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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公司治理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上可见,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为核心枢纽所在,确保公司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以法制化、规范化运作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样是董事会的核心职责之一。从权力中心的定位来看,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历了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经理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力量的薄弱往往导致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重心的失衡,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实现。

四、完善公司治理——建立透明高效的运行体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等依照分权制衡的原则建立的一种组织体系,各权力机构之间构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才能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程序。董事会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中发挥着实质性的关键作用。董事会一方面作为股东大会信托的常设机构,必须有效维护各方股东利益以及股东大会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权威,另一方面作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必须确保其所选择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董事会制订的重大战略决策有效执行,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监控,同时董事会运行决策又要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由上可见,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为核心枢纽所在,确保公司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体系,以法制化、规范化运作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样是董事会的核心职责之一。

现代公司治理从权力的角度来讲,主要致力于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三个权力层次之间在权力行使中的有效制衡。从权力中心的定位来看,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历了由股东大会中心主义,经理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早期的公司治理股东以其占有的资本决定着其绝对的话语权。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开及公司组织规模的扩大,股东将其权力下放给经理层行使。但是由于经理层特有的内部人控制的倾向,导致“弱股东,强经营者”力量格局的出现。上世纪末安然、世通等公司丑闻的揭露以及纽交所总裁格拉索操纵董事会为自己发放上亿美元高薪事件的曝光,在股东的积极推动下,全球范围内兴起了强化董事会力量的改革运动。董事会中心主义着力于强调在公司治理体系中董事会核心力量的发挥。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力量的薄弱往往导致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权力重心的失衡,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及股东利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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