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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检验鉴定机构,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当提出换证申请。检验鉴定机构日常的检验鉴定业务和相关活动应当接受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截至2009年底,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有84家,其中大部分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第二节 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设立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58号令,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许可,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国内外检验鉴定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根据《商检法》和《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我国申请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必须经国家质检总局行政许可,并具备如下条件:

(一)申请设立中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依法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

(2)注册资本不少于相当35万美元的人民币

(3)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相应规模;

(4)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5)从事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且取得从业资格的人数不少于机构总人数的2/3;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中国其他地区投资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也应当具备这些条件。

(1)外商投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在本国独立注册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合法机构;

(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中方投资者或投资一方,应当是以第三方身份,在国内专门从事检验鉴定业务3年以上的独立机构;

(3)注册资本不少于35万美元;

(4)具有与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技术资源,具有固定的住所/办公地点、检测场所和跨国经营能力;

(5)具有符合相关通用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6)从事检验鉴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且取得从业资格的人数不少于机构总人数的2/3;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许可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审查受理、初审、终审和批准程序。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检验鉴定机构,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当提出换证申请。检验鉴定机构日常的检验鉴定业务和相关活动应当接受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截至2009年底,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有84家,其中大部分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性质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检集团公司,英文名称:China Certification&Inspection(Group)Co.,Ltd.,简称:CCIC)是在原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1980年成立)基础上改制重组,经国务院批准于2003年成立,独立注册的跨国检验认证机构,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母公司,以“打造知名的国际检验认证民族品牌”为己任。

中检集团公司的成立是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和运作的,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检验认证服务的中介组织。属于社会公益型的独立法人,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检验认证实体,以第三者的地位,独立、公正、科学的态度,开展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认证服务。

中检集团公司以“检验、鉴定、认证、测试”为主业,接受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如进口商、出口商、供货商、中间商、承运人、保险人、相关方等,以及其他检验鉴定机构的委托,进行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工作,出具检验、鉴定报告或证书,并向委托人收取检验认证服务费。中检集团公司是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可以在指定的范围内,负责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任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机构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总部——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设在北京,并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首府和主要海运口岸,以及在泰国、德国、日本、新加坡、美国、菲律宾、巴西、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等境外设立了分支机构,截至2009年底,全球约300家机构,200多家合作实验室。一级子公司45家,国外设立27家公司,二级子公司约200家,均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驻在国(地区)注册,具有独立账户和独立法人地位。

中检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和协调各地子公司和海外公司的业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管理决策中心、业务创新中心、资本管理中心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各地子公司主要负责从事和发展本地区的委托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业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授权,海外公司主要负责承担进口再生原料装船前检验和其他授权及委托业务。

(三)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主要业务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以“检验、鉴定、认证、测试”为主业。二十余年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始终坚持“公正诚信、准确可靠”的宗旨,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在国内外贸易和检验认证界树立了良好的信誉。

(1)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受理的检验内容可以为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标志、安全、卫生等。检验方式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采取产地检验、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等方式。

(2)进出口贸易鉴定服务:受理对进出口商品的监视装载、监视卸载、残损鉴定、海损鉴定、货载衡量业务;受理对承运货物的船舶、车辆、集装箱等的适载条件鉴定、积载鉴定、标记封识鉴定、舱口检视等业务。

(3)其他检验鉴定业务:受理财产鉴定评估、价格比较。审核签发价值证明书、抽取或签封货物样品、为有关国家对进口商品实行全面监管制度提供装船前检验、对出口成套设备提供从设计审查到监督制造等。

(4)测试业务:受理进出口商品的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残留检测、机械物理性能的测试,有毒有害物品、ROHS检测等实验室测试服务。

(5)国外检验认证机构委托的工厂跟踪检验服务:中检集团与国外检验认证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负责承担中国境内UL(美国安全检测试验所)、CSA(加拿大标准协会)、TUV(德国莱茵技术监督协会)、KEMA(荷兰电工材料能源研究院)等认证企业的工厂检查和认证产品的跟踪检验业务。同时,还与英国标准化协会(BSI)、德国VDE测试认证院、日本电器安全环境研究所(JET)等机构建立了业务委托和合作关系。

(6)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授权,负责进口可用做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装船前检验。

(7)认证业务: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质量认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CIC Conformity Assessment Services Co.,Ltd.,英文缩写:CCIC-CAS)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目前开展的认证业务包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GMP良好生产规范认证、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IP非转基因身份保持认证、SA8000社会责任标准培训及第二方审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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