的项目公司支付工程款。

作为总包方的施工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执行建造合同会计准则。

(1)月度发生各项工程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施工/成本项目/××项目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

(2)根据月度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项目验工计价单和当期业已发生的工程费用分别确认“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其差额计入“工程施工/毛利”。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项目

  工程施工/毛利/××项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当月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超过主营业务收入时,则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项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工程施工/毛利/××项目

(3)业主根据合同拨付工程预付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业主单位

(4)月度根据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验工计价单办理该项目阶段性完工工程结算,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业主单位

  贷:工程结算/已完工未办理结算/××项目

(5)月末结转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贷:本年利润

(6)月末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项目

(7)工程竣工,办理完工工程决算。

先将已完工未办理结算转入已完工已办理结算,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结算/已完工未办理结算/××项目

  贷:工程结算/已完工已办理结算/××项目

再将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对冲,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结算/已完工已办理结算/××项目

  贷:工程施工/成本项目/××项目

(8)项目已办理竣工决算,应收账款与预收账款抵消,会计分录为

借: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业主单位/××项目

  贷: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业主单位/××项目

总包方上述会计核算方法中,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中有三个重要科目,即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应收账款,这三项科目对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的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内涵及处理方法须重点说明。

“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实际发生的项目成本支出和项目毛利。项目毛利反映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实际发生的项目成本和确认的合同项目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项目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并在合同完成时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对冲后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余额结平。年末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的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下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工程施工”科目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部分工程价款尚未办理结算(已完工尚未办理结算)和已向发包商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已完工并办理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其下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已完工尚未办理工程结算和已完工并办理工程结算。在未办理结算价款之前,按月度向监理单位上报工程进度,审核确认后一律在“工程结算———已完工尚未办理结算”科目核算。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年末余额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的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下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后结平。

“应收账款”科目核算按月度向监理单位上报工程进度,经其审核确认的应收工程价款以及已向发包商开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的应收工程价款。根据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统计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核算按月度向监理单位上报工程进度,经其审核确认的应收工程价款以及已向发包商开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的应收工程价款。根据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统计表,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已完工尚未办理结算”科目。根据已向发包商开出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结算———已完工并办理结算”科目。同时冲销以前账务处理凭证,借记“应收账款”(红字),贷记“工程结算———已完工尚未办理结算”(红字)。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工程结算价款。

5.合并报表的编制特点

由于BT项目投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与母公司各自编制个别的财务报表,然后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报表合并。但这种合并报表有其独特之处:

(1)现金流量报表的合并不能在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拨付款项中进行简单的抵扣。因为子公司支付给总包方———母公司的工程款属于长期债权投资性质,是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而总包方———母公司是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稍不留意就易误作内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抵消。

(2)总包方———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由BT项目投资公司根据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入。合并报表的习惯做法往往是从合并报表单位结算的内部收入予以抵消。这里未抵消的原因是因为BT项目投资公司是将对总包方———母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列入过渡科目“长期应收款”再转至“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而BT项目投资公司仅是将“持有至到期投资”与经审计回购基数的差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虽然同是主营业务收入,但两者包含的内容完全不同,并不存在重复计算的部分,故不予抵消。

(3)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并报表时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收益是按照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时投资收益仍然改为按权益法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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