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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电子商务法,是指运用各种电子通信手段所进行的商事交易法律行为,其中最主要的是合同行为。电子商务法可以分为调整交易形式的电子商务规范和调整交易内容的电子商务规范:前者,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等,学说上又称之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第二节 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

电子商务在运行中,涉及许多跨国界管辖权的法律环境问题。

电子商务法,是指运用各种电子通信手段所进行的商事交易法律行为,其中最主要的是合同行为。电子商务法,是以电子商务活动为其规范对象的商法领域,它包括了所有调整以电子信息(亦即数据电信TADA MESSEGE)方式进行的商事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作为区别于传统纸面交易规范而存在的崭新的商事交易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是电子网络交易环境下的基本交易法,它具有程式性、技术性、开放性、复合性等特点,充分体现着交易网络的特征。从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看,电子商务法将是21世纪商法中占主导地位的交易行为法。

电子商务法可以分为调整交易形式的电子商务规范和调整交易内容的电子商务规范:前者,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新加坡的《电子交易法》等,学说上又称之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法。而后者,即交易内容意义上的电子商务规范,其实例更是不胜枚举,如联合国贸法会的《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美国的《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等。随着电子网络商业化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这类规范将会大量产生。例如中国证监会2000年3月颁布的《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就是涉及交易内容的电子商务规范。

而在电子商务中,往往还涉及合同履行的问题,因此,必须明确下列内容。

1.电子合同的概念

随着电子商务的产生,记载合同内容的方式被电子化了,电子合同成为合同的一种形式,是数字化形式的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根本区别不仅在于通过互联网通信手段达成合同,而且在于记载合同内容的形式发生了变化。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2.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

我国的《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按照要约和承诺的程序达成的行为和过程。电子合同也有一个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其中的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接收约束。电子合同中的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我国新《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的,如指定特定的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即为送达。未指定特定计算机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对于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异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第十二条同时规定,“就一项数据电文的发端人和收件人之间而言,不得仅仅以意旨的声明或其他陈述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3.电子合同的履行

我国的《合同法》第六十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电子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是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就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合同的义务。协作履行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对方协助其完成履行。协作履行有通知、协助和保密义务。包括: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给予适当的便利条件;因故不能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等。

4.电子合同的违约索赔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例如,卖方不交付标的物或单据,或交付迟延;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第三方交付的标的物存在权利或权利主张等。

当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买方可以选择以下赔偿方法:

a)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替代物或对标的物进行修理、补救。

b)减少支付价款,对延迟或不履行合同要求损失赔偿。

c)接触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买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和不按规定收取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选择以下赔偿方法:

a)要求买方支付价款、收取货物或履行其他义务,并可为此规定一段合理、额外的延长期限,以便买方履行义务。

b)损害赔偿,要求买方支付合同价格与转售价之间的差额,或解除合同。

附件1:

电子商务合同范本——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

编号:

甲方(网上银行客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分行

甲方自愿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拥有乙方的牡丹卡信用卡、贷记卡或灵通卡。

二、乙方网上银行为甲方提供查询,转账、B2C在线支付,外汇买卖,代缴学费、贷款等服务。

以上服务仅限于甲方本人的注册卡和账户。

三、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必须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签名确认,同意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使用。注册牡丹商务卡的,需提供单位授权书。甲方须在注册申请表上填明注册的卡号/账号。注册后下一工作日甲方可以使用网上银行服务。

四、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必须妥善保管本人网上银行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所有使用上述密码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

六、甲方遗忘或泄露上述密码,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办妥手续之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B2C在线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注册的支付卡账户。

八、甲方通过乙方网上银行办理挂失手续视同临时挂失,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临时挂失后需在五日内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手续。网上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

九、甲方不得以与特约网站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十、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指令的,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的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或扣划;

(四)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十一、甲方要求解冻注册卡、增加注册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卡,到乙方营业网点填写"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事项申请书",办理有关手续后于乙方下一工作日生效。甲方办理销户手续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应向被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

十二、甲方不得诋毁、损害乙方声誉或利用各种手段蓄意诈骗银行资金,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对甲方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并可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可根据技术进步和业务发展的具体情况改进有关网上银行的服务项目,但乙方在作出改进之前应以适当的方式通知甲方。

十四、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非常情况发生,从而导致影响甲方办理网上银行有关业务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六、甲方就乙方网上银行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可直接到乙方各营业网点或拨打电话"95588"反映和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十七、如未尽事宜,应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在乙方营业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书面销户手续之下一乙方工作日起终止。

十九、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签字:     乙方(银行盖章):    有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世界五大贸易网站排名

第一名 Alibaba

http://www.alibaba.com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股份代号:1688)为全球领先的B2B电子商务公司。阿里巴巴每天通过旗下三个网上交易市场连接世界各地的买家和卖家,其国际交易市场(alibaba、com)集中服务全球的进出口商,中国交易市场alibaba、com、cn)集中服务中国大陆本土的贸易商,而日本交易市场(alibaba、co、jp)通过合资企业经营,主要促进日本外销及内销。三个交易市场形成一个拥有来自2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万名注册用户的网上社区。

阿里巴巴的总部设于杭州,并在中国超过40个城市设有销售中心,另外在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地区、欧洲及美国均设有办事处。1999年,本为英语教师的马云与另外17人在中国杭州市创办了阿里巴巴网站,为中小型制造商提供了一个销售产品的贸易平台。其后,阿里巴巴茁壮成长,成为主要的网上交易市场,让全球的中小企业透过互联网寻求潜在贸易伙伴,并且彼此沟通和达成交易。阿里巴巴于2007年11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现为阿里巴巴集团的旗舰业务。

第二名 Ecplaza

http://www.ecplaza.net

该网站是网络上最早的贸易机会综合网站之一,以服务于韩国、中国等亚洲国家为重心,提供企业目录、免费的网上产品展示,商务新闻等信息;用户也可以查询和发布各类商业机会;同时还提供企业咨询服务、功能社区和其他国际贸易相关的商务工具。

第三名 美国环球商务通

http://www.aaaoe.com

该网站是美国国际贸易中心所属的,作为美国在线的同盟、美国商业部的合作伙伴。其服务范围涵盖全球的供应商和采购商,遍布世界202个国家。每天有将近17 000个新的会员加入美国环球商务通,超过6500条买卖信息在线发布,16 000个以上行业的,多达570万的企业固定会员,并可提供500多万的全球企业名录检索,是名副其实的国际贸易的信息中心之所在。

第四名 环球资源

http://www.globalsources.com

世界著名的商务站点,它有亚洲最大的商品信息数据库,多达8万种商品的详细资料和4200家供应商。该网站为买家和供应商提供包括产品采购、产品展示,供应商的搜索,展会搜索,市场推广及目录管理的全套产品和服务。同时该公司还出版多种贸易刊物。

第五名 EC21

http://www.ec21.com

是一个全世界范围的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业机会发布、搜索,公司、产品的搜索查询服务,还有相关国家的经济概况、投资环境等的介绍。其Trade opportunity贸易机会分为两个板块,一是贸易机会搜索,可按交易类型和关键字来组合搜索;另一个板块是浏览和发布商机,又分为商品需求、供应、商业新闻组、商机发布四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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